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信託基金」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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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93條 期貨信託基金因合併致存續期貨信託基金持有之資產超過本辦法規定之比率者,除因無償配股及因合併前已存在之交易經實物交割取得標的物之情形外,不得新增,並應於二年內調整至符合規定。
  2.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95條 …調增期貨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理或保管費用。五、重大變更期貨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及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品之基本方針及範圍。六、其他修正期貨信託契約對受益人權益有重大影響。
  3.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96條 …繼續持有受益憑證一年以上,且其所表彰受益權單位數占提出當時該期貨信託基金已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受益人,以書面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申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自行召開之。受益人會議非由期貨信託事業召開時,期貨信託事…
  4.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料。五、期貨經理事業每一從事全權委託交易決定人員同時管理其他期貨信託基金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者,應揭露所管理之基金名稱及所採取防止利益衝突之措施。六、最近二年期貨經理事業因經營全權委託證券投資或期貨交易業務而發生或進行中之…
  5.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2條 …率、指數或其他商品之期貨交易。三、由其他期貨信託事業所發行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或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募集或經理之期貨基金。四、除前款外之有價證券。五、有價證券以外之期貨相關現貨商品。前項所稱有價證券指依證券交易法第六條規…
  6.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4條 …外,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為放款。二、不得與本事業經理之各期貨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其他期貨或證券全權委託投資帳戶、自行買賣期貨或有價證券帳戶、或自有資金間為交易或投資之行為。但經由集中交易市場且非故意發生相對交…
  7.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56條 …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辦理交易決定之業務員,得由向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經理人、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人或證券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兼任。期貨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交易執行人員得由具第四十九條資格之期…
  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3條 …兼任該公司之董事長、分支機構經理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人、期貨信託基金經理人、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或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交易決定人員。
  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6-3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未發行期貨信託基金而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超過本會所定一定比率應申請核准者,其投資研究部門主管、該基金經理人及至少一名內部稽核人員應具備期貨商負責人及業務員管理規則第五…
  1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8條 …託基金之投資或交易決策業務人員,不得與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相互兼任。但符合第六項規定者,得與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相互兼任。證券投資…
  11. 行政期貨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稱期貨顧問事業,指為獲取報酬,經營或提供期貨交易、期貨信託基金、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之研究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者。前項所稱報酬,包含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之任何利益。
  12. 行政期貨顧問事業設置標準 第3條 …。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證券經紀商兼營期貨顧問事業,提供期貨信託基金以外有價證券之投資顧問服務,應先取得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之營業執照。任何人非經第二項許可,不得使用期貨顧問事業或類似事業之名稱。
  13. 行政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期貨顧問事業得經營下列業務:一、接受委任,對期貨交易、期貨信託基金、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有關事項提供研究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二、辦理前款有關之講習及出版品。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
  14. 行政期貨顧問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業務員,指為期貨顧問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一、對期貨交易、期貨信託基金、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有關事項提供研究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二、與前款業務有關之推廣、招攬、講習或出版事項。三…
  15. 行政境外基金管理辦法 第19條 …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未曾因辦理境外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基金業務受本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至第四款、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二款至第四款、信託業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至第三款、銀行法…
  16.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84條 期貨信託事業於募集期貨信託基金,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不得為之。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向申購人交付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期貨信託事業未依前項規定交付公…
  17.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85條 期貨信託事業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應與其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自有財產分別獨立。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8. 行政期貨交易法 第112條 …他期貨服務事業。六、期貨信託事業違反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募集期貨信託基金。
  19.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條 期貨信託事業於國內發行受益憑證募集或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應依本準則規定之內容編製公開說明書;於國外發行受益憑證募集或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者,應依募集地區之法令規定編製公開說明書,不適用本準則。
  20.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5條 期貨信託基金除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以下簡稱對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者外,應於成立後每季終了一個月內更新公開說明書。但期貨信託基金依期貨信託契約規定刊印之年…
  21.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公開說明書封面應依序刊印下列事項:一、期貨信託基金名稱;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應用括弧以不同顯著顏色標明保本比率及基金之類型(保證型或保護型);傘型期貨信託基金應標明「傘型期貨信託基金」文字;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應標明「指…
  22.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7條 …信託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向不特定人募集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自行保管期貨信託基金資產者,應載明信託監察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網址或電子郵件信箱及電話。三、期貨信託基金經保證機構保證者,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四、受益憑…
  23.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8條 …顯著方式刊印風險預告書內容及「本風險預告書並未完整揭露投資本期貨信託基金之風險,詳細風險因素請詳第__頁」。公開說明書封底應由期貨信託事業及其董事長簽名或蓋章。
  24.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9條 期貨信託事業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對不特定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應依本章規定之內容編製公開說明書。
  25.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0條 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一、期貨信託基金概況。二、期貨信託契約主要內容。三、期貨信託事業概況。四、受益憑證銷售及買回機構之名稱、地址及電話。五、特別記載事項。
  26.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1條 期貨信託基金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期貨信託基金簡介。二、期貨信託基金性質。三、期貨信託事業、基金保管機構(信託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自行保管期貨信託基金資產者,其信託監察人)及基金保證機構之職責。四、期貨信…
  27.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2條 期貨信託基金簡介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發行總面額。二、受益權單位總數。三、每受益權單位面額。四、得否追加發行。五、成立條件(有成立日期者,應一併列明)。六、預定發行日期。七、存續期間。八、投資地區及標的。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
  28.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3條 期貨信託基金性質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期貨信託基金之設立及其依據。二、期貨信託契約關係。三、追加募集期貨信託基金者,應刊印該基金成立時及歷次追加發行之情形。
  29.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4條 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方針、範圍,包括從事期貨交易及投資期貨相關現貨商品之類別及其占淨資產之比例、從事期貨交易之預計最大槓桿倍數。二、期貨信託事業運用期貨信託基金交易及投資之決策…
  30.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募集期貨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7條 …及給付方式。三、受益憑證之交付。四、期貨信託事業不接受申購或期貨信託基金不成立時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