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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200 頁- 行政外國人或組織從事測繪業務許可辦法 第10條 …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關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進行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測繪成果。二、不得從事涉及國家安全或軍事機密之測繪業務。三、測繪業不得從事與許可營業項目範圍無關之業務,且應於受託實施測繪之開始…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2條 下列機關(構)、學校、團體,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辦理地政士專業訓練:一、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二、設有地政、不動產或法律相關系(所)、科之大專校院。三、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或其各地公會。四、其他不動產相關之非營利…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3條 前條機關(構)、學校、團體應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認可:一、申請書。二、法人資格證明文件或人民團體立案證書影本。三、組織章程及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專業訓練實施計畫書。前項第四款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一、辦理…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5條 經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於辦理訓練期間,應組成教學工作小組,辦理教學督導及輔導等相關事宜。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6條 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得按簡章、教材印製、教學場地租用、教授鐘點費、行政事務等實際費用覈實計算,向參訓人員收取費用,每小時收費不得超過新臺幣二百元。每班參訓人員不得超過六十人。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8條 經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於開辦訓練時,應於每期開課二週前將開課日期及課程表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9條 …專業訓練之地政士受訓完成後,由辦理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發給完成專業訓練時數之證明書。遲到、早退超過十分鐘者,該節時數應不予計入。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10條 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應將每年學員名冊、出席紀錄、經費收支、師資名冊等資料保存建檔,保存期限至少五年。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11條 …關得視實際需要派員瞭解或抽查辦理專業訓練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有關訓練計畫之執行狀況。該機關(構)、學校、團體應協助並提供相關資料。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12條 經認可之機關(構)、學校、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中央主管機關得廢止其認可並公告之:一、辦理之專業訓練與經認可之實施計畫書內容不符者。二、地政士所領第九條第一項證明書所載訓練時數虛偽不實者。三、參加訓練之地政士未依規定簽到退…
- 行政地政士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辦法 第13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之認可,應收取認可費新臺幣一千元;重新申請認可時,亦同。
- 行政住宅租賃事務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機關(構)及團體,指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一、政府機關、機構。二、設有地政或不動產相關系(所)、科之大專校院。三、中華民國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或直轄市、縣(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四、以住…
- 行政住宅租賃事務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為輔導機關(構)或團體辦理住宅租賃事務,得編列預算辦理相關教育訓練、提供資源或其他輔導措施。
- 行政住宅租賃事務輔導及獎勵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對辦理住宅租賃事務具有卓越具體成效之機關(構)或團體,得以頒發獎金、獎狀、獎牌、獎座或其他適當方式獎勵,並以公開儀式為之。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金繳存及退還辦法 第2條 …證金應向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指定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繳存。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賃住宅服務業代表三人至五人。二、專家學者二人。三、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一人或二人。四、依本條例第十五條輔導成立之租賃住宅出租人團體代表一人。五、依本條例第十五條輔導成立之租賃住宅承租人團體代表一人。六、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14條 本會委員及監察人任期為三年,期滿得續聘一次。但代表團體出任者,應隨其職務進退。前項委員或監察人出缺時,本會應提報全國聯合會補聘;補聘委員或監察人之任期至原委員或監察人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前二項委員或監察人之續聘、補聘,應分…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23條 …本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指定辦理營業保證金繳存作業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準用本辦法規定辦理該會及本基金管理委員會業務。
- 行政租賃住宅服務業營業保證基金管理委員會組織及基金管理辦法 第24條 …,前條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辦理營業保證金繳存作業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應將保管之營業保證金及其相關繳存證明文件移轉至全國聯合會。營業保證金經依前項規定移轉後,租賃住宅服務業原領有之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仍為有效。
-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租賃住宅團體,指以出租人或承租人為會員基礎,並依法成立之非營利團體。
-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3條 租賃住宅團體提供下列租賃住宅相關事務,主管機關得予以獎勵:一、法律、金融、保險、租稅優惠、租金補貼、福利措施、租金行情、搬遷服務及住宅服務業之資訊或諮詢。二、住宅屋況檢查及修繕之資訊。三、租賃契約書協助檢視服務。四、協助…
- 行政租賃住宅團體獎勵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對辦理前條租賃住宅相關事務成績優良之租賃住宅團體,得以頒發獎金、獎狀、獎牌、獎座或其他適當方式獎勵,並以公開儀式為之。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2條 …管理人員)之訓練、測驗,及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指定之機關(構)、團體、學校(以下簡稱登錄發證單位)辦理管理人員之登錄、發證,應依本辦法規定為之。
- 行政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第26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辦理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業務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準用本辦法關於全國聯合會之規定。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4條 …、第三款、第五款至第十款之事項,委任所屬機關、委託其他機關、團體或個人、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條 …、第二款、第四款至第六款之事項,委任所屬機關、委託其他機關、團體或個人、委辦鄉(鎮、市)公所辦理之。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12條 機關、團體或個人應儘量避免在測量標附近建築或其他影響測量行為,如認為已設置之永久測量標有妨礙其權利之行使時,得敘明理由,向設置機關申請遷移重建。設置機關經勘查認為該永久測量標確有妨礙申請人權利之行使,得同意遷移重建;仍有…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22條 …國出版地圖之法定送存機關。政府機關(構)、學校、個人、法人、團體或出版機構發行地圖,出版人應於發行時連同電子檔送存中央主管機關一份;再版時,亦同。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27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遴聘學者、專家、機關及民間團體代表審議標準地名相關事宜。
- 行政國土測繪法 第54條 …機關依本法所為之測繪成果,除法規另有規定不得提供者外,機關、團體或個人得申請使用。前項測繪成果申請使用程序、收費基準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