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667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 / 89 頁
  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 第1條 …行之。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規定服役期限不逾三年者,由國防部另定考核辦法行之,不適用本條例。
  2.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 第5條 各級考績官對受考官各項之考評,應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並參考年度獎懲記載,予以綜合分析評定。
  3.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51條 現役兵籍主管機關辦理離營作業,除由其上級單位負責監督考核外,國防部應實施督導考核獎懲之。
  4. 行政軍事學校軍事訓練機構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 第7條 …練機構,實施折減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軍事訓練課程及折減作業之考核。
  5.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正及解答。二、業務章則計畫之研擬及審核。三、業務實施之督導及考核。四、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資格之審定。五、保險費預算之擬編。六、保險給付及退費稽核。七、保留保險給付申領權之登記及稽核。八、死亡及身心障礙給付案件之事故審定。九…
  6. 行政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2條 …由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以下簡稱軍保監理會)負責審議、監督及考核。
  7. 行政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招生辦法 第2條 …、學士及碩士教育階段課程。營區在職專班之課程、授課時數、成績考核及學分計算,應符合大學法、專科學校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8.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9條 …關核定、通知、公告及協商。五、民間機構執行委託經營成效之監督考核。六、委託經營契約所定權利義務之行使及履行。七、辦理其他相關事項。
  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產品銷售辦法 第10條 …目與金額之統計及彙陳。九、科技工業機構銷售執行之監督與成效之考核。十、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10. 行政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第25條 …發成果之執行單位或所屬機關,得依績效評估結果,作為有關獎勵或考核參考。
  11. 行政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組織通則 第2條 …局掌理下列事項:一、國稅稽徵業務之研究發展、規劃設計、執行及考核。二、國稅稅政法令之宣導及納稅服務。三、國稅之審核。四、國稅之稽查。五、國稅之複核。六、國稅各項課稅資料之調查蒐集、電子作業、資訊處理及運用。七、國稅之徵收…
  12.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6條 新進人員應先予試用或實習,其期間為半年,期滿經考核合格者始得正式進用。考核不合格者,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人員不予進用,純勞工身分人員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13. 行政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第10條 …部管理事項,由各機構考量單位特性及業務需要,依資績並重、覈實考核、公平程序、適才適所等原則自行訂定相關規定,並報本部備查。
  14.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2條 …部(以下簡稱本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以下簡稱各機構)人員考核及獎懲,依本辦法規定。
  15.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3條 各機構人員由其主管本綜覈名實、獎優懲劣之旨,客觀公平考核,並予適當獎懲,以激發團隊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16.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4條 考核區分如下:一、平時考核:由各級主管人員,就所屬人員平時之工作、操行、學識及才能,嚴加考核,詳予記錄,就其優劣事蹟予以適當之獎懲,並作為年度考核及另予考核之依據。二、年度考核:指於每年年終考核各機構人員當年一月至十二月…
  17.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5條 平時考核之獎懲:獎勵分嘉獎、記功及記大功;懲處分申誡、記過及記大過。嘉獎三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三次作為記一大功,申誡三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三次作為記一大過,同一年度平時考核之獎懲得相互扺銷,並作為年度考核或另予考核之參考…
  18.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6條 專案考核之獎懲基準規定如下: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次記二大功:(一)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施,經採行確有重大成效。(二)對主辦業務,建立完善制度或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經採行確有顯著成效。(三)察舉嚴重不法事件,對維護政…
  19.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7條 各機構依年度工作考成成績,辦理年度考核列甲等人數比率如下:一、甲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二、乙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六十五。三、丙等:受考人員列甲等者,不得超過百分之四十五。四、丁等:受…
  20.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8條 年度考核及另予考核以總分一百分為滿分,分甲、乙、丙、丁四等,各等次分數如下:一、甲等:八十分以上。二、乙等:七十分以上,不滿八十分。三、丙等:六十分以上,不滿七十分。四、丁等:不滿六十分。考核之細目,由各機構視職務性質之…
  21.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9條 考核列甲等特殊條件及一般條件,由各機構依企業特性及經營管理需要訂定。各機構人員在考核年度內,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考核列甲等:一、曾受刑事處罰或懲戒處分。二、參加公務人員或本部各機構辦理相關考試,經扣考處分。三、平時考核…
  22.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0條 年度考核之獎懲如下:一、甲等:晉薪一級,並發給一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無級可晉者,另發給一個月之薪額。二、乙等:晉薪一級,並發給半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無級可晉者,另發給一個月之薪額。三、丙等:留原薪級。四、丁等:公務員兼具…
  23.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1條 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另予考核列甲等者,發給一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列乙等者,發給半個月薪額之考核獎金;列丙等者不予獎懲;列丁等之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應予免職;純勞工身分者,以符合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律所定得終止勞動契約之…
  24.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2條 各機構就其所屬人員之考核結果,應以書面通知受考人。考核結果應予免職處分人員,於服務機構核定後,得於收受通知書次日起三十日內,詳敘理由,檢同證明文件,先向服務機構申請複核;服務機構應於收受申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適當之審復。受…
  25.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3條 各機構辦理考核,應組織人事評審會。各機構人員之考核,應由主管人員就考核項目評擬,遞送人事評審會初核,並經各機構主持人或授權人員核定。但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核,除擬予考核列丁等人員應送人事評審會初核外,得逕由各機構主持人或…
  26.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4條 辦理考核人員,在考核進行中應嚴守秘密,並不得遺漏舛錯,違者按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7. 行政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人員考核辦法 第15條 各機構主持人之考核,除依第二項規定辦理外,由本部參酌該機構年度工作考成成績核定,其獎懲依本辦法有關規定辦理;副總經理之考核,由各該機構參酌其機構年度工作考成成績初評,並報本部核定。各機構子公司主持人、副總經理之考核依下列…
  28. 行政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5條 …書與各種證明書之核發及學員學習時數認證。五、學員上課及研習之考核;試務、訓練之績效評估及改進。六、圖書資料之整理、供應及管理。七、訓練教材等資料之編印、修訂及印刷,教學設備之籌劃、使用及保管。八、國際性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
  29. 行政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6條 …導。六、開、結訓典禮之規劃、協調及準備。七、行政事務之管制及考核。八、各種重要會議之籌劃辦理。九、資訊作業之管理及維護。十、其他有關輔導事項。
  30.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 第5條 …掌理文書、印信、出納、庶務、議事、編印、核稿、研究發展、管制考核及其他不屬於各課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