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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5 頁-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4條 …銷除或股份合併時,其股份銷除或股份合併所需辦理事項。九、分割基準日。十、被分割公司於分割基準日前發放股利者,其股利發放限額。十一、承受營業之新設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名冊。十二、與他公司共同為公司分割而新設公司者,分割決議應…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35條 …業務出資之財產範圍內負連帶清償責任。但其連帶責任請求權自分割基準日起算二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7條 …來轉讓或設質限制情形。五、合併公司與被合併公司於換股比率估算基準日之擬制合併資產負債表。六、被合併公司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被合併公司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財務報告得僅經由會計師一人查核簽證。)七、被合併…
- 行政信託業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於年度中之現金增資,得計入淨值計算,並以取得驗資證明書為計算基準日。
- 行政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中之現金增資,准予計入淨值計算,並以取得驗資證明書之日為計算基準日。票券金融公司於年度中發放現金股利,其金額應於分派基準日由淨值中減除。
- 行政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3條 …要出具意見,並經銀行依授信風險評估核貸後,自合併、收購或分割基準日起算五年內,該銀行得以原授信額度總額為其授信限額。但企業併購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行政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授權規定事項辦法 第4條 …度中之現金增資,准予計入淨值計算,並以取得驗資證明書日為計算基準日。
- 行政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 第4條 …二百之等級核算提撥率,並經安定基金函報本會核准,得不適用前開基準日之規定。二、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之「經營管理績效指標評等」所屬各類別指標項目及權重、評等方式、各指標說明及實施所需填報之表格,由安定基金擬訂,報本會核定…
-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由權責主管簽章,其檢核內容至少應包括勘估標的之基本資料、估價基準日、標的物區域內不動產交易之比較實例、估價之假設及限制條件、估價方法、估價執行流程、估價結論是否允當及估價報告日等報告內容是否完備、估值計算是否錯誤,並應就…
- 行政僱用進用原住民績優機關(構)及廠商獎勵辦法 第5條 …數之計算,應自投保日起,連續進用原住民族逾九十日且仍在保,其基準日截至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13條 …訂於契約。依第一項規定取得延長委託期限資格之受託機構,於評定基準日至契約到期日間發生受要求改善或處置情事者,基金管理機關得酌減委託經營額度或取消其原取得之資格。第二項所稱同一受託機構,包括與該受託機構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
- 司法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0條 候補法官應於候補期滿前一年內,自行指定其中一日為基準日,再選定該日回溯二年內所作裁判書類十件,併同上開期間所作全部裁判書類之目錄清冊,於該基準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現辦事務所在法院報送司法院。但曾任候補法官、檢察官或現職候補檢…
- 司法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1條 試署法官應於試署期滿前六個月內,自行指定其中一日為基準日,再選定該日回溯一年內(含前條第一項自行指定基準日翌日起之候補期間)所作裁判書類十件,併同上開期間所作全部裁判之目錄清冊,於該基準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現辦事務所在法院報…
- 司法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2條 …事務所在法院院長得不經其同意,逕以候補、試署期滿二個月之日為基準日,依前二條規定製作全部裁判書類目錄清冊,報送司法院,由司法院以電腦隨機抽樣方式從中抽取裁判書類二十件後辦理審查。前項作業,由現辦事務所在法院人事主管人員負…
- 司法候補試署法官辦理事務及服務成績考核辦法 第19條 …於司法院函知審查結果之日起一年後至二年內,自行指定其中一日為基準日,再選定該日回溯一年內所作裁判十件,併同上開期間所作全部裁判之目錄清冊,於該基準日起三十日內提交現辦事務所在法院報送司法院再予考核。前項再予考核,準用第十…
- 考試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9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八項及第十七條所定年金給與上限之計算基準日,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依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定養老給付請領條件請領者,以符合請領條件之日為準。請領展期養老年金給付,或展期月退休(職、伍)給與者,亦同。二、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