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2,443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5 / 82 頁
  1. 行政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14條 …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陪同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給付導覽津貼。前項導覽津貼所需經費,由旅客申請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陪同之費用支應,其收費基準,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公告之,並明示…
  2. 行政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15條 …區內旅遊安全。違反前項第三款至第七款規定導致旅客傷亡者,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廢止其服務證。違反第十三條及前項各款規定情節輕微者,每違規一次,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記點一點,按年計算。累計三點者,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停…
  3. 行政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16條 …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由主管機關或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獎勵或表揚之:一、爭取國家聲譽、敦睦國際友誼。二、維護自然生態、延續地方文化。三、服務旅客周到、維護旅遊安全。四、撰寫專業報告或提供專業資料而具…
  4.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 第13條 …。違反本條例第六十二條至第六十四條有關觀光地區管理規定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附表九之規定裁罰。
  5.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 第14條 …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未依規定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附表十之規定裁罰。
  6.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 第16條 …製作書面之處分書;其格式及應記載事項,由交通部觀光署定之。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六十二條至第六十四條規定裁罰時,其處分書之格式及應記載事項,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7. 行政溫泉取供事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7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審查經營管理計畫,得邀集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當地溫泉業者代表、學者專家共同會商,必要時得派員實地勘查。
  8. 行政溫泉區管理計畫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擬訂之溫泉區管理計畫,涉及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者,應先會商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9. 行政溫泉區管理計畫審核及管理辦法 第6條 交通部為核定溫泉區管理計畫,應邀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審查之。前項溫泉區管理計畫之審查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署執行之;其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應公告,並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10. 行政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第9條 …區內興建任何設施計畫者,應填具申請書,送請該管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內興建任何設施計畫之申請,由交通部委任管理機關辦理;其委任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應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風景特定區設施興…
  11. 行政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第13條 …貯存設備以外之處所。前項第三款至第九款規定,應由管理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依本條例第六十四條第三款規定辦理公告。
  12. 行政風景特定區管理規則 第14條 …引火整地。八、開挖道路。九、其他應經許可之事項。前項規定另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者,並應向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第一項各款規定,應由管理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其他有關機關辦理公告。
  13.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2條 …動之人。三、觀光地區:指風景特定區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指定供觀光旅客遊覽之風景、名勝、古蹟、博物館、展覽場所及其他可供觀光之地區。四、風景特定區:指依規定程序劃定之風景或名勝地區。五、自然人文…
  14.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10條 …特定區;並得視其性質,專設機構經營管理之。依其他法律或由其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定之風景區或遊樂區,其所設有關觀光之經營機構,均應接受主管機關之輔導。
  15.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18條 …觀光地區。該區域內之名勝、古蹟及特殊動植物生態等觀光資源,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嚴加維護,禁止破壞。
  16.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19條 為保存、維護及解說國內特有自然生態資源,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設置專業導覽人員,並得聘用外籍人士、學生等作為外語觀光導覽人員,以外國語言導覽輔助,旅客進入該地區,應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以提供多元…
  17.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20條 主管機關對風景特定區內之名勝、古蹟,應會同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調查登記,並維護其完整。前項古蹟受損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管理機關或所有人,擬具修復計畫,經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管機關同意後,即時修復。
  18.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38條 …行政院核定之。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對進入之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其收費繳納方法、公告收費範圍、免收保育費對象、差別費率及相關作業方式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其涉及原住民保留地…
  19.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40條 觀光產業依法組織之同業公會或其他法人團體,其業務應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監督。
  20.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46條 …道路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該管道路主管機關、地方政府及其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興建之。
  21.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62條 損壞觀光地區或風景特定區之名勝、自然資源或觀光設施者,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處行為人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回復原狀或償還修復費用。其無法回復原狀者,有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再處行為人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鍰。旅客進入…
  22.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63條 於風景特定區或觀光地區內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一、擅自經營固定或流動攤販。二、擅自設置指示標誌、廣告物。三、強行向旅客拍照並收取費用。四、強行向旅客推銷物品。五、其他騷擾…
  23. 行政發展觀光條例 第64條 於風景特定區或觀光地區內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一、任意拋棄、焚燒垃圾或廢棄物。二、將車輛開入禁止車輛進入或停放於禁止停車之地區。三、擅入管理機關公告禁止進入之地區。其他經…
  24. 行政觀光地區及風景特定區建築物及廣告物攤位設置規劃限制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之主管機關,在觀光地區為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級風景特定區為直轄市政府,縣(市)級風景特定區為縣(市)政府。國家級風景特定區內執行建築物、廣告物及攤位之規劃限制事項,由交通部委…
  25. 行政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 第2條 觀光地區、風景特定區、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維持自然生態保育、永續經營臺灣特有之自然生態與人文景觀資源及環境,得公告一定範圍,對進入之旅客收取觀光保育費。前項公告收取觀光保育費範圍涉及原住民保留地者…
  26. 行政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 第3條 前條所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觀光地區為直轄市、縣(市)政府;在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為交通部委任之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管理機關,在直轄市級及縣(市)級風景特定區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在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為辦理劃定公告之該…
  27. 行政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 第4條 …之相關證明文件,經查驗後方得進入。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免收觀光保育費:一、觀光保育費收取範圍內之設籍居民。二、因執行公務必要進入者。三、未滿三歲者或未能出示證明而有判斷年齡疑義時身高未滿九十公分者…
  28. 行政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 第5條 …元。三、五十萬人次以上者:每人新臺幣一百二十元至二百元。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於前項規定基準範圍內,就下列各款規定情形,採行差別費率收費:一、本國籍與外國籍。二、不同季節或假日與非假日。三、遊客人數尖峰與非尖峰時間。
  29. 行政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 第6條 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訂定觀光保育費之費率後,應將收取觀光保育費範圍與收取方式辦理公告,並報交通部備查;其調整時,亦同。前項備查由交通部委任交通部觀光署執行之。前條觀光保育費之費率基準及第一項觀光保育費之費率訂定…
  30. 行政觀光地區與風景特定區及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收取辦法 第7條 …商行號及其他法人、機構或團體代收,代收之程序與手續費另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代收機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