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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保險對象於山地離島地區醫院、診所門診、急診、住院或接受居家照護服務者,免自行負擔費用。前項山地離島地區之範圍如附表六。
  2.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實施辦法 第3條 …之各級特約醫院、診所,繼續接受診治,或於矯正機關、本保險山地離島地區及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接受本保險之計畫或方案所提供定點或巡迴醫療服務,經安排轉回提供該服務之特約醫院、診所繼續接受診治之行為。前項轉診,不受醫療機構類別或…
  3.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得報經保險人同意,指派其所屬醫事人員至山地離島地區,以巡迴醫療方式為保險對象提供服務。
  4.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48條 …三條及前條規定自行負擔費用:一、重大傷病。二、分娩。三、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前項免自行負擔費用範圍、重大傷病之項目、申請重大傷病證明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5.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25條 …出具切結文件,一次領取該處方箋之總用藥量:一、預定出國或返回離島地區。二、遠洋漁船船員出海作業或國際航線船舶船員出海服務。三、罕見疾病病人。四、經保險人認定確有一次領取該處方箋總用藥量必要之特殊病人。
  6. 行政通訊診察治療辦法 第17條 …室或公立醫療機構之醫師。二、執行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有關山地離島地區醫療品質提升法令所定醫療機構之醫師。三、其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