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4 / 46 頁-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4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或澳門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其累積指撥之營運資金及投資總額,與依本條例第三十條之投資總額,兩者併計不得超過該保險機構業主權益之百分之四十。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5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或澳門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應檢附下列書件或資料,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一、申請書。二、董事會議事錄;無董事會者,全體董事同意書。三、最近三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四、預定代表人姓名。五、其他經主管…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6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申請在香港或澳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後,有事實顯示有礙健全經營業務之虞或未能符合保險監理之要求者,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廢止之。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7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或澳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應於經主管機關許可後六個月內,向香港或澳門保險主管機關提出設立申請。未依前項規定期限內向香港或澳門保險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或於提出申請後六個月內未經香港或澳門保險主管機關核…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8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經香港或澳門保險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分支機構或子公司,應於該分支機構或子公司開業前,檢具下列事項相關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一、香港或澳門保險主管機關之核准函。如已核發營業執照者,並應檢附執照影本。二、香港或澳門…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9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經主管機關許可在香港或澳門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後,於尚未設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再檢附相關資料,報主管機關許可:一、變更分公司、子公司所在地或型態。二、變更預定負責人。三、增加或減少投資比率或金額。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10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於香港或澳門設立之分公司或子公司增減營運資金或資本前,應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臺灣地區保險機構持有香港或澳門子公司之股權讓與他人時,應檢具相關資料報經主管機關許可。香港或澳門子公司或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臺…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11條 香港或澳門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保險機構應即檢具事由及相關資料,向主管機關申報:一、營業項目或重大營運政策變更。二、資本額變動致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原持有股份比率變動。三、重大之轉投資。四、營業…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12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已於香港或澳門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者,應於每年度結算日起四個月內,檢具該分公司或子公司之下列資料,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一、分公司或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之基本資料及營運狀況資料。二、業務稽核報告、會計師查核報告及…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13條 臺灣地區保險業於香港或澳門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者,該保險業有關國外投資及各項財務業務資訊揭露事宜,除應符合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外,公開發行股票之保險業並應符合證券交易法有關資訊揭露之規定。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14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擬併購香港或澳門之保險機構,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 行政臺灣地區保險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子公司許可辦法 第15條 臺灣地區保險機構之子公司在香港或澳門轉投資保險子公司或增設分公司,應檢附第五條第三項第五款之文件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海岸巡防機關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 第4條 …由國防部會同海洋委員會、內政部根據海防及軍事安全實際需要,就臺灣地區海岸範圍內劃定公告之。前項管制區(不含管制區內之軍事設施)之入出申請許可、管制及安全維護,由海巡機關辦理;設於管制區內之軍事設施,則由作戰區辦理。人民入…
- 行政華僑身分證明條例 第4條 …個月或最近二年每年在僑居地累計居住八個月以上。三、現在或原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自臺灣地區出國,在國外合法連續居留十年並在僑居地合法工作居留四年以上,且能繼續延長居留者。前項第二款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
- 行政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條例所稱僑居國外,指居住於臺灣地區、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
- 行政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5條 …之行業於申設外幣收兌處時,並應檢附其負責人及具最終控制權人在臺灣地區查無犯罪紀錄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其負責人及具最終控制權人非本國人者,得依其國籍,提供該國無犯罪紀錄之相當證明文件代之。外幣收兌處執照記載事項有所變更時,…
- 行政中央文職公教人員生活必需品配給辦法 第5條 隨在員工任所所在地臺灣地區或其他指定地區之左列親屬,得依規定申請實物配給。一、配偶。二、六十歲以上父母(其未達六十歲除因殘廢由公立醫院證明外,其確無職業,必須申請人瞻養者,得檢具戶籍證明及申請人服務同一機關相當職級以上二…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3條 …登記之事務所。十、個人:指年滿十八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證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自然人。十一、非居住民:(一)非居住民自然人:指未領有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或領有相關居留證但證載…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6條 …百萬美元之必要性匯款。二、未滿十八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證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自然人,每筆結匯金額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之匯款。三、下列非居住民每筆結匯金額超過等值十萬美元之匯款:(一…
- 行政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第17條 …區匯出匯款及匯入匯款之申報,準用本辦法規定;其他應遵循事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臺灣地區人民幣收支或交易之申報,除本行另有規定外,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50條 指定銀行向本行申請許可為臺灣地區人民幣清算銀行(以下簡稱人民幣清算行),辦理臺灣地區人民幣結算及清算業務(以下簡稱人民幣清算業務),應取得大陸地區主管機關認可得辦理人民幣之結算及清算,並檢附下列文件:一、上述認可之相關證…
- 行政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53條 本辦法有關外國銀行之規定,於經金管會核准在臺灣地區設立之大陸銀行分行準用之。
- 行政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第8條 …含無線電頻率規劃)及預定設置位置、數量(附內政部地政司發售之臺灣地區經建版五萬分之一地形圖1:1影印圖,並標示電臺位置及作業方位角、作業仰角及天線場形圖)。(四)工作頻段、頻寬、最大發射功率、調變方式及空中介面規範;發射…
- 行政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 第3條 …患罪、國家安全法、反滲透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罪,曾經法院判決有罪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有密切聯繫接觸者。二、未經許可或授權,曾與外國情治單位、大陸地區或香港…
- 行政電信法 第26條 …電信事業之管制業務資費調整百分比,不得超過行政院主計處公布之臺灣地區消費者物價指數之年增率減調整係數。第一類電信事業資費之審核管理、各項資費之首次訂定、價格調整上限制之適用對象、適用業務、資費項目與調整係數之訂定及其他應…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第2條 當事人居住於臺灣地區者,其在途期間之標準如下表:┌───────┬──────┬─────────┐│縣(市)別│在途期間日數│備註│├───────┼──────┼─────────┤│臺北市│二日││├─┬─────…
- 司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訴訟當事人在途期間標準 第3條 當事人非居住於臺灣地區者,其在途期間之標準如下表:一、居住於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者:當事人居住於大陸地區或港澳地區,而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為訴訟行為者,其在途期間,均為三十七日。二、居住於國外者:┌───┬──────┐│…
- 司法法院特約通譯約聘辦法 第4條 …核發之以下證件,有效期間至少為二年以上:一、大陸地區人民且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應提出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二、其他大陸地區人民:應提出長期居留證。三、香港澳門居民及外國人:應提出合法居留我國之證明文件。申請人未提出前…
- 司法行政訴訟法 第237-10條 本法所稱收容聲請事件如下:一、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提起收容異議、聲請續予收容及延長收容事件。二、依本法聲請停止收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