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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 19 頁- 行政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3條 接管人應定期向主辦機關陳報受強制接管標的設施及營運之狀況。接管人發現民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應即報請主辦機關採取適當措施或依本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終止投資契約:一、違反法令或章程之情事。二、違反投資契約或其他相關…
- 行政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機關得終止強制接管營運:一、強制接管營運事由已消滅。二、有事實足認無法達成接管之目的。三、經主辦機關認定無接管營運之必要。主辦機關於終止強制接管營運時,應公告下列事項,並以書面送達民間機構與通知融資…
- 行政民間參與運動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5條 …運時,接管人應就接管營運之財產進行結算,並製作結算報告書移交主辦機關及民間機構。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2條 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辦機關得強制接管營運:一、有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情事,經主辦機關通知民間機構中止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二、有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情事,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令民間機構停止營運之…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3條 主辦機關為強制接管營運,得自任、委任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團體為接管人。除前項自任為接管人外,主辦機關與接管人之權利義務,得由雙方另訂契約約定之。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8條 …配管理。營運收入不足以支付接管營運所需之費用時,接管人應報請主辦機關為必要之處置。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0條 接管人對受接管民間機構為下列處置時,應研擬具體方案,報經主辦機關核准:一、重要人事之任免。二、其他經主辦機關指定之重要事項。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1條 主辦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終止強制接管營運:一、強制接管營運之事由已消滅。二、有事實足認無法達成強制接管營運之目的。三、已無強制接管營運之必要。主辦機關於終止強制接管營運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民間機構、融資機…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2條 …運事項之財產進行結算,並製作結算報告書,經會計師簽證後,送交主辦機關審核。接管人應將前項之結算報告書,與接管營運事項相關資料,移交民間機構或主辦機關所通知之接續營運之人。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4條 …及第三人權利者,民間機構應協助取得,所需費用依前項規定支付。主辦機關依投資契約完成資產移轉者,接管人得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規定,改依投資契約或接管契約之規定辦理。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6條 …運收入不足以支付接管人執行接管營運所需之費用時,接管人應報請主辦機關為必要之處置。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7條 接管人應按月向主辦機關陳報受強制接管標的設施及營運之業務狀況。接管人發現民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應即報請主辦機關採取適當措施:一、違反法令或章程之情事。二、違反投資契約或其他相關契約。三、對接管人或主辦機關所…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8條 民間機構於主辦機關之接管處分後,對接管人執行職務所為之處置,應予配合。民間機構之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對於接管人之有關詢問,應據實答覆;其他受僱人員,應受接管人之指揮。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19條 …圍內所使用之機器、設備、軟硬體系統、人事資料、財務報表及其他主辦機關認為必要之文件及財物等項目製作清單,提供接管人強制接管查核之用。逾期未能完成者,得由接管人自行清點製作清單,並報請主辦機關備查,但所需費用由民間機構負擔…
- 行政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第20條 主辦機關停止民間機構營運之一部並強制接管其一部營運者,就該強制接管之部分與未受強制接管部分之資產及營運之配合,及因配合所生費用之分攤比例,由民間機構與接管人協議之。協議不成者,由主辦機關調處之。調處不成者,由主辦機關裁決…
-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評鑑之主辦機關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機構住宿式服務類長照機構(以下稱住宿式長照機構)及含住宿式長照機構之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之評鑑。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社區式服務類長照機構(以下稱社區式長照機構…
-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第4條 本辦法評鑑業務,主辦機關得委託具長照專業性或與評鑑業務相關之機關(構)、大學及民間法人、團體或機構為之。
-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第6條 主辦機關辦理評鑑實地訪查時,得聘請醫護、管理、社會工作與環境安全之專家學者及具長照服務實務經驗者為評鑑委員。評鑑委員應依相關法規規定,遵守利益迴避原則;對評鑑工作獲悉之各項資訊,應負保密義務,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洩漏。…
-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第7條 …評鑑,得不包括前項第三款所定項目。第一項評鑑項目之評鑑基準,主辦機關應於評鑑實地訪查前一年十二月公告之。長照機構評鑑作業程序,主辦機關應於評鑑實地訪查起始日三個月前公告之。
-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第8條 主辦機關應依下列規定,辦理評鑑工作:一、辦理評鑑說明會。二、進行實地訪查,並作成評鑑紀錄。三、召開評定會議,議決評鑑初步結果後,通知受評鑑長照機構。四、受評鑑長照機構對評鑑初步結果不服者,應自收受前款通知之次日起十四日內…
-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第9條 …照機構評鑑結果,分為合格及不合格。前項評鑑結果,其評等類別,主辦機關得依政策目標或機構類別、特色,於第七條第四項評鑑作業程序定之。
- 行政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評鑑辦法 第12條 長照機構於評鑑合格效期內,經主辦機關認有違反長照機構設立標準或其他法令規定,情節重大或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者,主辦機關得廢止原評鑑處分。長照機構接受評鑑所提供之文件或資料,有虛偽不實者,主管機關得撤銷原評鑑處分。
-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2條 主辦機關為強制接管營運,得自任為接管人,或委任其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團體為接管人。除前項自任為接管人外,主辦機關與接管人之權利義務,得由雙方另訂契約約定之。
-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3條 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辦機關必要時,得強制接管營運:一、有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情事,經主辦機關通知民間機構中止營運之一部或全部。二、有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一項情事,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令民間…
-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9條 接管人對受接管民間機構為下列處置時,應研擬具體方案,報經主辦機關核准:一、重要人事之任免。二、其他經主辦機關指定之重要事項。強制接管期間之營運收入,由接管人支配管理。營運收入不足以支付接管營運所需之費用時,接管人應報請主…
-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0條 主辦機關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終止強制接管營運:一、強制接管營運之事由或依據已消滅。二、有事實足認無法達成強制接管營運之目的。三、經主辦機關認定已無強制接管營運之必要。主辦機關終止強制接管營運,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
-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1條 …運之財產進行結算,並製作結算報告書五份,經會計師簽證後,送交主辦機關審核。
-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3條 …及第三人權利者,民間機構應協助取得,所需費用依前項規定支付。主辦機關依投資契約完成資產移轉者,接管人得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規定,改依投資契約或接管契約之規定辦理。
-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5條 …運收入不足以支付接管人執行接管營運所需之費用時,接管人應報請主辦機關為必要之處置。
- 行政民間參與環境污染防治設施公共建設接管營運辦法 第16條 接管人應按月向主辦機關陳報受強制接管標的設施及營運之業務狀況。民間機構有違反法令、章程或對接管人所為之處置有妨礙或未配合辦理情事者,接管人應報請主辦機關為必要之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