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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7條 …程行為。前項各款行為之審核與管理之範圍,依附件三之規定辦理。公共工程主辦機關進行第二項各款行為前,應先與捷運主管機關協調後為之。
  2. 行政大眾捷運系統兩側禁建限建辦法 第22條 …建築物、工程設施或廣告物之補償依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用地拆遷補償規定補償之。
  3.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42條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五條第三款之營造工作,其雇主應為承建公共工程,並與發包興建之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或公營事業機構訂有工程契約之得標廠商,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得申請聘僱外國人初次招募許可:一、工程契約總金額達新臺幣一億…
  4.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43條 …定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或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興建之公共工程。三、私立之學校、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或社會住宅興建工程。四、製造業重大投資案件廠房興建工程。雇主承建符合前項各款資格之一之民間重大經建工程,其契約總…
  5.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44條 外國人受第四十二條之雇主聘僱在同一公共工程從事營造工作總人數,依個別營造工程契約所載工程金額及工期,按附表九計算所得人數百分之二十為上限。但個別工程有下列情事之一,分別依各該款規定計算之:一、經依附表九分級指標及公式計算…
  6.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46條 雇主承建之公共工程經工程主辦機關(構)開立延長工期證明,且於延長工期期間,有聘僱外國人之需要者,應於外國人原聘僱許可期限屆滿日前十四日至一百二十日期間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延長聘僱許可。民間機構自行或投資興建之民間重大經…
  7. 行政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 第47條 雇主承建之公共工程於工程驗收期間仍有聘僱外國人之需要,經工程主辦機關(構)開立工程預定完成驗收日期證明者,應於外國人原聘僱許可期限屆滿日前十四日至一百二十日期間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延長聘僱許可。前項所定延長聘僱許可之外…
  8. 行政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14條 …地採取,經查明屬實者。六、伐木、造林、探礦、採礦、採取土石及公共工程,為排除障礙,須採取竹木,經查明屬實者。七、原住民造林開墾,為排除障礙,須採取竹木,經查明屬實者。八、原住民為生產上之必要,其建造自住房屋、自用家具及農…
  9. 行政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19條 …伐木、造林障礙木者,不計算資金利率;屬探礦、採礦、採取土石及公共工程之障礙木者,不計算利潤率及資金利率。
  10. 行政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 第5條 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所定一定金額,為未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依政府採購法所定之公告金額。本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所定接受政府補助之機構、團體或私立學校,為補助金額占該次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本法第六十…
  11. 行政環境部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表五人,由內政部、農業部、國家發展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人員兼任;其餘委員十四人,由主任委員就具有環境影響評估相關學術專長及實務經驗之專家學者中聘兼。全體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
  12. 行政空氣污染防制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所稱營建業主,指政府興建工程編列預算之政府機關或民間投資興建公共工程之投資單位或其他各類開發案件之工程起造人或負責人。
  13. 行政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 第24條 …家標準。2.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標準3.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4.產業公會所定之標準。5.其他經核發機關核定之標準。四、資源化產品應依處理許可文件所列之採樣檢測及品管規劃,定期檢測其符合前款所定之品質…
  14. 行政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9條 營建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園區公共工程、公園綠地、滯洪池及景觀等設施之建設及維護。二、園區標準廠房、住宅與其他公有建物之興建及維護。三、園區用水供需之協調及節約用水政策之推動。四、園區電力供需協調、安全輔導及電氣技術人員登…
  15. 行政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包括以下場所空間:一、公園:指依都市計畫所設置之公園、配合公共工程興建或其他依法令設置供公眾遊憩之場地。二、綠地:指穩定保持植物生長,可供生態、景觀防災、公眾遊憩之土地或水域。三、標準廠房區通道:指標準廠房建築基地內之…
  16.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 第15條 公有建築物及重大公共工程之興辦機關(構)應辦理公共藝術,營造美學環境,其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百分之一。興辦機關(構)辦理公共藝術,應參照藝術創作者所提之建議,擬訂公共藝術管理維護計畫,定期勘察公共藝術狀…
  17. 行政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3條 …作業基金之督導及協調。七、園區建管業務、環保計畫、環評追蹤、公共工程督導、公共藝術之設置、職業安全檢查之審議及監督。八、園區廠商投資審議與廠商管理制度、園區產業人才培育、園區實驗中學與園區共通性業務發展之督導、管理及整合…
  18. 行政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14條 …之管理。八、本會及所屬機關、主管財團法人與行政法人採購稽核、公共工程查核及本會補助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查核事宜。九、不屬其他各處事項。
  19.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4條 …下列規定提送審議:一、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負責其主管之重大公共工程及轄內公有建築物之公共藝術。二、中央部會應負責範圍跨越二個以上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之公有建築物及其主管之重大公共工程公共藝術,並應邀請公共藝術設置地…
  20.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5條 …公共藝術及相關文化藝術事務:一、具特殊事由之公有建築物、重大公共工程。二、辦理公共藝術經費未達該建築物或公共工程造價百分之一。前項第一款所稱特殊事由,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一、文化資產相關工程。二、工程或基地具封閉未開放性…
  21.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6條 公有建築物或重大公共工程主體符合公共藝術精神者,興辦機關(構)得將完成相關法定審查許可之工程圖樣、說明書、模型或立體電腦繪圖、公共藝術經費運用說明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送文化部審議會審議,並請工程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
  22.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27條 …本辦法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不得將該計畫納入公有建築物或重大公共工程工程契約之項目及經費中。
  23.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33條 二案以上公有建築物或重大公共工程,興辦機關(構)得合併統籌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公有建築物或重大公共工程之基地不宜辦理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且後續管理維護及產權問題無虞者,興辦機關(構)得另尋覓合適地點辦理。
  24. 行政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第37條 興辦機關(構)將政府重大公共工程興建計畫函送行政院審議時,應副知文化部。直轄市、縣(市)及特設主管建築機關,於審議公有建築物建築許可時,應通知該公有建築物所在地文化主管機關。
  25. 行政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投資興辦之建築物及具紀念性之建築物。二、重大公共工程:計畫預算總金額達新臺幣五億元以上之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依法核准由民間機構參與投資興辦之公共工程。但不包含搶險、搶修等具緊急、…
  26. 行政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第9條 營建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園區公共工程之建設及維護。二、園區標準廠房與住宅工程之建設及維護。三、園區用水供需之協調及節約用水政策之推動。四、園區廠商用水、用電計畫之審查。五、園區電力供需之協調、安全輔導及電氣技術人員證照之…
  27.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6條 …政院得逕予納入處理。前項第二款之表格格式及函報期限,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另定之。
  28.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7條 …查後將核定撥補金額通知各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並副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行政院主計總處。
  29.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8條 …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報行政院之災害復建經費,工程部分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召集中央政府相關主管機關組成專案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統籌審議工作,並由該會依審議結果核定。為利審議小組審議作業之進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30. 行政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辦法 第14條 …一、各項復建工程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發包作業及完工。但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同意展延期限者,不在此限。二、各項復建工程應依核定之工程內容(含地點、數量、工法)辦理規劃設計,除有特殊原因並報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案同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