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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 70 頁-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1條 …第一項或第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之災害。二、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發停工之通知。四、故意違反第…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2條 …危害性化學品洩漏或引起火災、爆炸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之職業災害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並得按次處罰。雇主依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通報之監測資料,經中央主管機關查核有虛偽不實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3條 …項、第二十八條或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之災害。五、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按次處罰。六、規避、妨礙或拒絕本法規定之檢查、調查、抽驗、市場查驗或查核。有前項規定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事業規模…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6條 …以下罰鍰。違反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致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之災害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應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講習;拒不接受講習者,按次處罰。前項情形,操作人員係因雇主指示作業所致者,不予處罰。違反第…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9條 …分之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一、發生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之災害。二、有第四十條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或第四十八條之情形。三、發生職業病。符合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並應公布職業災害之發生日期、發生地及罹災人數。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至十五人,任期二年,由中央主管機關就勞工團體、雇主團體、職業災害勞工團體、有關機關代表及安全衛生學者專家遴聘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6-1條 …使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之工作者,退避至安全場所。二、對發生職業災害之工作場所進行人員清點,及管制現場,禁止其他工作者進入。三、提供緊急應變作業人員必要之個人防護具與設備及規劃緊急撤離機制。四、其他為確保工作場所所有工作者安…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指事業單位明知或可得而知已發生規定之職業災害事實起八小時內,應向其事業單位所在轄區之勞動檢查機構通報。雇主因緊急應變或災害搶救而委託其他雇主或自然人,依規定向其所在轄區之勞動檢查機構通報者,視為已依本…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8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二款所稱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指於勞動場所同一災害發生工作者永久全失能、永久部分失能及暫時全失能之總人數達三人以上者。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第三款所稱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第三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派員對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實施檢查,並調查災害原因及責任歸屬。但其他法律已有火災、爆炸、礦災、空難、海難、震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輻射事故及陸上交通事故之相關檢查、調查或鑑定機制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第四項所稱雇主,指災害發生現場所有事業單位之雇主;所稱現場,指造成災害之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相關物件及其作業場所。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51條 …事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雇主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與統計之格式,及報請備查之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52條 勞工因雇主違反本法規定致發生職業災害所提起之訴訟,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扶助。前項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1條 為保障職業災害勞工之權益,加強職業災害之預防,促進就業安全及經濟發展,爰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自勞工保險基金職業災害保險收支結餘提撥專款,作為加強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補助參加勞工保險而遭遇職業災害勞工之用,不受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限制,其會計業務應單獨辦理。前項專款,除循預算程序由勞工保…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專款預算,作為補助未加入勞工保險而遭遇職業災害勞工之用,其會計業務應單獨辦理。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所處之罰鍰,應撥入前項專款。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6條 未加入勞工保險而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予以補償時,得比照勞工保險條例之標準,按最低投保薪資申請職業災害失能、死亡補助。前項補助,應扣除雇主已支付之補償金額。依第一項申請失能補助者,其遺存障害須符合勞工…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7條 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8條 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災害,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下列補助:一、罹患職業疾病,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經請領勞工保險各項職業災害給付後,得請領生活津貼。二、因職業災害致遺存障害,喪失部分或全…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9條 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勞工,於本法施行後遭遇職業災害,符合前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補助。請領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之補助,合計以三年為限。第一項補助之條件、標準、申請程序及核發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10條 為加強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之重建,事業單位、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團體辦理下列事項,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一、職業災害之研究。二、職業疾病之防治。三、職業疾病醫師及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培訓。四、安全衛生設施之改善與管理…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18條 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主管機關得依其意願及工作能力,協助其就業;對於缺乏技能者,得輔導其參加職業訓練,協助其迅速重返就業場所。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0條 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而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者,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但已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有關規定領取補助者,不在此限。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1條 主管機關對於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績優者,得予以獎勵。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2條 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現其疑似有身心障礙者,應通知當地社會行政主管機關主動協助。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3條 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一、歇業或重大虧損,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二、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三、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職業災害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一、經公立醫療機構認定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二、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致事業單位消滅。三、雇主未依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四、對雇主依第二十七條規定安置之工作未能達成協議。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5條 …金。前二項請求權與勞動基準法規定之資遣費,退休金請求權,職業災害勞工應擇一行使。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6條 雇主依第二十三條規定預告終止與職業災害勞工之勞動契約時,準用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勞工。職業災害勞工依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終止勞動契約時,準用勞動基準法規定預告雇主。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27條 職業災害勞工經醫療終止後,雇主應按其健康狀況及能力,安置適當之工作,並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