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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2條 一般滅火困難場所,依下列設置滅火設備:一、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室內儲存場所、室外儲存場所、第二種販賣場所及室內加油站設置第四種及第五種滅火設備,其第五種滅火設備之滅火效能值,在該場所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
  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3條 …其滅火效能值應在該場所建築物與其附屬設施及其所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所核算之最低滅火效能值以上。但該場所已設置第一種至第四種滅火設備之一時,在該設備有效防護範圍內,其滅火效能值得減至五分之一以上。地下儲槽場所,應設置…
  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5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一、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場所及一般處理場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二)室內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達管制量一百倍以上者。但處理操作溫度未滿攝氏一百度之高…
  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13條 …│動液面,可在液面展開有效滅火,並且具有可以阻止槽內││公共危險物品逆流之構造。││(三)特殊型泡沫放出口:指供外浮頂儲槽上部注入泡沫之放出││口,於該泡沫放出口附設有泡沫反射板,可以將泡沫注入││於儲槽側板與泡沫隔板所…
  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15條 以室外儲槽儲存閃火點在攝氏四十度以下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者,且設於岸壁、碼頭或其他類似之地區,並連接輸送設備者,除設置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外,並依下列規定設置泡沫射水槍滅火設備:一、室外儲槽之幫浦設備等設…
  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16條 以室內、室外儲槽儲存閃火點在攝氏七十度以下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之顯著滅火困難場所,除設置固定式泡沫滅火設備外,並依下列規定設置冷卻撒水設備:一、撒水噴孔符合CNS、一二八五四之規定,孔徑在四毫米以上。二、撒水管設於槽壁頂…
  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22條 …及第九十七條規定。於防護區域內或防護對象係為儲存、處理之公共危險物品,依下表之係數,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全區放射方式乘以第一項、局部放射方式乘以第八十三條第二款或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乘以第八十三條之二所算出之量。未表列之公共危險…
  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22-1條 …之二至第九十七條之十規定。但於防護區域內係為儲存、處理之公共危險物品,依前條第三項表列滅火藥劑之係數乘以第九十七條之三所算出之量。前條第三項未表列之公共危險物品或係數,依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設計係數值核算之。
  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23條 …一百十一條規定。但於防護區域內或防護對象係為儲存、處理之公共危險物品,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表列滅火藥劑之係數乘以第九十九條所算出之量。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三項未表列之公共危險物品或係數,依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設計係數值核算之…
  10. 行政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 第4條 …機關書面約定供其執行救災任務者,得計入應配置數量:1.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全管理辦法)所定之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十倍以上之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扣除其室內儲…
  11. 行政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相關法令設立、管理之園區範圍外經由第三地地下工業管線輸送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之危險物品,因事故發生,造成安全危害或環境污染等第二款以外之災害者。十四、懸浮微粒物質災害:指因事故或氣象因素使懸浮微粒物質大量產生或大氣濃度升…
  12. 行政消防法 第15條 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應依其容器、裝載及搬運方法進行安全搬運;達管制量時,應在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以安全方法進行儲存或處理。前項公共危險物品與可燃性高壓氣體之範圍及分類,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之設置…
  13. 行政消防法 第15-5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起造人應將該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圖說,送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查完成後,始得向主管建築機關申報開工。前項所定場所依建築法規定申請使用執照時,主管建築機…
  14. 行政消防法 第15-6條 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辦理下列事項:一、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
  15. 行政消防法 第19-1條 下列場所發生火災、爆炸、公共危險物品或可燃性高壓氣體漏逸時,管理權人應立即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並公告之對象、方式及內容完成通報:一、石油煉製業、石油化工原料製造業、合成樹脂及塑膠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之廠區。二、製造、儲存…
  16. 行政消防法 第23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發現或獲知公共危險物品、高壓氣體等顯有發生火災、爆炸之虞時,得劃定警戒區,限制人車進入,強制疏散,並得限制或禁止該區使用火源。
  17. 行政消防法 第35條 …行有關避難引導必要之業務。四、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量公共危險物品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未符合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設置或維護場所之位置、構造或設備規定。五、第十五條之六第一項所定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
  18. 行政消防法 第42條 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量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之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其儲存、處理或搬運未符合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者,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第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達管制…
  19. 行政消防法 第42-3條 …消防防災計畫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或未依消防防災計畫執行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業務,或未責由保安檢查員執行構造、設備維護或自主檢查。七、第十五條之六第一項規定之管理權人,未遴用符合同條第二項規定資格之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
  20.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三、影響消防安全設備功能之替代措施。四、使用會產生火源設備或危險物品之火災預防措施。五、對員工及施工人員之防災教育及訓練。六、火災與其他災害發生時之因應對策、消防機關之通報、互相聯絡機制及避難引導。七、用火及用電之監督管…
  21.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導班;員工在五十人以上者,應增編安全防護班及救護班。二、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消防安全設備之維護管理。三、公共危險物品場所構造及設備之維護管理。四、火災與其他災害發生時之滅火行動、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五、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之…
  22. 行政液化石油氣容器檢驗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檢驗機構印製之合格標示開始使用日期,及中央主管機關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印製之合格標示停止使用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23. 行政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4條 …─────────┴─────────┤│備註:管制量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附表一所規範之數量。│└────────────────────────────┘前項建築物處理或…
  24. 行政爆竹煙火專業機構認可辦法 第10條 …資格之一:一、現(曾)任消防機關警正或薦任以上職務,並曾辦理危險物品或爆竹煙火相關業務連續達二年以上。二、專科以上學校教授危險物品或爆竹煙火相關課程之講師以上人員。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以上學校化學、化工、材料等相關系組畢…
  25.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16條 …邊長度不得少於三十公分,夜間懸掛紅燈或紅色反光標誌。五、運送危險物品,應備具危險物品道路運送計畫書及安全資料表向起運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並隨車攜帶,其交由貨運業者運輸者,應會同申請,並依規定之運輸路線、…
  26. 行政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6條 …定地區者,非經要塞司令之許可,不得攜帶照相機、武器、觀測器及危險物品。三、非經中華民國政府之許可,外國商輪、軍艦不得通過或停泊。四、非經國防部之許可,不得新設或變更鐵路、道路、河渠、橋樑、堤塔、隧道、永久棧橋等工程。但交…
  27. 行政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4條 …得進口之物品。二、毒品、管制藥品。三、槍械、武器、彈藥及爆炸危險物。四、舊車零組件、廢鐵、廢五金、有害事業廢棄物、醫藥報廢物及其他廢料。五、管制輸入貨品。六、未經檢疫合格之動、植物或其產品。七、未取具相關主管機關同意文件…
  28. 行政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 第4條 …關稅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進口之物品。二、槍械、武器、彈藥及爆炸危險物。三、毒品、管制藥品。四、舊車零組件、廢鐵、廢五金、有害事業廢棄物、醫藥報廢物及其他廢料。五、管制輸入貨品。六、動物活體。七、未經檢疫合格之動物產製品、植…
  29. 行政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 第7條 …管並提供海關線上查核,經海關核准不分區存放者,不在此限。裝有危險物品之實貨櫃應有特別標誌並將其貨櫃號碼及儲位通知海關。六、存倉貨物應依提單或提貨單分別堆置,不得相混。七、凡貨物之包件過重或體積過大無法存入站內倉庫者,經海…
  30. 行政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民用航空法向航空警察局申請為保安控管人。三、最近三年無因託運危險物品或行為有影響供應鏈安全之虞,經依航業法或民用航空法處罰之紀錄。但設置未滿三年者,以實際經營期間認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