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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23條 公開發行公司辦理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應於召開董事會決議前,委請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就換股比例、收購價格或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表示意見,提報董事會討論通過。但公開發行公司合併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百分之百…
  2.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24條 參與合併、分割或收購之公開發行公司應將合併、分割或收購重要約定內容及相關事項,於股東會開會前製作致股東之公開文件,併同前條第一項之專家意見及股東會之開會通知一併交付股東,以作為是否同意該合併、分割或收購案之參考。但依其他…
  3.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27條 公開發行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換股比例或收購價格除下列情形外,不得任意變更,且應於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中訂定得變更之情況:一、辦理現金增資、發行轉換公司債、無償配股、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附認股權特…
  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28條 公開發行公司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契約應載明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公司之權利義務,並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違約之處理。二、因合併而消滅或被分割之公司前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或已買回之庫藏股之處理原則。…
  5.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0條 參與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之公司有非屬公開發行公司者,公開發行公司應與其簽訂協議,並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及前條規定辦理。
  6.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1條 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下列情形者,應按性質依規定格式,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本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一、向關係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或與關係人為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外之其他…
  7.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2條 公開發行公司依前條規定公告申報之交易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將相關資訊於本會指定網站辦理公告申報:一、原交易簽訂之相關契約有變更、終止或解除情事。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未依契約預定日程完…
  8.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4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有前章規定應公告申報情事者,由公開發行公司為之。前項子公司適用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之應公告申報標準有關實收資本額或總資產規定,以公開發行公司之實收資本額或總資產為準。
  9.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5條 本準則有關總資產百分之十之規定,以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最近期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中之總資產金額計算。公司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本準則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10.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2條 公開發行公司應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其主要議事內容、作業程序、議事錄應載明事項、公告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11.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 第7條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六、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七、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八、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
  12. 行政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第2條 …用本館藏品圖像者。二、授權利用類別如學術研究、發表論文或出版發行學術研究成果及其他教育用途者。三、政府機關或公法人依法令編製或審定之教科書及其他文化等藝文類用書。
  13. 行政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第4條 …圖樣或其他使他人誤認與本館有特殊授權或合作之情事,並於出版品發行後致贈本館樣書(品)兩份供參。
  14. 行政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第14條 使用本館藏品圖像資料之出版品公開使用或發行前,申請人應以書面送經本館審查同意。
  15.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2條 外國發行人在中華民國境內(以下簡稱國內)或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於中華民國境外(以下簡稱海外)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依本準則規定辦理。
  16.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3條 本準則用詞定義如下:一、外國發行人:指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之法人,或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所定條件之金融機構分支機構。二、第一上市(櫃)公司:指外國發行人所發行之股票首次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17.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4條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應檢齊相關書件,並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後,向本會申報生效。外國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所檢附最近期財務報告資產負債表日至申報生效前,發生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二款規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
  18.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5條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依規定檢齊相關書件提出申報,除依第五條之一規定適用申報生效期間二十個營業日外,於本會及本會指定之機構收到申報書即日起屆滿十二個營業日生效。但外國發行人辦理下列第一款至第六款案件,申報生效期間…
  19.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5-1條 …(以下簡稱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處記缺點累計達五點以上。辦理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或分割發行新股者,不適用前項規定。
  20.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6條 外國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下列有價證券,應委請證券承銷商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律師審核相關法律事項並出具法律意見書:一、於國內發行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者。二、第一上市(櫃)公司於國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
  21.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7條 外國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有下列情形之一,本會得退回其案件:一、申報事項有違反法令或虛偽情事者。二、簽證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之查核報告者。三、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其保留意見影響財務報告之…
  22.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8條 …第六款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本會得退回其案件:一、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不具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者。二、前各次募集與發行及私募有價證券計畫之執行有下列情事之一,迄未改善者:(一)無正當理由執行進度嚴重落後,且尚未完…
  23.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9條 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後,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本會得撤銷或廢止其申報生效:一、外國發行人申報發行國內普通公司債案件之募集期間,逾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審查準則及財團法人中…
  24.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9-1條 外國發行人申報下列案件,本會得委託證券交易所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理:一、外國發行人申報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七款及第五十八條第一項案件。二、第一上市(櫃)公司申報合併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依法律規定進行收購或…
  25.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0條 外國發行人於國內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經申報生效後,應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除辦理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收購或分割而發行新股或參與發行臺灣存託憑證、發行普通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或參與發行臺灣存託…
  26.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1條 外國發行人於國內募集與發行以外幣計價之有價證券者,其募集款項之收取、付息還本,及有第九條第四項規定情形時之價款返還,應經由指定銀行以外匯存款帳戶劃撥轉帳方式辦理。
  27.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辦理募集與發行股票應依案件性質檢具「外國發行人於國內募集與發行股票申報書」(附表一至附表五)載明其應記載事項,連同應檢附書件,向本會申報生效後,始得為之。
  28.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3條 第一上市(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且未經依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限制其上市買賣者,應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百分之十,對外公開發行。但股東會另有較高比率之決議者,從其決議。興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符合下列條件…
  29.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5條 股票發行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發行目的。二、發行股數、每股發行價格之決定方式及發行總金額。三、承銷方式及擬掛牌處所。四、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者,其募集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五、發行目的如為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
  30. 行政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17條 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募集與發行股票,應備置公開說明書,其記載事項應以中文或中英文併列記載之。惟以中英文併列之方式記載者,其文義解釋如有差異,以中文為準。前項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除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外,並準用公司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