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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金融機構,包括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以下併稱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
  2.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條 全國農業金庫辦理通匯往來銀行業務及其他類似業務,應定有一定政策及程序,內容應包括:一、蒐集足夠之可得公開資訊,以充分瞭解該委託機構之業務性質,並評斷其商譽及管理品質,包括是否遵循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規範,及是否曾受洗錢及…
  3.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4條 農業金融機構於推出新產品或服務或辦理新種業務前,應進行產品之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並建立相應之風險管理措施以降低所辨識之風險。
  4.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5條 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外匯境內及跨境之一般匯出及匯入匯款業務,應依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辦理。新臺幣境內匯款之匯款農業金融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應採下列方式之一提供必要且正確之匯款人資訊及必要之受款人資訊:(一)隨匯…
  5.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6條 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內部控制制度,應經董(理)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其內容並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就洗錢及資恐風險進行辨識、評估、管理之相關政策及程序。二、依據洗錢及資恐風險、業務規模,訂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
  6.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7條 農業金融機構應依其規模、風險等配置適足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人員及資源,並由董事會(總幹事)指派高階主管一人擔任專責主管,賦予協調監督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充分職權,及確保該等人員及主管無與其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職責有利益…
  7.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農業金融機構各營業單位應指派資深管理人員擔任督導主管,負責督導所屬營業單位執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事宜,及辦理自行查核之情形。農業金融機構內部稽核單位(人員)應依規定辦理下列事項之查核,並提具查核意見:一、洗錢及資恐風…
  8.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9條 農業金融機構應確保建立高品質之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包括檢視員工是否具備廉正品格,及執行其職責所需之專業知識。農業金融機構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專責主管、專責人員及各營業單位督導主管應於充任後三個月內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農…
  9.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10條 本會對於農業金融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之執行情形,得採風險基礎方法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關(構)辦理查核,查核方式包括現地查核及非現地查核。本會或受委託查核者執行前項查核,得命農業金融機構提示有關帳簿、文…
  10.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1條 依據農業金融法第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
  11.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2條 全國農業金庫投資國內及國外有價證券之種類如下:一、公債。二、短期票券。三、金融債券。四、國際性或區域性金融組織發行之債券。五、集中交易市場與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其中國內股票部分,包括上市股票、上櫃股票、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
  12.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3條 全國農業金庫投資國內及國外有價證券之限額如下:一、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於集中交易市場與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固定收益特別股、私募股票、私募公司債、依各國法令規定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認股權憑證及認購(售)權證之原始…
  13.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4條 全國農業金庫投資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有價證券,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經標準普爾公司(Standard&Poor's)、評定,短期信用評等達A-3等級以上或長期信用評等達BBB-等級以上。…
  14.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5條 全國農業金庫不得投資於該金庫負責人擔任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新股權利證書、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公司債、短期票券、基金受益憑證及固定收益特別股。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二、經其…
  15.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6條 全國農業金庫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擔任創始機構(委託人)、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股東者,不得投資下列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一、擔任創始機構(委託人)者,不得投資以其金融資產、不動產或不動產相關權利為…
  16.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7條 全國農業金庫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應依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並計入第三條投資有價證券之限額內。
  17.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8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照農業金融法第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核准全國農業金庫投資其他企業之股票,不計入第三條投資有價證券之限額內。
  18.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額標準 第9條 全國農業金庫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擔任創始機構,因信用增強目的而持有以其金融資產為基礎所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另依銀行法主管機關有關規定辦理。
  19.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執照費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農業金融法第二十六條準用銀行法第六十條規定訂定之。
  20. 行政全國農業金庫執照費收費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全國農業金庫申請核、換發執照相關收費基準如附表。
  21.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第2條 農業金融機構對消費者從事與信用有關之交易時,應於行銷廣告揭示所有應付總費用之年百分率。
  22.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第4條 本標準所稱農業金融機構,指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
  23.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第5條 本標準所稱消費者信用交易,指農業金融機構與自然人消費者訂定契約,對其提供延後付款、借款或其他類似融資協助之信用承諾、透支及附有授信選擇之融資工具。前項消費者信用交易範圍,包括購屋貸款、房屋修繕、耐久性消費財、支付學費及其…
  24.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第7條 …用:一、消費者未依約履行其契約責任所生應負擔之費用。二、非屬農業金融機構要求且消費者有選擇自由之費用。三、與清償貸款有關且以消費者為直接受益人之費用。四、非屬消費者為取得或清償貸款而必要支出之費用。
  25. 行政農業金融機構辦理信用交易應揭示之總費用範圍及年百分率計算標準 第8條 農業金融機構於廣告上宣傳其信用交易相關商品,應訂定信用交易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範例,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6.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業金融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第4條 …之公營事業,其授信經該直轄市、縣(市)政府保證者。四、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第一項至第三項放款總額計算基準之採用,應提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後,報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信用部對每一會員及其同戶家屬(贊助會員不包括同戶家屬)辦理二…
  28. 行政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第8條 …築之放款,最長不得超過三十年。信用部辦理受託代放款項、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之放款、無自用住宅者購買自用住宅之放款及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受前項期限之限制。
  29.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業金融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30. 行政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指下列各種貸款:一、農機貸款。二、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三、輔導漁業經營貸款。四、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五、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六、農業科技園區進駐業者優惠貸款。七、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