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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4條 …或具危險性之保稅物品者,應另設經海關認可之適當儲存處所。六、廠房設施符合第五條所定標準。七、具備電腦以處理有關保稅業務帳冊、報表及相關資料。經依其他法律規定核准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公司,其實際匯入並經登記之營業資金…
  2.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5條 保稅工廠之廠房設施應符合下列標準:一、生產機器及設備已安裝完竣,能立即開工生產或已在生產中。二、原料倉庫及成品倉庫須為堅固之建築,且具有防盜、防火、防水、通風照明及其他確保存貨安全之設施,並須與辦公室保持適當之隔離。三、…
  3.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6條 …,以其存續期為準)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一份。九、保稅工廠之廠房使用執照、建物所有權狀與土地所有權狀及其影本各一份;如係租賃者,應另檢附租賃契約與其影本各一份及廠房所有權人承諾書,載明同意該保稅工廠經廢止其登記時,其保稅…
  4.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19條 …風照明及其他確保存貨安全之設施。二、取具主管機關核發之倉庫或廠房使用執照、建物所有權狀與土地所有權狀及其影本各一份;如係租賃者,應另檢附租賃契約及其影本各一份與建築物所有權人承諾書,載明同意該保稅工廠經廢止其登記時,其保…
  5. 行政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 第52條 …定填具出廠放行單編列序號,或雖經編號,但無故缺號或遺失。二、廠房設施違反第五條規定,或未依第十四條規定對原料及成品倉庫派員負責看管,或停工時未加鎖或連續停工十日以上未向海關申報。三、未依第七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辦理換照、…
  6. 行政關稅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價格,不包括該貨物可單獨認定之下列費用、關稅及稅款在內:一、廠房、機械及設備等貨物進口後,從事之建築、設置、裝配、維護或技術協助等之費用。二、進口後之運輸費用。三、附延期付款交易條件之延期付款利息。四、進口貨物應繳之關稅…
  7. 行政通關網路經營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6條 …之五十,計算公式:負債總額/資產總額。2.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高於百分之一百,計算公式:(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三)前一年度財務報表之償債能力符合下列標準:1.流動比率高於百分之一…
  8. 行政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4條 …(二)基金、投資及準備金。(三)投資性不動產。(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五)無形資產。(六)其他資產。二、負債:(一)流動負債。(二)長期負債。(三)其他負債。三、淨值:(一)基金總額。(二)公積。(三)累積餘絀。(四…
  9.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六)關於所在區建築爭議案件之處理事項。(十七)關於所在區各類廠房之配售及出租事項。(十八)關於代辦所在區區內事業廠房現值之評估事項。(十九)其他有關建築管理、地政及廠房處理事項。
  10.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稱固定場所、物品製造、加工及廠房,其定義如下:一、固定場所:指被持續利用以從事物品製造、加工業務之場所。二、物品製造、加工:指以機械、物理或化學方法,將有機或無機物質轉變成新產品者。三、廠房:指供從事物…
  11. 行政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4條 …或調度停放場。二、營造工程業之申請基地,應設置於自有或租用之廠房基地、建築工地、土石採取場、預拌混凝土場或瀝青拌合場。三、工廠之申請基地,應設置於自有或租用之廠房基地或停車場。四、機關之申請基地,應設置於自有或租用之機關…
  12.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2條 爆炸物製造工廠應設於偏僻空曠地區,廠外設施至廠房建築基地境界線應保持一百二十公尺以上。但離國家古蹟建築物、特殊重要建築物、飛機場、港口、碼頭、發電廠、變電所、水庫壩址、油槽、氣槽、鐵路、火車站、公園、市街房屋、村莊、學校…
  13.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內直接從事爆炸物製造流程之作業區域,應劃設危險作業區;其內之廠房及設施,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廠房間相互安全距離依附表一辦理。二、廠房間應有天然掩護體或設擋牆。三、廠房內應以厚度三十公分以上之鋼筋混凝土牆為隔間,其運作炸…
  14.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室應以擋板相互隔離,操作處所應以擋牆(板)掩護,炸藥實驗室與廠房間之安全距離,依附表二辦理。
  15.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6條 廠房結構及建材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一、外牆及屋頂應由不燃性物質構成,但採用成型可燃性屋頂時,屋架必須為不燃性物料。二、非因作業需要,廠房不得設有地下室及樓房。三、牆壁應採耐火材料,其內牆須光滑、耐火,如有裂縫及接縫,應予…
