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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 72 頁-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規定訂定之。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任人員。二、各機關(構)學校除教師外依法聘任、僱用人員。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所稱訓練,指為因應業務需要,提升公務人員工作效能,由各機關(構)學校提供現職或未來職務所需知識與技能之過程。本法所稱進修,指為配合組織發展或促進個人自我發展,由各機關(構)學校選送或由公務人員自行申請參加學術或其他機…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第二條第二項之各項訓練定義如下:一、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之訓練。二、升任官等訓練:指依公務人員任用有關法律辦理,以增進公務人員具備晉升官等所需工作知能之訓練。三、高階公務人員…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法第四條第一項所稱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指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之初任委任、薦任或簡任各官等主管職務之管理才能發展訓練。本法第四條第二項所稱訓練評鑑合格者,指依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規定成績…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法所稱選送,指各機關(構)學校基於業務需要,主動推薦或指派公務人員參加與職務有關之訓練或進修。本法所稱自行申請,指公務人員主動向服務機關(構)學校申請參加與職務有關之訓練或進修。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本法所稱入學進修,指由各機關(構)學校選送或公務人員自行申請至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專科以上學校攻讀與業務有關之學位。本法所稱選修學分,指由各機關(構)學校選送或公務人員自行申請至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專科以上學校修習與業務有關之學…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法所稱公餘進修,指公務人員利用非上班時間進修。本法所稱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指公務人員利用一部分之上班時間進修。本法所稱全時進修,指公務人員利用全部之上班時間進修。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本法第九條第二項所稱甄審委員會,指各機關(構)學校,為辦理公務人員進修相關事項,應組織進修甄審委員會。其組成、開會方式等,比照公務人員陞遷法所定之甄審委員會,必要時得合併之。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各機關(構)學校選送或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之公務人員,其受有補助者,應於進修結束後三個月內向各機關(構)學校提出進修報告。前項出國進修人員,應定期每三個月向各機關(構)學校提出進修研習進度說明。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本法第十七條所稱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之機會,指各主管機關得主動或協調國內外學術或其他機構,提供以下終身學習措施:一、建立學習型組織。二、塑造組織終身學習文化。三、結合公私部門辦理有關終身學習活動。四、建立與充實終身學習資…
- 考試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不適用本法有關進修之規定。
- 司法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轉任法官辦法 第2條 …格,並依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辦法規定完成研習程序後,由司法院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本辦法所稱普通法院,指最高法院、懲戒法院及高等法院以下各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除外);所稱專業法院,指最高行政…
- 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 第3條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辦理。必要時得委託訓練機關(構)或公私立大學校院辦理。
- 考試軍法官考試規則 第1條 …十一條規定訂定之。本規則未規定事項,依國軍人事相關法令並準用公務人員考試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 司法司法院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條 本細則依照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二十條之規定訂定之。
- 司法司法院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主管人員、經管人員更迭,或機關分立裁併、辦理交代時,除遵照公務人員交代條例之規定外,應依照本細則辦理。
- 司法司法院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各級卸任人員,應遵照公務人員交代條例規定之辦理移交日期,將任內經管事項移交完畢,屆時仍未移交或移交不清者,應由新任人員會同監交人員,報請該管上級機關或機關首長核辦。該管上級機關或機關首長,對於前項報告,應即依公務人員交代…
- 考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十七條第九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第2條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本訓練)依本辦法行之。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 考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第3條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辦理。必要時得委託訓練機關(構)或公私立大學校院辦理。
- 考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第6條 …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或相當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之銓定資格考試或於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前經分類職位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考試及格,並任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職務滿三年。二、經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任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職務滿十年,或專科…
- 考試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考試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分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
- 考試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本考試錄取人員,應經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本考試及格,由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依相關規定分發任用。
- 考試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2條 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按應考人軍職官等官階分中將轉任考試、少將轉任考試、上校轉任考試。前項各轉任考試應考資格如下:一、現任國軍中將軍官,已服滿法定役期,考試舉行前最近三年年終考績均列甲上以上…
- 考試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第6條 …專業性研究計畫、在國內外專業性會議或刊物發表論文:十分。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證書或職業證照:十分。(二)工作年資:(應與應考等級、類科所需知能相關):二十分。(上校以上工作年資每滿一年計算…
- 考試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 第3條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及所屬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辦理。必要時得委託訓練機關(構)或公私立大學校院辦理。
- 考試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 第6條 …職務滿六年。前項所定資格條件均採計至當年度三月三十一日止。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法規規定不得作為晉升職等及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仍以原職等任用之考績、年資,均不得作為第一項規定之考績、年資。
- 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 第1條 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規則,依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