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615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7 / 54 頁
  1.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辦事細則 第7條 …營繕工程規劃設計之執行及管制。三、採購作業之執行及管制。四、不動產之取得、保管、使用維護、處分之執行及管制。五、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之執行及管制。六、其他有關後勤事項。
  2.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之會計處理應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六號規定辦理。十二、投資性不動產:(一)係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目的,而由所有者或融資租賃之承租人所持有之不動產。(二)投資性不動產之會計處理應依國際會計準則第四十號規定辦理,…
  3.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合約財務收益或費用。1.淨投資損益:係指持有金融工具、投資性不動產及其他投資資產所產生之各項收益或損失,包括利息收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已實現損益、除列按…
  4.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5條 …給付鉅額保險金之週轉需要之借款。十五、主要營業用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之添置、營建、閒置或出售。十六、與關係人之重大交易事項。十七、重大災害損失。十八、重大訴訟案件之進行或終結。十九、重大契約之簽訂、完成、撤銷或失效。二十、…
  5.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6條 …因給付鉅額保險金之週轉需要之借款。三、主要營業用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之添置、營建、閒置或出售。四、重要直接承保業務保單費率結構之重大變動。五、重要直接承保業務保單銷售通路政策之重大變動。六、準備金提存方法之重大變動。七、受…
  6.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7條 …公司間交易事項亦須揭露: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一)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二)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三)與關係人間相互從事主要中心營業項目交…
  7.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9條 …使用權資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格式六-十四)(十五)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格式六-十五)(十六)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格式六-十六)(十七)投資性不動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格式六-十七)(十八)放款明…
  8. 行政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0-1條 …購日係指收購者對被收購者取得控制之日。保險業收購取得之投資性不動產或聯合營運之權益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三號規定之業務時,應依前項規定辦理。保險業進行企業合併時,若取得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七號範圍內之保險合約或持有之再保…
  9. 行政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7條 …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洗錢防制法或其他金融管理法律,受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
  10. 行政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第3條 …風險。二、市場風險:利率風險、非違約利差風險、權益證券風險、不動產風險、匯率風險及資產集中度風險。三、信用風險。四、作業風險。五、其他風險。保險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作業風險及其他風險資本之計算,應依計算方法說明之規…
  11. 行政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3條 …資,依主辦機關規定,以投資股權方式參與且該被投資公司分回住宅不動產者,整體保險業出資比例乘以被投資公司分回不動產屬住宅部分占全案不動產面積之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且不得由保險業取得住宅所有權。但住宅為僅供租賃者,不在此…
  12. 行政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 第11條 …銀行或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保證機構提供保證之放款。二、以動產或不動產為擔保之放款。三、以合於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之有價證券為質之放款。保險業依前項對其負責人、職員或主要股東,或對與其負責人或辦理授信之職員有利害關係者,所…
  13. 行政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3條 …一者:一、購買各該對象為發行人之有價證券。二、購買各該對象之不動產。三、購買各該對象之有價證券及不動產以外之其他資產。四、出售有價證券、不動產或其他資產予各該對象。五、因行使抵押權或質權而取得各該對象之不動產、動產或股票…
  14. 行政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4條 …餘額逾本辦法之限額者,不得再增加交易。保險業對非利害關係人為不動產交易時,其交易限額依前項規定。但亦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本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二項第一款所定資本適足之法定標準(以下簡稱…
  15. 行政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5條 …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之交易。三、向非利害關係人取得或處分自用不動產,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下列不動產交易:(一)向非利害關係人處分不動產。(二)執行經主管機關依本法核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或合併計畫內與營繕工程有關之交易,…
  16.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預決算與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9條 …預付款項,及其他將於一年內處分或消耗之資產。非流動資產,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等非屬流動之資產。
  17.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2條 …商惠譽國際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五、國外或大陸地區不動產:指外國或大陸地區之土地及其定著物或取得作為收益或開發該土地及興建其上定著物之相關權利。六、控制與從屬關係:指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三百六十九條之三…
  18.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3條 …二、國外有價證券。三、外幣放款。四、衍生性金融商品。五、國外不動產。六、設立或投資國外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以發行具資本性質之債券及其資金運用為目的之特定目的國外籌資事業(以下簡稱國外籌資事業)或其他…
  19.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8條 …投資基金。二、指數型基金。三、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四、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五、對沖基金。六、私募基金。七、基礎建設基金。八、商品基金。保險業投資於國外表彰基金之有價證券總額,不得超過其依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核定國…
  20.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9條 …十款所稱資產證券化商品之種類如下:一、資產基礎證券。二、商業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三、住宅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四、抵押債務債券。保險業投資於前項之資產證券化商品,其信用評等須經國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且…
  21.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11條 保險業對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之投資,以投資時已合法利用並產生利用效益者為限,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最近一期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達法定標準。二、最近二年資金運用無受主管機關依本法重大裁罰及處分,及最近二年執行各項資金運…
  22.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11-1條 保險業得以下列方式從事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之投資:一、以自己名義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二、經由投資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三、經由投資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並以貸款方式提供該事業所需資金取得…
  23.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11-2條 保險業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經由投資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並以貸款方式提供該事業所需資金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者,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四分之三以上同意,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所為之貸款利率、貸款期…
  24.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11-3條 …依第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經由信託方式取得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受託機構應為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託事業者,且最近一年內經國內外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為BBB+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並不得為本法…
  25. 行政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 第11-4條 保險業符合下列條件者,就擬以投資特定目的不動產投資事業或經由信託方式取得之每一國外及大陸地區不動產,應於投資前分別提具第十一條之二第四項或前條第二項各款規定之書件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報主管…
  26. 行政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 第6條 …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合作社法、農業金融法、農會法、漁會法、洗錢防制法、資恐防制法、廢止前之電子票證…
  27.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推動。七、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定。八、捐助章程變更之擬議。九、不動產處分或設定負擔之擬議。十、其他章程規定事項之擬議或決議。
  28.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二、組織規程之訂定及變更。三、法人之解散或目的之變更。四、不動產之購置、處分或設定負擔。五、申請貸款。六、超過一定金額以上之採購支出。七、基金保管運用方式之變更。前項第一款章程變更,如有民法第六十二條或第六十三條之情事…
  29. 行政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27條 …單、銀行承兌匯票及銀行保證商業本票。三、購置業務所需之動產及不動產。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運用項目。爭議處理機構資金運用,應研擬年度運用方案,提請董事會核議通過後據以執行;另每年資金運用之成效,應提報董事會備查。
  30.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處務規程 第8條 …計畫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四、採購作業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五、不動產管理計畫之規劃及督導。六、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七、其他有關後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