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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評等符合附表四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之外國證券化商品。九、以前四款為標的之附條件交易:以第五款為標的者,交易相對人短期債務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二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以前三款為標的者,交易相對人長…
  2.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牌之槓桿或放空效果ETF之交易紀錄。(三)以投資股票、債券或商品(限黃金)為主且不具槓桿或放空效果之外國指數投資證券(ETN)。三、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或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募集外幣計價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期貨信託…
  3.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16條 信託業運用信託財產,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結構型商品交易之種類、限額、管理及其他應遵循事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由同業公會擬訂,報請主管機關核定。
  4.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20條 …利用客戶之存款資料,進行勸誘或推介與客戶風險屬性不相符之投資商品。四、不得勸誘客戶以融資方式取得資金,轉為信託財產進行運用。五、不得對於過去之業績及績效作誇大之宣傳,並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六、…
  5.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21條 …證券為目的者,應遵守下列事項。但境外基金管理辦法及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一、信託業所提供之商品說明書等資料,僅得於特定營業櫃檯放置。二、不得對一般大眾就特定投資標的進行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
  6.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22條 …證券信託業務,以受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境內結構型商品為目的者,除受託擔任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之基金保管機構外,應建立充分瞭解客戶之作業準則,其內容至少應包括下列事項:一、受理客戶應辦理事項:應訂定客…
  7.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22-1條 …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受理非專業投資人之委託投資境內結構型商品時,應遵守下列事項:一、以宣讀或電子設備說明方式,向非專業投資人告知境內結構型商品之客戶須知所載重要內容,並以錄音方式保留紀錄或以電子設備留存相關作業過程之…
  8.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23條 …價證券信託業務,受託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境內結構型商品時,應遵守下列規定:一、不得以自有資金先行買入該有價證券、短期票券或境內結構型商品,再以特定金錢信託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方式賣予委託人。二、不得就投資標的之提…
  9.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23-1條 信託業應設立商品審查小組,對得受託投資之金融商品進行上架前審查,並至少包含下列事項:一、商品之合法性。二、商品之成本、費用及合理性。三、商品之投資策略、風險報酬及合理性。四、產品說明書內容之正確性及資訊之充分揭露。五、信…
  10.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24條 …之費率及年化費率,告知委託人;以非專業投資人為受託投資對象之商品,前項利益之年化費率不得超過該商品受託投資總金額之百分之零點五,未滿一年者,依實際投資期間按比例計算。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
  11. 行政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 第26條 …約前應盡第二十七條之告知義務,並提供委託人合理審閱期間。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委託人,以自己名義,將其客戶所支付之價款信託與信託業,並以自己為受益人者,信託業應於信託契約與委託人約定下列事項:一、委託人於行銷、廣告、業務招攬或…
  12. 行政商業銀行設立標準 第18-1條 主要利用網路或其他形式之電子傳送管道,向其客戶提供金融商品與服務之銀行,為純網路銀行。純網路銀行之設立,除下列事項外,應依本標準辦理:一、應於設立後一年內補辦為公開發行公司。二、其最低實收資本額,應全數由發起人認足,不適…
  13.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7條 …性、競爭利基及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四)金融商品研究與業務發展概況:1.說明最近二年內主要金融商品及增設之業務部門與其截至年報刊印日前之規模及損益情形。2.列明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及其成果,並略述未來研…
  14.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指以客戶身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或以營業人身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15.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3條 票券金融公司得從事下列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一、以客戶或營業人身分從事價值由利率所衍生之交易契約。二、以客戶或營業人身分從事價值由信用事件所衍生之交易契約,且以避險目的為限。三、以客戶身分從事價值由股價或股價指數所衍生之交…
  16.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4條 票券金融公司應訂定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前項所稱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應有稽核單位參與訂定或修正,並載明以下項目:一、交易原則與方針:應包括從事衍生…
  17.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5條 票券金融公司董事會應核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與風險管理之重要政策及程序,至少每年檢討一次;並指定高階管理人員依下列原則,負責管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一、確保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之執行,並定期評估其妥適性。二、指定從事…
  18.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6條 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風險管理人員應具有風險管理之專業能力,且不得擔任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部門之任何職務。二、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確認及交割人員不得互相兼任。三、訂定…
  19.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7條 …缺失或違規情事,應即函報主管機關:一、查核遵循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序及法令規定之情形。二、查核內部控制措施時,應包括查核內部牽制及勾稽功能。三、評估風險管理作業之獨立性及風險限額執行情形。四、驗證交易文件資料來源…
  20.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8條 票券金融公司以客戶身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除於期貨交易所進行之交易,另依期貨交易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外,其交易對象以經主管機關或中央銀行核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之金融機構為限。票券金融公司應依「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
  21.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9條 票券金融公司以營業人身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應檢具主管機關規定之申請書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並符合下列規定;涉及期貨交易所之交易者,並應依期貨交易法規定申請許可:一、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超過百分之十。二、最近一…
  22.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0條 票券金融公司經核准以營業人身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後,除涉及期貨交易所之商品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得辦理第三條第一項所列以營業人身分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並於辦理後十五日內,檢具董事會會議紀錄、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
  23.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1條 票券金融公司以營業人身分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除於期貨交易所進行之交易,另依期貨交易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外,應於交易前對客戶交付風險預告書,告知該交易之架構與特性及可能之風險,且不得與下列對象為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但交易…
  24.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 第12條 …前,依主管機關或其指定機構規定之格式,將上月份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相關內容向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申報。
  25.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3條 …使各項營運活動符合法令規定。三、於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推出各項新商品、服務及向主管機關申請開辦新種業務前,法令遵循主管應出具符合法令及內部規範之意見並簽署負責。四、訂定法令遵循之評估內容與程序,及督導各單位定期自行評估執行情…
  26.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注意事項範本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接受境外客戶開戶暨受託投資信託商品自律規範等規定,確實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並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對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發布之條文施行前既有客戶,應…
  27. 行政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第12條 …董事或實質受益人之情形者,並應取得客戶非經勸誘或非為投資特定商品而轉換為非居住民身分之聲明。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應就前項規定研訂具體可行之內部控制制度,本國銀行於報經董事會、外國銀行在臺分行於報經總行或區域中心同意後落實執行…
  28.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9條 …特約機構經營實質交易業務之廣告、營業場所照片或其他得確認提供商品或服務等實質交易業務事實之資訊。電子支付機構應與使用者簽訂特約機構契約,始得提供該使用者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收款服務。但依本條例第六條第四款或電子支付機構業…
  29.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第2條 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相關商品之種類規定如下:一、政府債券。二、銀行依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一發行之金融債券。三、公司債。四、國際性或區域性金融組織經核准在我國境內發行之債券。五、受益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六、證券投資信託…
  30. 行政票券金融公司投資債券及股權商品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票券金融公司辦理投資前條第一項第六款至第十款之股權相關商品,應訂定投資處理程序,並經董事會通過,且不得有下列情事之一:一、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低於百分之十者。二、未依規定提足保證責任準備及備抵呆帳者。三、最近二年內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