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計畫」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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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8條 申請人應於投資計畫完成日之次日起算六個月內,檢具下列資料,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投資計畫完成證明(以下簡稱完成證明);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一、足資證明完成投資計畫之資料。二、投資計畫支應之各項支出明細表、支出證…
  2.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9條 …:一、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核定函影本及投資計畫核准函影本;經核發完成證明者,應併附完成證明影本。二、投資人名冊,內容應包含名稱、統一編(證)號、繳納股款日期、認股股數與金額、連續持有達三年之股數及可…
  3.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13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隨時查核核准之投資計畫執行進度;如發現申請人資格有未符合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或投資計畫執行有未符合第六條規定之情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撤銷、廢止或變更原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核定函(含國家重點…
  4.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14條 …月內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註銷:一、申請人未依規定期限完成投資計畫,依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復函者,為核復函送達之日。二、申請人未依規定期限完成投資計畫,未依第七條第三項規定通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5. 行政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第15條 …調查時,如發現申請人資格有未符合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或投資計畫執行有未符合第六條規定之情事,應通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廢止或變更原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核定函(含國家重點發展產業之認定)、投資計畫核准函或完成證明…
  6.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以前,檢具下列文件,向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申請核發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一、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登記表。二、新投資創立公司原始股東名冊或該次增資擴充股東名冊,包括股東戶號、名稱、認股股數、認…
  7.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於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依規定向本部申請核發生技新藥投資計畫核准函者,其營利事業股東投資抵減金額不受前二項後段百分之五十限額限制;於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以後向本部申請核發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者,其營利事業股東投資…
  8.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創立或增資前、後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如有多次增資,併同檢附投資計畫開始至本次增資之資本形成明細表。二、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三、議決該次增資之股東會或董事會會議紀錄影本;屬新投資創立者,為發起人會議紀錄影本。四、營利…
  9.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經核發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之生技醫藥公司,應於該核准函核發之次日起五年內完成投資計畫,並於投資計畫完成日之次日起六個月內檢具相關文件,依下列規定申請核發完成證明,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一、投資計畫之執行地點位於科學園區…
  10.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經核發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之生技醫藥公司,未能於本部核發核准函之次日起五年內完成投資計畫,或投資計畫項目變更者,應於期限屆滿前,向本部申請延長或變更;全程計畫完成期限不得超過六年。本部核定計畫延長或項目變更時,應副知核…
  11.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文件:一、設立或資本額變更登記前、後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投資計畫之機器、設備安裝地位於科學園區、農業科技園區或科技產業園區內者,為設立或資本額變更登記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二、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
  12.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9條 經核發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之生技醫藥公司,於申請核發完成證明期間內,經受理核發完成證明機關實地勘查,投資計畫已屬完成,於完成證明尚未核發前,遭受震災、風災、水災、旱災、寒害、火災、土石流、海嘯、瘟疫、蟲災、戰爭、核災、…
  13.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生技醫藥公司投資計畫之試驗項目應符合藥事法、農藥管理法、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材管理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規定;其設備安裝地點位於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位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區域…
  14.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生技醫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經核發生技醫藥投資計畫核准函之生技醫藥公司,其依核准之投資計畫所募集之資金,以於投資計畫期間支應該投資計畫所需者為限。前項所稱支應該投資計畫所需者,指與該投資計畫有關之下列支出:一、公司固定營業場所之投資、興建、各項與公…
  15.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內建築物由公民營事業投資申請核准興建程序審查及租售辦法 第4條 …局申請核准,始得興建。前項投資興建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投資計畫總說明:包括整體工作計畫。二、投資興建地點及範圍。三、財務計畫:包括資金籌措計畫、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投資效益、資金償還計畫、風險管理、各項開發費用及開…
  16. 行政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生技醫藥公司研究與發展投資計畫之試驗項目應符合藥事法、農藥管理法、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材管理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規定;其設備安裝地點位於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位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
  17.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2條 …資管理,指有關區內事業設立、合併、分割、增減資、擴廠、撤資或投資計畫之實施、完成、延期、變更及廢止等投資事項之管理。區內事業申請前項投資事項,應檢具投資計畫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所在區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園管局)…
  18.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4條 投資計畫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事業內容。二、市場與行銷模式。三、營業內容。四、財務計畫。五、建廠、擴廠及投資期程規劃。六、投資效益。七、環保事項。八、其他相關事項。區內事業得視申請內容,增減前項之載明事項,並得補充說…
  19.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5條 園管局為審查投資計畫及意見徵詢,應成立審查小組。區內事業投資計畫,經審查小組審查作成決議後,由園管局核定執行。前項審查小組之組成及審查程序等相關事項,由園管局另以要點定之。
  20.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6條 區內事業應於投資計畫核定之日起二年內完成其投資事項。投資計畫已載明完成期限並經核定者,依該計畫內容執行,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有正當理由屆期未能完成者,得申請展延,經審查小組作成同意之決議並經園管局核定後,得延長投資計畫之…
  21.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7條 園管局或分局得派員至區內事業查驗,如有未依核定之投資計畫經營者,園管局或分局得通知其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或變更計畫。前項改善或變更計畫經園管局或分局認須再修正者,園管局或分局得通知並限期一個月內完成修正。第一項之區內事業有…
  22.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區內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8條 區內事業應於原核定投資計畫經撤銷或廢止後,辦理遷出園區作業,並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變更、解散、廢止登記或其他相關作業。前項區內事業如涉保稅業務,應依科技產業園區保稅業務相關規定辦理。
  23.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6條 …。前項生技醫藥公司申請適用第一項投資抵減,應提出具一定效益之投資計畫,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且於同一課稅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前三項投資抵減之適用範圍、具一定效益之投資計畫、申請期限、申請程序、當年度合計得抵減總額之計算及其…
  24.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8條 …所定金額以上時,應於開始實行後每年前三季結束後十日內按季提報投資計畫執行情形,並於每一營業年度終了五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報其年度投資計畫執行情形及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25. 行政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第11條 …者,期限屆滿時其許可失效。已實行投資而未能於核定之期限內完成投資計畫者,其未完成部分之許可,於期限屆滿時失效。前項所定期限,如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限屆滿前,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延展。
  26. 行政科技產業園區社區開發及租用管理辦法 第7條 …興建計畫書及繳納押標金。前項投資興建計畫書,其內容包括:一、投資計畫總說明:包括整體工作計畫。二、投資興建地點及範圍。三、財務計畫:包括資金籌措計畫、金融機構融資意願書、投資效益、資金償還計畫、風險管理、各項費用及開發成…
  27.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0-1條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申請適用第一項投資抵減,應提出具一定效益之投資計畫,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且於同一課稅年度以申請一次為限。前八項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節能減碳…
  28.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20條 …跨部會協調機制。二、投資程序與相關事項之諮詢及協助。三、重要投資計畫之推動及協調事項。四、其他促進投資事項之諮詢及協助。
  29. 行政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減資、擴廠、撤資、轉投資課稅區、在課稅區設置分支機構或變更投資計畫,應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園管局)或分局提出申請。前項申請書之格式及應送份數,由園管局定之。
  30. 行政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分局之科技產業園區業務管理規則 第3條 區內事業設立、合併、分割、增資、減資、擴廠及變更投資計畫申請案,除經園管局或分局逕行核定者外,分局應於一週內擬具初審意見送園管局,園管局於一個月內審查核定,並就核定內容及應行洽辦事項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