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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13 頁-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3條 …寬度不得小於左列標準,但以基地內通路為進出道路之建築物,其總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通路寬度為六公尺。一、長度未滿十公尺者為二公尺。二、長度在十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公尺者為三公尺。三、長度在二十公尺以上者為…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4-1條 …於十五平方公尺,各處面積合計不得超過該基地內建築物允建總容積樓地板面積十分之一。三、挑空樓層高度不得超過六公尺,其旁側之未挑空部分上、下樓層高度合計不得超過六公尺。挑空部分計入容積率之建築物,其挑空部分之位置、面積及高度…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5條 建築基地跨越二個以上使用分區時,空地及建築物樓地板面積之配置不予限制,但應保留空地面積應依照各分區使用規定,分別計算。前項使用分區不包括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二條其他使用區及特定專用區。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6-1條 …內,依申請變更設計時法令規定辦理變更設計時,以不增加原核准總樓地板面積及地下各層樓地板面積不移到地面以上樓層者,得依下列規定提高或增加建築物樓層高度或層數,並依本編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檢討建築物高度。一、地面一層樓高度應不…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7條 …、除公共建築物外,建築基地面積未達一百五十平方公尺或每棟每層樓地板面積均未達一百平方公尺。前項各款之建築物地面層,仍應設置無障礙通路。前二項建築物因建築基地地形、垂直增建、構造或使用用途特殊,設置無障礙設施確有困難,經當…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67-3條 …層,超過部分每增加│加設一處│每增加三││三層且有一層以上之樓地板面積超過五百平││層之範圍││方公尺者││內設置一││││處│└───────────────────┴─────┴────┘本規則建築設備編第三十七條建…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81條 …。十、緩衝區及其專用直通樓梯之空間,得不計入建築面積及容積總樓地板面積。十一、緩衝區內專供通行及緊急避難使用,不得有營業行為;牆壁得以耐燃一級材料設置嵌入式廣告物。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93條 地下通道臨接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平方公尺以上地下使用單元者,應在該部分通道任一點之視線範圍內設置開向地面之天窗或其他類似之開口。但於該通道內設有合於左列規定之地下通道直通樓梯者,不在此限:一、直通樓梯為安全梯者。二…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94條 …。三、專用直通樓梯淨寬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但地下使用單元之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時,應為一點八公尺以上。前項直通樓梯級高應在十八公分以下,級深應在二十六公分以上。樓梯高度每三公尺以內應設置平台,為直梯者,其深度不…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02條 地下建築物供地下使用單元使用之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按每一、○○○平方公尺,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處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供地下通道使用,其總樓地板面積在一、五…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15條 地下使用單元樓地板面積在五○○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排煙設備。但每一○○平方公尺以內以分間牆或防煙壁區劃分隔者不在此限。地下通道之排煙設備依左列規定:一、地下通道應按其樓地板面積每三○○平方公尺以內,以自天花板面下垂八十…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19條 地下建築物,其樓地板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上之樓層,應設置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其樓地板面積在一、○○○平方公尺以下之樓層,得視其地下使用單元之配置狀況,擇一設置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系統、機械送風及自然排風系統、或自然送…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20條 依前條設置之通風系統,其通風量應依左列規定:一、按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應有每小時三十立方公尺以上之新鮮外氣供給能力。但使用空調設備者每小時供給量得減為十五立方公尺以上。二、設置機械送風及機械排風者,平時之給氣量,應經常保…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28條 高層建築物之總樓地板面積與留設空地之比,不得大於左列各值:一、商業區:三十。二、住宅區及其他使用分區:十五。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30條 …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高層建築物之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計算公式如左:AO≦(1﹢Q)A/2AO: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A:建築基地面積。Q:該基地之最大建蔽率。高層建築物因施工安全或停車設備等特殊需要,…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59條 …置防災中心:一、防災中心應設於避難層或其直上層或直下層。二、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四十平方公尺。三、防災中心應以具有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包括底材)…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67條 建築基地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計算公式如左:A0<(1+Q)A/2A0:地下各層最大樓地板面積。A:建築基地面積。Q:該基地之最大建蔽率。建築物因施工安全或停車設備等特殊需要,經主管建築機關審定有增加地下各層樓地板面積必…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71條 作業廠房單層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一百五十平方公尺。其面積一百五十平方公尺以下之範圍內,不得有固定隔間區劃隔離;面積超過一百五十平方公尺部分,得予適當隔間。作業廠房與其附屬空間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防火門…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71-1條 作業廠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前條第一項單層樓地板面積之限制:一、中華民國八十二年四月十三日以前完成地籍分割之建築基地,符合直轄市、縣(市)畸零地使用規定,其可建築之單層樓地板面積無法符合前條第一項規定。二、中華民國八…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72條 …設施之合計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四分之一。前項附屬空間合計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作業廠房面積之五分之二。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73條 …積得不計入建築面積及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款陽臺面積得不計入該層樓地板面積之規定,於工廠類建築物不適用之。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78條 作業廠房樓地板面積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一處裝卸位;面積超過一千五百平方公尺部分,每增加四千平方公尺,應增設一處。前項裝卸位長度不得小於十三公尺,寬度不得小於四公尺,淨高不得低於四點二公尺。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0條 工廠類建築物每一樓層之衛生設備應集中設置。但該層樓地板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者,每超過五百平方公尺得增設一處,不足一處者以一處計。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5條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符合本編章規定者,得增加樓地板面積合計之最大值Σ△FA,應符合都市計畫法規或都市計畫書圖之規定;其未規定者,應提送當地直轄市、縣(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依下式計算:Σ△F…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6條 前條建築物之設計依下列規定:一、增加之樓地板面積△FA1,依下式計算:△FA1=S×IS:開放空間有效面積之總和。I:鼓勵係數。容積率乘以五分之二。但商業區或市場用地不得超過二點五,住宅區、文教區、風景區或機關用地為零點…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4條 老人住宅之臥室,居住人數不得超過二人,其樓地板面積應為九平方公尺以上。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5條 …。前項服務空間之設置面積規定如左:一、浴室含廁所者,每一處之樓地板面積應為四平方公尺以上。二、公共服務空間合計樓地板面積應達居住人數每人二平方公尺以上。三、居住單元超過十四戶或受服務之老人超過二十人者,應至少提供一處交誼…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6條 老人住宅應依設計規範設計,其各層得增加之樓地板面積合計之最大值依左列公式計算︰Σ△FA=△FA1+△FA2+△FA3≦0.2FAFA:基準樓地板面積,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為該基地面積與容積率之乘積;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為該基地…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8條 …棟建築物之新建或增建部分之地面層以上樓層(不含屋頂突出物)之樓地板面積合計超過一千平方公尺之其他各類建築物。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機房、作業廠房、非營業用倉庫。(二)地面層以上樓層(不含屋頂突出物)之樓地…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9條 …殼耗能量:指為維持室內熱環境之舒適性,建築物外周區之空調單位樓地板面積之全年冷房顯熱熱負荷。五、外周區:指空間之熱負荷受到建築外殼熱流進出影響之空間區域,以外牆中心線五公尺深度內之空間為計算標準。六、外殼等價開窗率: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