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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5 頁-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第6條 事業對用戶裝置表內管之計費,應依據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規定,以分離至表內管作業之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設備折舊費用、委外支出、其他相關支出及合理分攤之一般共同成本,加計合理利潤計算之。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用戶管線設備裝置計費準則 第7條 事業對用戶裝置表外管之計費,應依據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規定,以分離至表外管作業之原(材)料成本、人事成本、表外管以外之設備折舊費用、委外支出、其他相關支出及合理分攤之一般共同成本,加計合理利潤計算之。事業於分離會計…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天然氣事業法(以下稱本法)第十三條第五項後段規定訂定之。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3條 天然氣事業應分別依下列規定,設置防災相關設施:一、監控系統:(一)天然氣生產事業應於儲氣設備、輸配氣設備及摻配設備設置之。(二)天然氣進口事業應於儲氣設備、輸配氣設備、摻配設備、氣化設備及卸收設備設置之。(三)公用天然氣…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4條 天然氣事業應建立輸儲設備防災之相關設施維護作業機制,訂定設備維護週期及方法,並作成紀錄。前項紀錄應保存五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5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已設置之未連接交貨口整壓站及除整壓站外之相關整壓設備,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附表一所列編號一至編號六之類型,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二年內設置完成。二、附表一…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6條 前條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公用天然氣事業得於前條規定期間屆滿前六個月起三個月內,填具申請表(格式如附表二)並檢具事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展延一次,其展延期間不得超過二年:一、因法令限制。二、公用天然氣事業…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防災相關設施裝置維修辦法 第7條 第五條第二款有前條第三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公用天然氣事業得於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期間或前條展延期間屆滿六個月前,填具申請表(格式如附表三)並檢具事證,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得以設置具超高壓自動遮斷功能之計量表或裝…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第1條 本準則依天然氣事業法(以下稱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100.08.01訂定) 第2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以下稱事業)會計政策與制度及會計處理之方法、程序與原則,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 行政天然氣導管配管專業人員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天然氣事業法(以下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天然氣導管配管專業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辦法所稱天然氣導管配管專業人員(以下稱專業人員),指負責公用天然氣事業(以下稱事業)輸氣管線之工程施作及其相關安全維護業務之人員。專業人員之分級及其負責之業務如下:一、甲級專業人員:高、中、低壓輸氣管線工程之施作與其安全…
- 行政天然氣導管配管專業人員管理辦法 第3條 …配管技術士技能檢定合格,或持有配管工乙級技術士證,並從事公用天然氣事業或其他高壓氣體之管線設計、維護、監督工程三年以上,具有證明文件者。二、乙級專業人員,應符合下列各目規定之一:(一)氣體燃料導管裝管技工考驗合格。(二)…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天然氣事業法第五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 第2條 公用天然氣事業(以下稱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之提撥,應以稅後淨利為計算基礎,提撥專戶保管,以備輸氣管線汰換之用。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天然氣事業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3條 天然氣事業應建立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並指派專人負責相關資料之登錄、維護及核對,其資訊管理系統建置範圍如下:一、敷設於道路、橋樑、河川、共同管道、涵洞、堤防、公園或其他公、私有土地之高、中、低壓輸氣管線。二、輸氣管線…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4條 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應建置下列資料項目:一、管線資料(一)管位坐標資料:指管線圖形位址之描述,檔案格式如附表一。(二)管線屬性資料:指用來描述管線要素之品質、關係等資料;管線屬性資料之紀錄需與管位坐標資料相…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5條 天然氣事業對於前條資料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並應於當年三月底前完成。但新建管線長度累計逾二十公里者,應於完成後三個月內更新資料。公用天然氣事業應將前條資料及前項更新資料送直轄市、縣(市)及中央主管機關;天然氣生產或進口事業應…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6條 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資料坐標系統,應採國家新坐標系統(TWD97)。
- 行政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建置辦法 第7條 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地理資訊管理系統資料,應為美國資訊交換標準碼(ASCII)文字格式所組成的各種檔案。
- 行政電業與公用天然氣事業及加油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條 …所稱非公務機關,定義如下:一、用戶數在三千戶以上之電業及公用天然氣事業。二、記名會員數達三千筆以上之加油站業。
- 行政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7條 …氣體燃料管線施工工期影響。三、受天然氣供氣量不足影響。四、經天然氣事業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證明供氣管線無法到達,且非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應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五、前四款以外之其他情形,須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
- 行政經濟部能源署處務規程 第6條 …、加油(氣)站、石油輸儲設施與油品品質查驗之監督及管理。六、天然氣事業之登記、許可與經營業務之監督管理及查核。七、氫能技術之研發及推動。八、地熱能推廣目標、獎勵機制之推動及躉購費率之擬訂。九、油氣、氫能及地熱能之國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