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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66 頁- 行政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8條 …者,發電業或輸配電業應於七天前通知電信業者配合拆遷,如遇突發事故搶修需要緊急處理時,得隨時通知電信業者立即配合拆遷。電信業者未能配合拆遷者,發電業或輸配電業得逕行拆除之。
- 行政商業會計法 第19條 …應有內部憑證以資證明。原始憑證因事實上限制無法取得,或因意外事故毀損、缺少或滅失者,除依法令規定程序辦理外,應根據事實及金額作成憑證,由商業負責人或其指定人員簽名或蓋章,憑以記帳。無法取得原始憑證之會計事項,商業負責人得…
- 行政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通報辦法 第3條 …以下簡稱標準檢驗局)通報下列資料:一、商品名稱、廠牌、型號、事故情形說明與事故原因初步判斷、已知消費者受害狀況、商品事故危害形式及通報者基本資料。二、商品序號、產地、銷售地區、數量、銷售通路、獲知事故方式、擬訂採取之矯正…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84條 …採用自然流下方式或浮動方式,避免使用直接加壓方式,以免停電等事故發生時無法供水。三、供水區域內或其附近有高地,如高地不能以自然流下方法供水時,可採用部分自然流下方式,其他部分可用加壓抽水機補足之。
- 行政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90條 …裝有制水閥為原則。三、應裝設在水管過河底、鐵路或橋等較易發生事故而復舊較難處所之前後。四、應裝設在排泥管及不同配水系統間之聯絡管。
- 行政自來水設備檢驗辦法 第4條 …依前條規定辦理自來水設備之日常檢驗及定期檢驗。但有特別災害及事故發生時,應施行特別檢驗。自來水事業對前項檢驗結果應作成紀錄,並檢討改善。特別檢驗之紀錄報告應包含下列內容:一、發生原因。二、事件發生經過。三、損害狀況。四、…
- 行政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第16條 輸配電業應就事故、電源不足、設備超載等事項,擬具預警、緊急處置、負載限制、事故通報、事故分析及全黑復電程序等相關因應機制。輸配電業就前項事故、電源不足、設備超載等事項因應機制之執行情形,應留存相關紀錄至少五年,以供查核。
-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4條 …電業考量電壓及電流運轉操作情形所擬定之相關安全規定,並應具備事故隔離之保護方法。
- 行政電業設備安全保護設施裝置管理辦法 第5條 …業考量電壓、電流及頻率運轉操作情形所擬定之安全規定,並應具備事故隔離電力網之保護方法。
- 行政電業設備檢驗維護辦法 第4條 …電業設備之安全,發電業及輸配電業應考量設備重要性、使用年限、事故風險及地理環境等因素,擬定電業設備更新汰換計畫,其內容至少應包括電業設備更新汰換規劃、緊急更換機制及備品數量等,本辦法施行前既設之電業設備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
- 行政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 第8條 電能供應事業除電力系統突發事故緊急停電未能通知用戶者外,應依限電對象適時通知用戶,其時限如左:一、契約容量一千瓩以上工業用戶:於實施前一日下午四時前個別通知。二、契約容量未超過一千瓩之工業用戶及一般用戶:於實施前一日將停…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組織準則 第2條 …交通安全稽查、道路交通秩序、交通安全規劃執行與宣導及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八、其他有關各項公路監理及運輸管理事項。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 第2條 …汽車交通安全、專業技術訓練檢定及公路人員之訓練。九、車輛行車事故之鑑定及覆議業務。十、其他有關公路工程及監理行政事項。
- 行政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第3條 …提供鐵道設備與零組件分析改善及維護技術解決方案。四、提供鐵道事故調查、安全檢查所需相關技術支援與辦理人員訓練及檢定。五、國內外鐵道技術之資訊蒐集及交流合作。六、接受政府機關或其他公私機構、團體委託辦理前五款規定業務。七、…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9條 …車輛及道路工程機械保養維修、使用油料之督導管理。八、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業務之督導管理及覆議工作。九、經收監理規費之督導管理、處理民眾對本局相關業務問題之電話諮詢、轉接、陳情、派工等服務與其客服中心之規劃及管理。十、其他有關…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10條 …三、交通疏導與交通管理措施之研擬、執行、協調及推動。四、交通事故防制與交通安全改善措施研擬、執行及督導。五、交通控制系統與智慧型運輸系統規劃、設計、審查及督導。六、交通量調查及統計。七、公路照明與隧道機電系統規劃、設計、…
