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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 174 頁- 行政建築法 第100條 第三條所定適用地區以外之建築物,得由內政部另定辦法管理之。
- 行政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第3條 …申請社會住宅之直轄市、縣(市)設有戶籍,或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三、家庭成員於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範圍內之直轄市、縣(市)無自有住宅。四、家庭年所得應低於申請時社會住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百分之…
- 行政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第5條 …社會住宅,至少應按社會住宅所在直轄市、縣(市)轄區內原住民族地區外原住民人口數所占全國原住民總人口數之比例,分配並保障原住民入住社會住宅。但不得低於原住民族人口數占全國總人口數比例。
- 行政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第6條 …金及管理維護費。五、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及原住民族之戶數。六、申請書及應備文件。七、重複申請之處理方式。八、決定序位方式。九、租賃及續租期限。十、其他事項。前項公告事項,應…
- 行政內政部興辦社會住宅出租辦法 第7條 …狀影本或房屋稅籍證明。九、家庭成員為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者,除應檢附出入國(境)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外,並應檢附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外國人及無國籍人民)、依親居留證或長期…
- 行政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例第五十三條所定其共同設施之使用與管理具有整體不可分性之集居地區,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依建築法第十一條規定之一宗建築基地。二、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修正施行前山坡地開發建築管理辦法申請開發…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3條 實施容積率管制地區內,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所定著之土地、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內土地,除以政府機關為管理機關者外,因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指定或登錄、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之劃定、編定…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4條 依前條規定申請將容積移轉至其他地區建築使用之土地(以下簡稱送出基地),其可移出容積依下列規定計算:一、未經依法劃定、編定或變更為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者,以其基準容積為準。二、經依法劃定、編定或變更為保存用…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5條 …何一宗可建築土地建築使用為限:一、與送出基地同一都市主要計畫地區之建築基地。但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移轉至同一直轄市、縣(市)其他主要計畫之建築基地。二、都市計畫以外地區,以與送出基地同一鄉(鎮、市、區)之…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6條 …地建築使用,並以移轉一次為限:一、與接受基地同一都市主要計畫地區之建築基地。但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移轉至同一直轄市、縣(市)其他主要計畫之建築基地。二、都市計畫以外地區,以與接受基地同一鄉(鎮、市、區)之…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接受基地可移入容積,應考量地區發展密度、發展總量、建築基地面積、臨接道路功能及寬度、周邊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景觀及公共安全等條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十五日修…
- 行政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第8條 …可移入容積,不得超過該土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四十。位於整體開發地區、實施都市更新地區或面臨永久性空地之接受基地,其可移入容積,得酌予增加。但不得超過該接受基地基準容積之百分之五十。
- 行政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2條 …路或部分路段禁止按鳴喇叭或限制車行速率,並設置車輛減速設施之地區。五、快速道路:指出入口施以完全或部分管制,供穿越都市之通過性交通及都市內通過性交通之主要幹線道路。六、主要道路:指都市內之省道、市道、縣道、區道及鄉道或連…
- 行政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24條 …計規定如下:一、市區道路新築或拓寬時,已有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地區,參照其規劃為之。無雨水下水道系統規劃地區,依據道路集水面積範圍內所需容納之排水量,設計適當排水設施。二、採重力式排水。但受地形高程限制者,得依需要設置抽水…
- 行政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第26條 …道路標誌、標線及號誌設施規定如下:一、快速道路及主要道路配合地區交通管理或智慧型運輸系統之需要,設置或留設必要之標誌、標線及號誌相關設施或空間。二、市區道路之標誌、標線及號誌系統配合交通特性與管理整體規劃設置,並定期整體…
- 行政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認定標準 第2條 …站、停車場或管制站等設施。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於離島地區者,得不受第一項服務範圍之限制。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分段公告之,並應以文字或圖表表明下列事項:一、行政區域及規劃地區範圍。二、共同管道位置、名稱及種類。三、規劃目標年期。四、共同管道系統規劃圖。五、相關都市計畫及區域計畫。前項第三款規劃目標年期,不得少於二十五年;第四款共…
- 行政共同管道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以文字或圖表表明下列事項:一、計畫名稱。二、行政區域及計畫地區範圍。三、計畫年期。四、計畫年期內人口及經濟發展之推計。五、住宅、商業、工業與其他土地使用之配置及管制。六、道路系統及相關建設計畫。七、現有管線系統。八、各…
- 行政重要濕地評定變更廢止及民眾參與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環境說明,並以照片、圖示及地圖配合說明:(一)重要濕地與周邊地區之關聯性。(二)變更或廢止對本法第八條各款所列事項之一與重要物種、重要科學研究、文化資產或生態及環境價值及其應優先保護區域之影響。(三)變更或廢止之必要性及…
-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10條 共同管道系統未公告之地區,各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或依有關機關(構)之申請,協調有關管線事業機關(構)訂定共同管道工程計畫,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前項計畫應納入共同管道系統,依第八條規定辦理公告。
- 行政共同管道法 第11條 …社區開發、農村社區更新重劃、辦理區段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地區、大眾捷運系統、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應優先施作共同管道;其實施區域位於共同管道系統者,各該主管機關應協調工程主辦機關及有關管線事業機關(構),將共同管道…
-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5條 …協調不成者,得全部駁回。目前仍接受政府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鄉村地區住宅費用補貼或依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申請並獲獎勵及協助、簡易修繕住宅費用未滿十年者,不得申請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
- 行政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 第7條 …,應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七、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香港或澳門居民),或檢附…
- 行政自來水事業專營權管理規則 第5條 一自來水事業經營二個以上供水地區之供水者,應依各該供水地區分別申請自來水事業專營權。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第6條 …貼或租金補貼者居住之住宅,每戶最大建築總樓地板面積,應符合各地區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農舍面積規定。前項面積之計算,以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所有權狀或建物登記簿之登記為準;受租金補貼者,居住面積之認定,得以…
- 行政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者,檢附政府公告拆遷之文件影本。七、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者,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香港或澳門居民),或檢附護…
- 行政國土計畫使用許可審查費收費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定向審議之主管機關繳納審查費:一、申請使用許可範圍屬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或城鄉發展地區,依附表一繳納審查費。但於城鄉發展地區申請填海造地使用許可,依附表二繳納審查費。二、申請使用許可範圍屬海洋資源地區,依附表三繳納…
- 行政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2條 …分配全家人口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或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者。二、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者。三、現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者。四、現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五、租賃房屋…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2條 沿海或低窪之易淹水地區建築物得採用高腳屋建築,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供居室使用之最低層樓地板及其水平支撐樑之底部,應在當地淹水高度以上,並增加一定安全高度;且最低層下部空間之最大高度,以其樓地板面不得超過三公尺,或以樓地…
-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4-3條 都市計畫地區新建、增建或改建之建築物,除本編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已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劃設置滯洪設施、個別興建農舍、建築基地面積三百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增加建築面積之增建或改建部分者外,應依下列規定,設置雨水貯集滯洪設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