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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銀行法 第101條 …經管各種財產。九、擔任債券發行受託人。十、擔任債券或股票發行簽證人。十一、代理證券發行、登記、過戶及股息紅利之發放事項。十二、受託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十三、擔任公司重整監督人。十四、提供證券發行、募集之顧問服務,及辦理與…
  2.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7條 …會規定最低營業所用資金。(二)最近半年度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出具無保留意見或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且無虧損及累積虧損情形。(三)最近半年度第一類授信資產提列比率達百分之一以上,且其他各類授信資產之備抵呆帳及保證責任準備皆…
  3.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12條 …三個月平均逾放比率低於百分之二。(三)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無連續累積虧損。
  4. 行政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 第27條 …分別編具全委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資產年度決算報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函報主管機關備查,並公告之。
  5. 行政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 第5條 …處分情事已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三、出具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財務報表。但純網路銀行設立初期尚無法出具年度財務報表者,不在此限。四、取得資訊安全管理系統國際標準(ISO27001)、個人資訊管理系統(PIMS)之…
  6. 行政保險法 第144條 …。為健全保險業務之經營,保險業應聘用精算人員並指派其中一人為簽證精算人員,負責保險費率之釐訂、各種準備金之核算簽證及辦理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其資格條件、簽證內容、教育訓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保險…
  7. 行政保險法 第148-1條 …配或虧損撥補之議案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提經股東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承認後,十五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保險業除依前項規定提報財務業務報告外,主管機關並得視需要,令保險業於規定期限內,依規定之格式及…
  8. 行政保險法 第171條 …萬元以上六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撤換核保或精算人員。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或外部複核精算人員違反第一百四十四條第五項規定者,主管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為警告、停止於三年以內期間簽證或複核,並得令保險業予以撤換。
  9.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8條 …構業務相關行為,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前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無累積虧損。二、最近一年無違反金融相關法規或處理金融消費爭議不妥適而受主管機關處分或糾正,或受處分或糾正而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資料處理服務…
  10.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16條 …報主管機關備查。三、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超過十五年者,得經簽證精算人員評估訂定收回機制報送主管機關備查辦理。變更時,亦同。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可沖減或收回金額,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公報規範扣除所得稅後之餘額,得由提存…
  11.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35條 …報主管機關備查。三、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超過十五年者,得經簽證精算人員評估訂定收回機制報送主管機關備查辦理。變更時,亦同。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可沖減或收回金額,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公報規範扣除所得稅後之餘額,得由提存…
  12. 行政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 第56條 …、再保險分出業務、自留業務、新興工具業務之各種準備金金額,經簽證精算人員查核簽證後,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及內容報送。
  13. 行政銀行發行金融債券辦法 第4條 …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者。五、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經主管機關檢查之累積盈虧扣除出售不良債權未攤銷損失後為負者。六、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淨值或經主管機關檢查調整後之淨值,扣除出售不良債權未攤銷損失後為…
  14. 行政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第8條 …,應有二人以上,具備前項資格之一。保險業前一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總額達新臺幣一兆元以上者,其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在五人以下者,應有三人,人數超過五人者,每增加三人,應再增加一人;其設有常務董(理)事者,應有…
  15.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以下簡稱簽證精算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一、具備精算人員資格。二、實際從事保險精算工作五年以上。三、曾參加由主管機關指定或認可之簽證精算人員職業道德規範課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以下簡稱複核精算人員)應曾…
  16.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3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簽證精算人員或複核精算人員;已充任者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予解任:一、有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循事項準則第三條所列情事之一。二、簽證精算人員同時擔任該保險業之總經理或與…
  17.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4條 保險業應就所聘請之精算人員,指派其中一人為簽證精算人員。其指派及停止指派,應先經董(理)事會以董(理)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理)事過半數同意。保險業指派簽證精算人員,應檢具下列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一、申請表。二、同意…
  18.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5條 保險業應聘請複核精算人員,負責主管機關指定之簽證報告複核項目。保險業不得聘請具下列情事之複核精算人員,已聘請者,保險業應予解任:一、已連續依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複核該保險業二次者。二、三年內曾擔任該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者。複核…
  19.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6條 保險業應建制處理精算相關事務之制度及人員,以協助並提供簽證精算人員或複核精算人員所需資料之建立及維護;並應配合其處理精算相關事務之內容,對所屬精算人員實施持續性之教育訓練或培育計畫,以提昇其素質。
  20.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7條 簽證精算人員每年應就下列事項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向主管機關提出簽證報告:一、保險費率之釐訂:簽證精算人員應就主管機關指定之險種,定期檢視商品費率。如其未具公平性、合理性或適足性時,應提出適當之修正費率或其他可行之處理措施…
  21.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8條 保險業應就最近一年度之簽證報告依主管機關指定日期及複核項目向主管機關提出複核報告,其複核條件、時點及頻率規定如下:一、最近二年度資本等級有未符合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所定資本適足之情形者,應每年進行複核作業。二、最近二年…
  22.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9條 簽證精算人員執行業務期間,如發現該保險業之經營有可能或已經造成其財務負面重大影響之狀況時,簽證精算人員應即以書面向該保險業總經理提報,並建議限期改善之措施。該保險業如逾期未能改善時,簽證精算人員應以書面提報該保險業董(理…
  23.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10條 簽證精算人員及複核精算人員應依保險法令及相關之精算實務處理原則,辦理各項簽證及複核業務。前項精算實務處理原則,得由主管機關指定或委託之國內精算學(協)會或其他相關單位研訂之。
  24.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11條 保險業董(理)事會應授權簽證精算人員於業務執行範圍內,得為下列之行為:一、要求保險業之經理人或員工提供其簽證業務有關之正確資料或文件,並回答相關問題。二、就清償能力等相關問題,參加保險業之重要決策會議,並表示意見。保險業…
  25.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12條 簽證精算人員或複核精算人員應遵守所屬精算學(協)會之會員職業道德規範或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保險學術機構所定之職業道德規範,其簽證或複核並不得有下列情事:一、在簽證報告或複核報告上有應予說明,方不致令人誤解之事項,而未予說明…
  26.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13條 簽證精算人員或複核精算人員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拒絕簽證或複核,並應以書面通知主管機關:一、保險業意圖使其作成不實或不當之簽證或複核。二、保險業故意不提供必要資料。三、其他因保險業之隱瞞或欺騙,而致無法作公正詳實之簽證或…
  27. 行政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 第14條 簽證精算人員或複核精算人員應定期參加主管機關所指定或認可之教育訓練,並取得各該教育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與簽證報告或複核報告一併提報主管機關備查。未取得各該期間之教育訓練合格證明文件者,不得為保險業執行簽證或複核業務。前項教…
  28. 行政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5條 …備金沖減之。三、異常業務損失特別準備金提存超過十五年者,得經簽證精算人員評估訂定收回機制報送主管機關備查辦理。變更時,亦同。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可沖減或收回金額,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二號公報規範扣除所得稅後之餘額,得由提存…
  29. 行政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8條 …、再保險分出業務、自留業務、新興工具業務之各種準備金金額,經簽證精算人員查核簽證後,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及內容報送。
  30. 行政專業再保險業財務業務管理辦法 第10條 …在地、設立時間、資本額。三、財務概況應記載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簽證之年度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四、業務概況應記載分入業務之性質。五、應記載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所規定攸關大眾權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