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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35 頁-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7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違反第八條、第九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者,經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再命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18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違反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或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檢驗測定項目、頻率、採樣數與採樣分布方式、監測項目、頻率、監測設施規範、結果公布方式、紀錄保存年限、保存方式之管理規定者,經命其限期改善,屆期…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20條 …,主管機關應依實際狀況核定改善期限。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能於前項主管機關所定限期內改善者,得於接獲限期改善之日起三十日內,提出具體改善計畫,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改善期限,主管機關應依實際狀況核定改善期限,最長不…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 第21條 …法規定。二、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而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致有嚴重危害公眾健康之虞。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5條 …空氣品質未符合室內空氣品質標準者,其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須於命其限期改善期間內提出佐證資料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為限。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列項目:一、公告場所名稱及地址。二、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及使用人員之基本資料。三、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之基本資料。四、公告場所使用性質及樓地板面積之基本資料。五、室內空氣品質維護規劃及管理措施。六、室內空氣品質…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定公告規定期限內完成設置自動監測設施,且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並應負自動監測設施功能完整運作及維護之責。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於場所入口明顯處標示,其標示規格如下:一、標示應保持完整,其文字應清楚可見,標示方式以使用白色底稿及邊長十公分以上之黑色字體為原則。二、標示文字內容應以橫式書寫為主。…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3條 …。二、於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之公告場所且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相同。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情形。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設置專責人員時,應檢具專責人員合格證書、設置申請書及同意查詢公(勞)、健保資料同意書,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定。前項人員設置內容有異動時,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於事實發生…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6條 專責人員應協助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執行下列業務:一、訂定、檢討、修正及執行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二、監督公告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維護設備或措施之正常運作,並提供有關室內空氣品質改善及管理之建議。三、監督室內空氣…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人員訓練管理辦法之規定參加在職訓練,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或妨礙專責人員參訓。
- 行政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專責人員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項專責人員設置屆滿六個月後十五日內,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應檢具完成到職訓練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專責人員未於第一項規定期限內完成到職訓練者,或公告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未於前項規定期限…
- 行政文化內容策進院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5條 文策院公有不動產之管理或使用人員,對公有不動產之管理或使用,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前項公有不動產有滅失、毀損或其他原因致有損害時,應檢具有關證件以重大事項陳報監事會審核後,提報董事會,並報文化部依審計法相關規定辦理。…
- 行政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 第6條 文化景觀之保存,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保存及管理原則辦理。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 第4條 …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於適用建築、消防相關法令有困難時,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除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外,應基於該文化資產保存目標與基地環境致災風險分析,提出因應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准。前項因應計畫內容如下:一、文化資產之特性、再利…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 第5條 …其因公共安全之使用有特別條件限制者,應加註之,並由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責執行。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 第4條 …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之重要構件遭毀損或滅失,得依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之申請,採取應變處理措施。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 第5條 主管機關為協助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擬定搶修或修復計畫,得辦理轄內受災情形之勘查,並調查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之搶修或修復意願。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重大災害應變處理辦法 第6條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提出重大災害修復計畫時,應考量建造物價值及其周圍環境整體風貌之維護。
- 行政史蹟文化景觀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 第4條 …之保存維護,於適用建築、土地或消防相關法令有困難時,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得以史蹟、文化景觀保存維護計畫為原則另行檢討,並基於該文化資產保存目標與基地環境致災風險分析,提出因應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准。前項因應計畫內容如下:…
- 行政史蹟文化景觀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 第5條 …其因公共安全之使用有特別條件限制者,應加註之,並由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責執行。
- 行政史蹟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 第6條 史蹟之保存,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保存及管理原則辦理。
- 行政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辦法 第2條 …基本資料:位置、面積、土地地號、考古遺址所定著土地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文化堆積內涵、研究概況及範圍圖示。二、權責規劃及通報機制。三、日常維護:地形地貌及環境景觀之保全、維護及紀錄。四、緊急維護:自然或人為破壞之預防…
- 行政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 第4條 …關應立即以書面或言詞通知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建造物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及處分相對人。主管機關依第一項、第二項逕列為暫定古蹟者,應辦理公告,載明已為暫定古蹟之事實、暫定古蹟及其定著土地範圍、期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並揭示於…
- 行政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 第7條 暫定古蹟於前條審議期間內視同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主管機關認為暫定古蹟有未善盡管理維護或遭受破壞之虞時,應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採取必要維護措施,予以保護。
- 行政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 第10條 …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價值者,主管機關應以書面通知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處分相對人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自主管機關書面通知之發文日起,失其暫定古蹟之效力。
- 行政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5條 影視聽中心公有財產之管理或使用人員,對所保管或使用之財產,遇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時,除經影視聽中心查明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者外,應辦理賠償,賠償所得並依規定解繳公庫。其賠償原則如下:一、損壞之財產仍可修復…
- 行政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第5條 本中心公有財產之管理或使用人員,對所保管或使用之財產,遇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時,除經本中心查明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者外,應辦理賠償,賠償所得並依規定解繳公庫。其賠償原則如下:一、損壞之財產仍可修復使用,並…
- 行政國家發展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8條 …負債表及其附註或附表。二、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三、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財務報告之編製,應依會計年度為之。但另編之各種定期及不定期報告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