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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適用投資抵減者,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除應敘明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之事項外,另應敘明下列事項:一、公司名稱、所在地、及代表人姓名、住所。二、預定從事前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之費用項目…
  2. 行政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關依本條例第七十八條規定發給之成果備查函,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投資抵減證明。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七日至本辦法一百零四年四月十七日修正施行前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者,得自修正施行日起六個月內檢附上開文件申請。前項都市更新事…
  3. 行政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關核定之預定完成期限之日起逾五年始完成者,抵減百分之五。前項投資抵減,其每一年度得抵減總額,以不超過該機構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百分之五十為限。但最後年度抵減金額,不在此限。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依第一項規定辦…
  4. 行政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協助實施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不予核發或撤銷原核發之投資抵減證明。一、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其證明文件有虛偽不實。二、未依核定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執行。依前項規定撤銷原核定之投資抵減證明者,主管機關並應通知管轄稽徵機關…
  5. 行政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都市更新事業機構及協助實施者投資於都市更新地區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年四月十七日修正之第四條第一項施行時,已依本辦法規定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主管機關尚未核發投資抵減證明之申請案件,適用申請時之規定。
  6. 行政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 第2條 …票券金融公司保證發行之商業本票、上市、上櫃公司股票或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發行之受益憑證,或運用於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項目。但由營利事業捐助之基金,得部分投資該捐贈事業之股票,其比率由財政部定之。六、其董監事中,主要捐贈人…
  7.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其經審定之投資額課徵遺產稅優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訂定之。
  8.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其經審定之投資額課徵遺產稅優待辦法 第2條 華僑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之規定核准投資者,於該華僑死亡後,其遺產中屬於經審定之投資額部分,得按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估定之價值,扣除半數,免徵遺產稅。
  9. 行政華僑回國投資其經審定之投資額課徵遺產稅優待辦法 第3條 前條所稱經審定之投資額,係指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規定,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定之投資金額。但審定之投資額經依華僑回國投資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核准結匯而減少者,應以減少後之投資額為準。
  10. 行政會計師代理所得稅事務辦法 第6條 …系姻親或四等親內之旁系血親之關係者。四、本人或配偶與委託人有投資或分享利益之關係者。
  11.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適用前項之設備,以全新及未申請投資抵減者為限。
  12.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投資於第二條所稱之研究支出,在同一課稅年度內,其屬公司組織者,得按百分之三十,其餘事業得按百分之二十,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支出總金額超過前二年度研究經費平均數者,其屬公司組織…
  13.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6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適用投資抵減稅額之研究支出,不包括政府補助款在內,並以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數為準。
  14.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本辦法規定適用投資抵減者,其購置之設備,應依下列期限及程序辦理:一、應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期間內訂購,並於訂購日之次日起二年內交貨。因情形特殊,未能於規定期限內交貨者,得於期限屆滿前,敘…
  15.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9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依本辦法規定投資於研究之支出,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依下列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送請事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數額。稅捐稽徵機關於核定其抵減稅額時,如對事業申報之支…
  16.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依本辦法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設備,其安裝地點,以該事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登記之場所為限。前項設備安裝地點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
  17.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以一次為限。依本辦法申請抵減所得稅之設備,如有正當理由未能於投資抵減證明書所載預定安裝完成日期前完成安裝者,得於該完成日期截止前,向事業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展延,並至遲應於交貨之次日起三年內安裝完成,經稅捐稽徵機關查明…
  18.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3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為公司組織者,其關於投資於資源回收再利用設備及用於資源回收再利用用途之研究支出經適用本辦法規定之投資抵減者,不得重複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之投資抵減。
  19.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2條 …影響力,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境外轉投資事業股份或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二、營利事業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公開之企業會計準則公報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
  20.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3條 …二十四條第一項有關自應納稅額中扣抵之規定。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選擇依本條例規定課稅者,其經申請核准並於規定期間內匯回之境外轉投資收益,免依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二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
  21.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4條 …受理:一、營利事業選擇適用本條例申請書。二、營利事業及境外轉投資事業設立登記資料。三、營利事業對境外轉投資事業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證明文件、該境外轉投資事業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及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盈餘分配議事錄。四、受理…
  22.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6條 …一個月內,向受理銀行辦理外匯存款專戶開戶及將境外資金或境外轉投資收益匯回存入該專戶,每一核准文書應個別開立專戶;未能於期限內匯回存入者,應於期限屆滿前向稽徵機關申請展延一次,展延期間以一個月為限。前項境外資金及境外轉投資…
  23.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7條 …前條資金存入外匯存款專戶之日起算一年內,向經濟部申請並經核准投資產業或透過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投資重要政策領域產業者,應檢附該部核准投資函,依該函核准投資期程向受理銀行申請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資金從事投資。個人及…
  24.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8條 …證券商簽訂之信託契約、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金融機構簽訂之全權委託投資契約及保管契約,向該受理銀行申請自外匯存款專戶提取資金,並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金融投資。前項存入信託專戶或證券…
  25.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13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依第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投資,經向經濟部申請並核發完成證明者,應自取得該部核發完成證明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個人戶籍所在地或營利事業登記地稽徵機關申請退還稅款:一、退稅申請書。二、經濟部核發之完成證…
  26.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作業辦法 第14條 個人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資金或境外轉投資收益已擇定依本條例規定課稅者,不得就該同一資金之投資適用其他法令所定之租稅優惠。
  27.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1條 為引導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於符合國際規範下,促進我國整體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條例。
  28.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3條 …金: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以外國家或地區之資金。四、境外轉投資收益:指營利事業自其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以外國家或地區具控制能力或重大影響力之轉投資事業獲配之投資收益。五、受理銀行:指與個人或營利事業簽訂契約,受理開…
  29.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4條 個人匯回境外資金及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得選擇依本條例規定課稅,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所得稅法規定課徵基本稅額及所得稅,且一經擇定不得變更。個人及營利事業適用本條例規定匯回境外資金、…
  30. 行政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 第5條 …行依前條第四項規定審核後核准,於前項規定期間獲配且匯回境外轉投資收益,存入外匯存款專戶時,由受理銀行依前項各款規定稅率代為扣取稅款。個人及營利事業依前二項規定申請適用本條例規定之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