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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6 頁-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08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機長於航空器起飛前確使組員及乘員知悉下列裝備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並提供書面使用說明:一、座椅安全帶。二、緊急出口。三、救生背心。四、氧氣裝備。五、供乘員個別及共同使用之其他緊急裝備。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10條 機長職責如下:一、在飛航中負飛機操作及全體乘員安全之責,並得為一切緊急處理。二、應確保程序檢查表之每一細節皆予履行。三、於飛航終了時,應負責將已知及可疑之航空器故障報告航空器使用人並對填寫之飛航紀錄負責。四、當航空器失事…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11條 機長於飛航前,應瞭解與該預定飛航有關之氣象資訊。機長依儀器飛航規則飛往起飛機場以外之目的地時,應規劃一備用航路,以因應天氣導致之意外狀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15條 航空器使用人或機長應於作業前一日將任務內容通知飛航管制機構。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8條 航空器搭載乘員者,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機長於航空器起飛、降落時,應告知乘員扣緊安全帶或肩帶。但以自由氣球搭載乘員者,不在此限。飛航中遭遇亂流或緊急情況而必要時,組員應告知乘員採取適當之行動。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9-1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後,除經機長掌握跑道表面狀況資訊,並認定飛機性能資料顯示得以安全降落外,飛機不得於低於機場標高上空一千呎繼續進場作業。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9-2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後,機長發現跑道煞車減速效果未如所獲通報時,應立即向當地飛航管制機構報告。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31條 機長於飛航前發現組員因受傷、疾病、疲勞、酒精或藥物影響等原因致無法執行其職務時,應令其不得飛航。飛航中組員因疲勞、疾病或缺氧等原因,而嚴重降低其執行職責之能力時,機長應中止飛航並就近於適合之機場降落並作必要之處置。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74條 …訓練並經民航局核准者,其航空器於無故障及下列情形之一時,得由機長於地面執行航空器飛航間檢查及於維護紀錄中記錄完成檢查,免執行適航簽放:一、轉降或技術降落機場無合格適航簽證人員。二、直昇機執行緊急消防、搜尋、救護等特種作業…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78條 機長應確認其飛航組員持有並攜帶民航局發給之有效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已裝置空中防撞系統之航空器,機長應確認其飛航組員已有適當訓練,具備使用空中防撞系統及避撞操作之能力。飛航組員體格檢查及格證上規定需配戴校正眼鏡者,飛航…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79條 …次考驗。執行商務專機飛航業務之飛航組員及普通航空業飛航業務之機長,適用第一百七十三條適職性考驗之規定。但自由氣球機長,不在此限。檢定駕駛員資格如附件十九。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85-11條 …訂定外形差異手冊,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實施。最低裝備需求手冊係供機長於航空器之儀表、裝備或系統失效時,決定該飛機於飛航前或於中途降落後繼續該航空器飛航之依據。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9條 飛機各次之飛航,航空器使用人應指派一名駕駛員擔任機長。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30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確保所派遣之客艙組員於飛機起飛、降落或機長指示時,應平均配置於客艙內並坐於靠近緊急出口之指定座椅及繫妥安全帶,如有裝置肩帶者,並應繫妥肩帶。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87條 擔任航空器機長之適職性考驗及近期飛航經歷,應符合附件二十二之規定。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0條 機長於開始飛航前,應熟悉該次飛航之相關資訊,該資訊應包括下列事項:一、依儀器飛航規則或不在鄰近機場之地區飛航所需之氣象報告及預報、燃油需求、備用機場及飛航管制機構告知機長之任何延誤。二、該飛航所使用機場之可用跑道長度及下…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0-1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後,除經機長掌握跑道表面狀況資訊,並認定飛機性能資料顯示得以安全降落外,飛機不得於低於機場標高上空一千呎繼續進場作業。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0-2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後,機長發現跑道煞車減速效果未如所獲通報時,應立即向當地飛航管制機構報告。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2條 機長應於航空器起飛前確使組員及乘員知悉下列裝備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並提供書面使用說明:一、座椅安全帶。二、緊急出口。三、救生背心。四、氧氣裝備。五、供乘員個別及共同使用之緊急裝備。航空器搭載乘員者,機長於航空器起飛、降落時…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3條 …等級之自用駕駛員檢定證。負責檢定或考驗之駕駛員,應具該航空器機長資格,始得執行該航空器駕駛員型別檢定及適職性技術考驗。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97條 …及裝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飛航組員由持有適當檢定證並經授權之機長及副駕駛員組成。二、飛航組員對所使用之航空器及程序具備足夠之知識及熟悉度。三、操控駕駛員前方有適合於使用中之飛航控制引導系統之儀表板。航空器執行第二類或第三…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01條 …開啟錨燈。裝置有防撞燈之航空器,未開啟防撞燈前,不得飛航。但機長基於飛航安全考量關閉防撞燈者,不在此限。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6條 機長於飛航前應確認下列裝備、航行圖表及資料,已置於駕駛員席位便於取用之處:一、配備二個一號電池或與其等效之手電筒,且作用正常。二、駕駛艙檢查表。三、最新之相關航行圖表。四、導航相關之航路圖、終端區域圖、進場及穿降圖。五、…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27條 機長於飛航前,應瞭解所操作航空器之飛航手冊、標示、提示表、儀表標示及其操作限制。組員於飛航前,應瞭解與其職務相關之航空器上緊急裝備,並遵守該裝備之使用程序。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2條 …且能由組員控制其開關;當飛機於滑行、起飛、降落或必要時,應由機長將其開啟。飛機未依前項規定裝置標示者,於需要禁止吸菸及繫妥安全帶時,機長應通知乘員及組員。當禁止吸菸標示燈亮或機長通知時,乘員及組員均不得吸菸;乘員及組員任…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3條 飛機搭載乘員時,於每次起飛前,機長應確使乘員知悉下列事項:一、禁菸之時間、地點及情況。二、繫妥安全帶及肩帶之時間、地點及情況。三、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四、求生裝備之位置。五、越水飛航時之水上迫降程序、救生背心、個人…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5條 座位數超過十九座之飛機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機長始得准許乘員將行李置於機上:一、具有適當之客艙行李櫃、貨物存放隔艙或符合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二、於遭受撞擊時所產生之型別檢定最大慣性力及側面移動力時,置於乘員座椅下方之行李…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6條 符合下列條件時,機長始得准許貨物裝載於航空器上:一、裝載於貨物架、儲物櫃或貨物存放隔艙。二、依民航局核准之方式固定。三、依下列規定裝載:(一)以安全帶或其他綑綁方式固定,且能防止其於飛航或地面作業時可能之移動。(二)貨物…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7條 …除冰或防冰裝置符合運輸類飛機型別檢定要求者,不在此限。提供給機長之即時氣象報告及提示資料顯示預報天氣情況改變,其結冰天氣情況將不致影響飛航者,不受第二項及第三項之限制。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338條 下列飛機除機長外,應有副駕駛員,始得飛航:一、大型飛機。但經型別檢定僅需一位駕駛員操控且不需有副駕駛員之大型飛機,不在此限。二、經型別檢定需二位駕駛員操控之多渦輪發動機之飛機。三、通勤類飛機。但符合第一款但書之規定且其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