  16.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7條 每座廠房最少應設兩處安全門。但房屋甚小,且工作人數僅一人者,得設一處安全門;室內作業人數在八人以上者,每增加五人,應增設一處安全門。前項安全門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安全門應平均分配於建築物周圍。二、每一作業人員至其…
  17.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8條 製造工廠廠房之設施應依下列規定:一、如有發生爆炸性粉塵、煙霧或蒸氣之虞者,應設適當通風設備。其扇風機及開關,應採用防爆型,扇翼應不得採用易生火花材料。二、除設置必須之護網通風孔外,如有設置窗戶之必要時,應採用抗震塑膠玻璃…
  18.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9條 排除殘餘炸藥或原料廢料之排水系統,應於距廠房十公尺以上之地點,加設適當之沈澱池或水塘,將殘餘之炸藥或原料沈澱處理。
  19.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10條 廠房照明及動力用輸電線,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經過廠房之高、低壓架空輸送電纜與廠房建築物間之距離,不得少於十五公尺,並不得小於架線電桿之長度。二、輸送線距離建築物十五公尺前,應埋入地下。三、變壓器之一次側,應裝設適當之中矩…
  20.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11條 地面廠房及庫房應架設桅桿式或天線式避雷針,避雷針之高度應高於庫房或廠房一‧五公尺;其設置,應依照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第八條第八款之規定。
  21. 行政事業用爆炸物製造工廠設置標準 第12條 爆發試驗場及廢藥處理場應與庫區、住宅區、公共設施區及廠房保持適當之安全距離,且場地四週應有天然掩護體或設擋牆。
  22. 行政火藥庫設置期限及設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施之安全距離;火藥庫設於爆炸物製造工廠境界範圍內者,其對其他廠房之安全距離亦同;其安全距離依附表二辦理。前項各類設施種類如下:一、第一類設施:指國家古蹟建築物或特殊重要建築物。二、第二類設施:指飛機場、港口、碼頭、發電廠…
  23. 行政工廠設立許可或核准登記附加負擔辦法 第9條 …記或變更登記時,主管機關應附加「嗣後增加產業類別、主要產品、廠房及建築物面積或生產設備之電力容量、熱能及用水量(含工業用水及民生用水),應檢附用水計畫書經中央水利主管機關或所屬機關審查同意文件」之負擔。
  24. 行政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第15條 …在此限。三、增加生產設備之使用電力容量、熱能。四、增加廠地、廠房及建築物面積。五、增加或變更產業類別及主要產品。但減少產業類別及主要產品項目,不在此限。六、將工廠土地及建築物全部或一部轉供他人設廠。
  25. 行政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 第3條 …、擴展工業:指興辦工業人為擴充原廠產能而需增設研發實驗房舍、廠房、倉庫、生產設施(備)、營運總部之情形。三、設置污染防治設備:指興辦工業人為配合原廠工業使用,需增設污染防治設備之情形。
  26.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69條 …設備或器具配線及裝設,應依本節規定辦理。本節所稱供車輛大修之廠房指供車輛引擎翻修、噴漆、烤漆、車體修理、需要卸除汽車油箱修理或其他可能導致洩漏易燃性液體或氣體之作業場所。
  27.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570條 車輛保養、維修及停放場所內危險區域如下:一、供車輛大修之廠房:(一)保養、維修以易燃性液體或較空氣重之易燃性氣體(LPG)作為燃料之車輛者,如表五七○~一所示。(二)保養、維修或停放以較空氣輕之易燃性氣體(氫氣或天然氣)…
  28.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3條 本法所稱工廠,指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廠房達一定面積,或其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熱能者。前項所稱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之範圍、一定面積及一定電力容量、熱能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不符前項標準而有固定場所從…
  29.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13條 …四、主要產品。五、生產設備之使用電力容量、熱能及用水量。六、廠房及建築物面積。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登記之事項。前項第三款產業類別,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30.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 第14條 …告書未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准。二、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三、廠房利用違章建築或違反建築物使用用途。四、經中央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公告停止受理工廠之新設或既有工廠之擴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