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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49條 …項者。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使用禁止之方式,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者。三、違反第十九條第二項或第三十三條規定,規避、拒絕或妨礙者。四、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者。五、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其場所及設備不符合標準者。六、違…
  2.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0條 …:一、違反依第十條第四項第一款公告管制事項,獵捕、宰殺一般類野生動物者。二、違反依第十條第四項第二款、第三款或第四款公告管制事項者。三、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未依主管機關公告之方法或經主管機關命令變更或停止而不從者。違…
  3.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0-1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所有人或占有人違反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於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時,未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未積極圍捕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4.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1條 …罰鍰:一、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無正當理由規避、拒絕或妨礙野生動物資源調查或保育計畫實施。二、違反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經登記,進入第十七條劃定區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或主管機關劃定之垂釣區,或離開時,未報明獲取野生動物之…
  5.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1-1條 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或非營利自用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使用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七款或第八款所定禁止之方式,或違反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申請核准或備查之情形、得獵捕、宰殺或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必…
  6.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2條 …、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或第四十三條第三項之罪,查獲之保育類野生動物與其產製品及供犯罪所用之獵具、藥品、器具、工作物、施工材料及所使用之機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得沒收之。違反本法之規定,除前項規定者外,查獲之野生動…
  7.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55條 適用本法規定之人工飼養、繁殖之野生動物,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
  8.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9.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依本法第七條所設立之保育捐助專戶,其用途如下:一、野生動物資源之調查、研究及經營管理。二、野生動物棲息環境之用地取得、保護及改善。三、依本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之損失補償。四、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及第十五條規定所為必要之處…
  10.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寬籌經費,加強辦理轄區內野生動物保育業務。
  11.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八條所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係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棲息環境。二、野生動物種類及數量豐富之棲息環境。三、人為干擾少,遭受破壞極難復原之野生動物棲息環境。四、其他有特殊生態代表性之野生動物棲息環…
  12.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依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實施開發利用行為,應檢附下列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一、開發人姓名、住、居所,如係法人或團體者,其名稱、營業所或事務所及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居所及國民身分證統…
  13.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項所稱既有之建設、土地利用或開發行為,係指在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前,已在該範圍內進行、完成或使用者。
  14.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法第八條第三項所定既有之建設、土地利用或開發行為,對野生動物可能產生重大影響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即進行初步查證,如遇情況緊急,應為必要處置,並即報中央主管機關。前項查證,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委任所屬機關…
  15.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四項公告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後,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有關土地利用方式、管制事項及開發利用行為之申請程序通知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占有人。中央主管機關規劃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時,得由所…
  16.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第九條、第十三條第一項所稱補救方案,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及其生育環境與棲息環境之現況。二、造成重大影響或破壞之原因。三、可行之改善或補救措施。四、預定完成期限。五、其他指定事項。
  17.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劃定之野生動物保護區,得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分別擬訂保育計畫。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前項劃定前,應會商相關機關,並檢附保護區保育計畫書圖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18.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野生動物保護區之劃定、變更或廢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並於公告後將其圖說交有關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展示。展示期間不得少於三十日;展示後,應將圖說妥為保管,以供查閱。前項…
  19.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野生動物保護區土地為公有者,得優先委託該土地管理機關執行保護區之保育計畫。
  20.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所稱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不包括文化資產保存法所稱之古物。
  21.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其計畫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劃定區域範圍、面積及規劃圖。二、野生動物現況及生態環境等基本資料。三、規劃准許獵捕、垂釣野生動物之種類、數量、期間及方式。四、獵捕、垂釣許可證工本費及獵捕、垂釣費用。五、管制事項。六、其他中央…
  22.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時許可證應重行申請。四、得撤銷許可之事由。五、許可獵捕、垂釣野生動物之種類及數量。六、保育注意事項。許可證污損或遺失者,得申請換發或補發,並繳納工本費。申請換發者,應檢還原許可證。
  23.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而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之執行人員,應攜帶服務機關、機構之證明文件。
  24.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申請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者,應檢具下列資料向各有關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轉請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中央主管機關許可時,應副知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利用之保…
  25.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置野生動物保育或檢查人員,其工作項目如下:一、巡邏、調查、監測及記錄野生動物種類、族群數量、棲息環境變化。二、維護野生動物棲息環境之完整。三、查驗獵捕、垂釣許可證或身分識別證及所攜帶之器具。四、稽…
  26.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為執行野生動物保育工作,各級主管機關得商請警察及有關機關組織聯合執行小組,執行稽查取締及保育宣導工作。
  27.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以營利為目的,自行或委託出進口廠商辦理輸入者,均應檢附具經營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進口業務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三、申請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或其產製品時,其輸出國或再輸出國為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會員…
  28.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7條 …以營利為目的,自行或委託出進口廠商辦理輸出者,均應檢附具經營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出口業務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三、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登記卡。四、申請輸出符合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
  29.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依前二條核准輸入、輸出之野生動物活體或產品,不得分批輸入、輸出。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前項輸入,應於該同意文件有效期限屆滿前,自原起運口岸裝運。其裝運日期以提單所載日期為準;提單所載日期有疑義時,得由海關查證…
  30. 行政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第29條 攜帶或郵寄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一般類海洋哺乳類野生動物產製品,或野生動物之活體入、出境者,應依前三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