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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8條 …本法第十條所定各款標誌。三、主甲板於各艙口蓋關閉下應具備良好水密及排水功能。四、艉軸檢查應確認無龜裂、異常磨耗、震動、變形及腐蝕,並檢查其倒車能力,舵承及艉軸承之間隙且應予測記。五、第一次特別檢查或改裝特別檢查,應進行傾…
  2.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9條 …勘劃規則勘劃船舶載重線。三、主甲板於各艙口蓋關閉下應具備良好水密及排水功能。四、艉軸檢查應確認無龜裂、異常磨耗、震動、變形及腐蝕,並檢查其倒車能力,舵承及艉軸承之間隙並應予測記。五、全長二十四公尺以上者,其自設計吃水線艏…
  3.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1條 …期檢查,應包括下列各款:一、主甲板於各艙口蓋關閉下應具備良好水密及排水功能。二、艉軸檢查應確認運轉正常,並檢查其倒車能力。三、機器之運轉不得有氣體洩漏、漏油、異常震動、零件缺漏之情形發生。四、裝置有汽油機之區域應檢查其機…
  4.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12條 …艉軸承之間隙並應予測記。三、主甲板於各艙口蓋關閉下應具備良好水密及排水功能。四、各水密艙壁的完整性。五、排氣管、消音器及其他產生高溫機件之隔熱保護設施。六、機艙有艙門者,應具防止一百一十公分以下兒童誤入之設計,並具清楚禁…
  5.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46-3條 …油及駁油之相關作業。四、負責閥門與泵、吊機與吊昇設備、艙口、水密門、裝貨舷門與相關設備、機器之運用、保養及修理。五、負責電氣設備之安全使用。
  6. 行政船舶丈量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有永久性風雨密關閉裝置,其下方船體兩舷所有開口亦設有永久性之水密關閉裝置者。船舶之甲板為階式者,其敞露甲板之最低線及其與較高部分甲板平行之延長線,視同上甲板。具有兩層以上全通甲板之船舶,其最上層甲板下方船體兩舷所有開口並…
  7.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89條 裝置有危險品之水密貨櫃裝載於船舶時,有關本規則規定之裝載場所,得依左列規定放寬之:一、依規定為甲板上覆蓋裝載者,得改採甲板上裝載。二、依規定甲板上室內裝載者,得改採甲板上覆蓋裝載。
  8. 行政船舶危險品裝載規則 第91條 …時得不適用第四十九條及第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裝置有危險品之水密貨櫃,除液體貨櫃外,於裝載時得不適用第十五條之規定。裝置有危險品之水密金屬貨櫃,於裝載時得不適用第八十二條之規定。
  9.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條 …。但可燃之鑲板符合本規則規定者得准許。十二、艙壁甲板:指橫置水密艙壁所達之最上層甲板。十三、連續B級天花板或內襯板:指僅局限於A級隔艙或B級隔艙之B級天花板或內襯板。十四、主垂直區:指船殼、上層建築與甲板室為A級隔艙所隔…
  10.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3條 …艙壁甲板以上之主垂直區界限隔艙,應儘可能與緊鄰該艙壁甲板下之水密艙區劃分艙壁成一直線。四、主垂直區隔艙應自一甲板延伸至另一甲板,並延伸至船殼板或其他界限。五、汽車及火車渡船等具有特殊用途之船舶,其主垂直區之設計,設置艙壁…
  11.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員能迅速逃至救生艇及救生筏登載甲板:一、在艙壁甲板以下,每一水密艙區或受類似限制之一個或一組空間內,應具有二種逃生方法,其中至少應有一種係不依賴水密門。但該空間之性質與位置及各該空間內正常居留或服務之人數,經航政機關或驗…
  12.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27條 …煙、焰通過之性能。該等門及門框應以鋼材或其他同等材料構成。但水密門無需絕熱。三、各門均應能自艙壁之兩側,僅以一人之力量予以啟閉。四、主垂直區艙壁、廚房周圍及梯道圍壁上之防火門,應為自閉式,並能於關閉之反方向傾斜角度三點五…
  13.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3條 …裝置,俾火災發生時,煙能自被保護之空間逸出。三、除動力操縱之水密門外,各門之裝置應當該空間發生火災時,能以動力操縱之關閉裝置或以自閉式門,於向關閉之反方向傾斜至三點五角度時,由具有遙控安全設施,將門確切關閉。四、機艙空間…
  14.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76條 …之空間,至少應具有兩種儘可能遠離之逃生方法,其中之一係不依賴水密門。窗、舷窗及艙口等如具有充分之大小,並可直接通至敝露甲板,得認係逃生方法之另一種。如該等空間之長度未滿三、七公尺,在左列任一情況下得准僅有一種垂直之逃生方…
  15.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88條 …至露天甲板之梯道或門或此二種合併方法。四、所要求之逃生路線與水密門無關時,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認可,得就偶爾出入之船員空間,准免其中之一種逃生方法。五、禁止僅設置走廊、大廳或走廊之一部分為逃生之唯一路線。死巷式走廊長度不…
  16.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95條 …臥室與個人內部衛生空間,航政機關或驗船機構得准使用可燃材料。水密門得不需絕熱。
  17.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14條 …開口,應設於露天甲板並應裝有關閉裝置。但該艙口及開口係以具有水密間隔之螺栓及螺栓板固定,其關閉裝置並可上鎖者,不在此限。四、設有液貨翼艙者,甲板下之貨油管路應裝置於該等翼艙內,或裝設於經認可能充分清潔及通風之特別管道內。…
  18.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26條 …間、引擎室、軸道及鍋爐間內,應具有兩種逃生方法,其中之一得為水密門,在無水密門可利用之機艙空間內,該兩種方法應為儘可能遠離之兩組鋼梯,可導向天罩上同樣遠隔之門,通至登艇甲板。
  19.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5條 …、船外排洩裝置暨所有附屬於船殼板和圍壁之開口。三、檢查所有之水密艙壁。四、各貨艙、舯甲板、深艙、尖艙、及機艙與鍋爐間應予清理乾淨,並就肋骨與板面檢查之。單底船舶貨艙內之密集墊板,每舷至少應掀開兩列,其中一列應在部,貨艙內…
  20.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31條 …厚度不足規定厚度四分之三或有其他缺點時,應予換新。六、所有之水密艙壁應予檢查,經檢查人員認為必要時,並應作水密試驗。七、船底兩側之通水孔應將污物清除乾淨。八、錨及錨鍊應卸下移列船外檢查,錨鍊艙內部亦應予檢查。九、桅圓材、…
  21. 行政船舶檢查規則 第36條 各艙口、通風筒、機艙天罩、其他外露圍壁、水密艙壁開口、裝貨舷門、灰槽及其他門口,連同其關閉及鎖緊裝置,均應予檢查。
  22. 行政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28條 前條第一款所稱之特殊任務,包括下列各款:一、關閉舷窗、水密門、防火門、排水門及船殼板上所有各種污水及其他排洩口。二、關閉風扇及通風系統。三、操作各種救生、消防、燈光、音號、旗號及救難等設備。四、準備並施放救生艇、救生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