- 行政交通部公路總局處務規程 第11條 …核、推廣及宣導。三、汽車運輸業之營運風險管理、危機處理、營運事故通報及防制。四、汽車運輸業之營運安全教育、宣導、研究及規劃。五、汽車運輸業之路線規劃、審議與聯營、聯運、轉運接駁之督導及執行。六、公路公共運輸業票證及運輸資…
- 行政交通部處務規程 第12條 …。五、彙編中華民國交通統計要覽、月報、交通各業營運實績及交通事故之統計事項。六、交通事業統計圖表、幻燈、影片、錄音之設計及製作事項。七、國際交通統計資料之蒐集、編譯、研究及交換事項。八、本部及所屬機構統計業務之規劃督導及…
- 行政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廠辦事細則 第5條 …作業及行車控制室之掌理。十一、新購車輛下船及交車作業。十二、事故車輛之索賠資料彙總及陳報。十三、停用車輛之簽核作業。十四、每月工作報告簡表及車輛修製年報表之製作。十五、年度修車成本統計。十六、年終業務檢討資料之彙總及會議…
-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空難:指航空器運作中所發生之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失蹤或財物損失,或航空器遭受損害或失蹤者。二、海難:指船舶發生故障、沉沒、擱淺、碰撞、失火、爆炸或其他有關船舶、貨載、船員或旅客之非常事故者。三、…
-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公開之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如下:一、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點之路線編號或路名、肇事時段、肇事地點里程、主要肇事型態。二、鐵路及大眾捷運沿線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路線別、里程數或地方道路名稱、地方俗名)及其潛在危…
-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5條 內政部警政署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鐵路主管機關及大眾捷運系統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
- 行政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6條 …縣(市)政府相關道路交通主管機關應參考潛勢資料,建置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庫,並提出改善計畫據以實施。前項各機關應視災害實際發生情形及影響程度,進行資料庫之維護或更新。
-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5條 …運轉,不得使用。但僅輕微整修者,得免予試運轉。發生災害或行車事故後之路線有障礙之虞或經停用之路線恢復運轉列車或車輛時,均應事先檢查,必要時並應試運轉。
-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0條 …運轉,不得使用。但僅輕微整修者,得免予試轉運。發生災害或行車事故之電車線路有障礙之虞,或經停用之電車線路恢復運轉列車或車輛時,均應事先檢查,必要時並應試運轉。
-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5條 …之號誌裝置,非經檢查並確認作用良好,不得使用。發生災害或行車事故後之號誌裝置有障礙之虞或經使用之號誌裝置恢復使用時亦同。
-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9條 …:一、停用後恢復使用之車輛。二、出軌之車輛。三、發生其他行車事故而有故障之虞之車輛。
-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50條 …時:短急汽笛數聲。三、通知接近時:長緩汽笛一聲。四、發生緊急事故時:短急汽笛數聲,長緩汽笛一聲。
-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22條 行車事故依其所致傷亡人數、財產損失及影響正線運轉結果,分為重大行車事故及一般行車事故。
- 行政鐵路行車規則 第122-1條 前條所稱重大行車事故,指下列情事:一、正線衝撞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互相、車輛互相、或列車與車輛互相間之衝撞或撞觸。二、正線出軌事故:指於正線發生列車或車輛傾覆或脫離軌道。三、正線火災事故:列車或車輛於正線發生火災。前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