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3,368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4 / 113 頁
  1.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30條 退撫儲金之用途,除依第三十一條規定運用外,限於支付私立學校教職員之退休金、撫卹金、資遣給與及中途離職者之退費。
  2.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31條 退撫儲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購買國內外公債、庫券、短期票券、受益憑證、債券、上市或上櫃公司股票、以避險為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二、存放於儲金管理會指定之銀行。三、參加退撫儲金人員之福利貸款及有關不動產設施之投資。四、投資…
  3.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33條 …原私校退撫基金、退撫儲金及私立學校依第九條第二項規定委託管理運用之準備金之財務收支,應分戶立帳,分別處理;其相關會計報告及年度決算,由儲金管理會依規定辦理。退撫儲金及原私校退撫基金收支、管理、運用與餘絀分配及其他相關事項…
  4.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第34條 退撫儲金之收支、運用及餘絀,儲金管理會應按月審議後公告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中央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查核教職員名冊、提撥紀錄及相關資料。
  5. 行政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14條 …友(包括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四、學產基金之經營管理及運用。五、公共建設計畫之管考。六、不屬其他各司、處事項。
  6. 行政教育部處務規程 第20條 本部為辦理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收支、管理、運用事項之監督及考核業務,設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為常設性任務編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適當人員擔任;其內部組設及主管權責,另以設置…
  7.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6條 …在教學實踐研究領域,透過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教具、科技媒體運用、評量工具運用等方式,採取適當之研究方法驗證成效之歷程,具有創新、改進或延伸應用之具體研究(發)成果,於校內外推廣具有重要具體貢獻者,得以專門著作或技術報告…
  8. 行政教育部體育署處務規程 第5條 …動彩券發行之規劃、執行及輔導。六、運動發展基金之推動、籌措及運用。七、運動史料、文物之蒐整、保存、展示及出版。八、體育基金會與公益信託之審核、登記及輔導。九、本署法令之整理、編纂,研考業務之規劃、推動、管理、諮詢及研擬。…
  9. 行政教育部體育署處務規程 第6條 …校體育評鑑之規劃及推動。九、學校體育學術、文化與資訊之彙整及運用。十、其他有關學校體育事項。
  10.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教職員工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原私校退撫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得委由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受託金融機構)協助辦理;其相關作業規定應由儲金管理會擬訂,報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監理會(以下簡稱監理…
  11.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18條 本條例第十條第三項所定運用收益,按儲金管理會年度決算逐年計算。本條例第十條第三項所稱當地銀行二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由監理會每月公告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銀行股份有限公…
  12.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條例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計算之差額,其計算期間為退撫儲金統一管理運用及選擇風險程度最低之投資標的期間。
  13.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同撥繳之退撫儲金款項;所稱孳息,指退撫儲金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運用之收益。
  14. 行政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項、滯納金,及因此所承受強制執行標的物之收入、雜項收入與基金運用之收益,免納營業稅及所得稅。
  15.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第6條 …能力、特質及需求,考量文化差異,結合學校特性及社區生態,充分運用各項教學設備、科技資訊及社區教學資源,啟發學生多元潛能。
  1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 第7條 特殊教育之教法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運用各種輔助器材、無障礙設施、相關支持服務、環境佈置及其他教學資源,提供最少限制之學習環境。二、教學目標明確、活動設計多樣,提供學生學習策略及技巧,適時檢視教學效能及學習成果。三、透過…
  17.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2條 …條第一項規定,將一切收支納入校務基金。各校應就校務基金管理及運用訂定內部控制相關規章,據以建立及維持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並由校長督促內部各單位執行。
  18.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2條 各項自籌收入應由學校統籌運用。但涉及政府與民間補助或委託辦理之事項,應依其補助計畫或契約辦理。學校辦理各項自籌收入業務,應合理控制成本,並得衡量使用學校資源情形,就所提列之行政管理費或計畫節餘款訂定一定分配比率,分配至負…
  19.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17條 自籌收入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專帳處理,經費收支應有合法憑證,並依規定年限保存。學校相關主管人員、預算執行人員、使用及保管資產人員,應負其執行預算、保管及使用資產之相關責任,並由主計人員負責帳務處理及彙編財務報表。
  20. 行政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第31條 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之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依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不適用本辦法。
  21. 行政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國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2. 行政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6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3. 行政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2條 …以上志工組成一隊,志願參與教育業務志願服務工作,並經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備查在案者。四、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以下簡稱運用單位):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運用志工或志願服務團隊推展教育業務之機關(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
  24. 行政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3條 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始得依本辦法規定接受推薦:一、志工: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且經所屬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一)青學獎:具學生身分,連續服務二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
  25. 行政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4條 志工、志願服務團隊或運用單位符合前條規定者,推薦單位於公告規定期間內,得填具本部所定推薦書表,辦理推薦作業;其推薦程序如下:一、志工:除青學獎由所就讀學校推薦外,其餘獎項由志工所屬運用單位向本部推薦。二、志願服務團隊:由…
  26. 行政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5條 依前條規定推薦之志工由本部自行審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由本部先行初審,再邀請專家、學者及社會賢達人士,組成評審會審查後,擇優獎勵之。前項審查,必要時得以訪視或面談方式行之。
  27. 行政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6條 …徽章及獎狀。(五)鑽質獎:頒給獎座及獎狀。二、志願服務團隊、運用單位:頒給獎座及獎狀。前項第一款同等次獎項之頒授,以每人一次為限;前項第二款獎項於得獎後三年內,不得再推薦。
  28. 行政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9條 依本辦法獎勵之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用單位,其所填送之各項資料,經查明有虛偽不實者,由本部公告撤銷其獎項並予追回。
  29.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第3條 …訓、研習、研討、實習或訓練等。三、其他有關學校智慧財產權益之運用事項。
  30. 行政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第4條 …位之設置及其任務。二、合作成果與相關智慧財產權之歸屬、管理及運用。三、合作成果與相關智慧財產權運用所得利益之歸屬及分配。四、參與產學合作相關人員之利益衝突迴避及保密。五、涉及敏感性科技、生命尊嚴或專業道德者,其研究指標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