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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 72 頁-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95條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 行政志願服務法 第16條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必要時,並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 行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 第13條 保險對象住院後,不得擅自離院。因特殊事故有離院必要者,經徵得診治醫師同意,並於病歷上載明原因及離院時間後,始得請假外出。晚間不得外宿。未經請假即離院者,視同自動出院。
-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參加相關社會保險者,於勞工保險,指應參加或已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者。
-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納者,指被保險人逾保險人書面通知之三十日繳納期限,始繳納保險事故前一年期間之保險費或利息。
- 行政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 第44-3條 …人,於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並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仍得請領生育給付。本法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二項所稱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指合於請領勞工保險生育給付或農民健康保險生育給付者;所稱已繳…
-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4-2條 醫療機構施行美容醫學手術或特定美容醫學處置,發生重大醫療事故者,應依醫療法二十六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第三十四條、重大醫療事故通報及處理辦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資訊通報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通報之傷病患,如需送至災害或事故發生地轄區外之急救責任醫院收治時,發生地衛生主管機關應通知收治地衛生主管機關;收治地衛生主管機關應通知轄區內該收治傷病患之急救責任醫院依前條規定進行傷病患通報作業。
-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資訊通報辦法 第5條 發生跨直轄市、縣(市)之災害或緊急傷病患事故或有發生之虞時,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於本系統建立災害事件檔,並通知相關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及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相關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於接獲前項通知後,應通知所轄急救責任醫院將傷亡資…
- 行政全國性衛生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2條 …應有內部憑證以資證明。原始憑證因事實上限制無法取得,或因意外事故毀損、缺少或滅失者,除依法令規定程序辦理外,應根據事實及金額作成憑證,由衛生法人董事長或依分層負責核決權限指定人員指定人員簽名或蓋章,憑以記帳。
-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9條 …變更契約書內容或終止契約時,亦同。但受託清除因天然災害或緊急事故產生之廢棄物者,不在此限。前項契約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醫療廢棄物之種類、性質及數量。二、收集頻率、收集點及分類標準等執行清除或處理之最低標準。三、醫療廢棄…
- 行政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 第2條 …、水災、土石流、旱災。二、技術災害:火災、爆炸、游離輻射意外事故、危害物質事故、停電、停水。三、戰爭災害、暴力威脅及恐怖攻擊事件。四、重大傳染病群聚事件。五、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緊急災害。
- 行政醫療機構設置標準 第12-1條 …日內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依本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處理。但因突發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不符合護病比者,不在此限。醫院應每月定期公告其前一月份之護病比。
-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5條 …。三、人員管理及教育訓練。四、設備安全管理。五、個人資料安全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六、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七、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八、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持續改善方案。九、資料安全管理及稽核機…
-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規定,於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毀損、滅失或其他侵害事故時迅速處理,以保護當事人之權益。前項處理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適當之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二、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及損害狀況,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
-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4條 …。二、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三、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五、設備安全管理。六、資料安全稽核機制。七、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八、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九、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體…
- 行政精神復健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精神復健機構訂定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適當之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二、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及損害狀況,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三、研議改進措施,避免事故…
- 行政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3條 …:網路傳輸電子病歷,使用國際標準組織通用之加密機制。六、安全事故處理機制:因應系統遭侵入、資料洩漏、毀損或其他安全事故之預防、通報與應變、檢討及修正措施。執行前項各款管理機制,應製作紀錄,妥善保存至少五年。
- 行政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5條 醫療機構發生第三條第一項第六款安全事故時,並應以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所定方式及內容,通知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前項安全事故影響醫療機構營運或當事人權益時,醫療機構應於知悉事故發生起七十二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條 …癒之感染性疾病病人,或經檢驗確認含有病原體之人類檢體。十三、事故:指涉及感染性生物材料或發生於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異常事件,致有感染或危害工作人員之虞。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12條 …報告執行情形。九、督導實驗室、保存場所發生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之清潔消毒、除污、復原及矯正作業。十、調查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全、生物保全事故,並向生安會報告調查結果及改善建議。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13條 …安會報告執行情形。十、督導管制作業場所發生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之清潔消毒、除污、復原及矯正作業。十一、調查管制作業場所之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並向生安會報告調查結果及改善建議。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16條 …握執行情形。十四、審議實驗室、保存場所發生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之清潔消毒、除污、復原與矯正作業計畫。十五、審議實驗室、保存場所之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調查報告,並追蹤改善情形。十六、審議其他有關生物安全、生物保全管理事…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6條 …第四級危險群病原體與生物毒素之庫存、處分、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人員訓練及其他相關活動之紀錄至少三年。管制作業場所應保存管制性生物材料之庫存、人員訓練及其他相關活動之紀錄至少三年,處分、生物安全或生物保全事故紀錄至少十…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7條 …並應依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規定辦理。感染性生物材料於運送途中發生事故時,運送人應立即通知託運人,並為必要之緊急處置。託運人於接獲通知後,應循相關系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立即通知事故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8條 實驗室、保存場所發生生物保全事故時,應立即通報生安主管,其為管制作業場所者,應立即通報管制性生物材料主管。前項事故屬於保存或移轉非屬管制性生物材料之第二級危險群病原體、生物毒素品項或數量不符,且為遺失、遭竊或發生原因不明…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29條 實驗室、保存場所發生之生物安全事故,依感染性生物材料洩漏程度或人員感染情形,分為下列危害等級:一、高度:(一)實驗室、保存場所工作人員發生生物安全事故致感染。(二)感染性生物材料洩漏至實驗室、保存場所以外區域,致有感染或…
- 行政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 第32條 實驗室、保存場所發生生物安全、生物保全事故或有發生之虞時,主管機關得令設置單位停止使用或處分相關感染性生物材料,或暫停實驗室或保存場所之全部或一部運作。前項安全疑慮解除,經設置單位生安會確認,並報主管機關同意後,始得再行…
- 行政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4條 …。二、個人資料之範圍及項目。三、資料安全管理及人員管理。四、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五、設備安全管理。六、資料安全稽核機制。七、使用紀錄、軌跡資料及證據保存。八、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九、個人資料安全維護之整…
- 行政西藥批發零售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4條 西藥批發零售業者,訂定第四條第四款事故之預防、通報及應變機制,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採取適當措施,控制事故對當事人造成之損害,並於發現事故時起七十二小時內,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通知中央主管機關。二、查明事故發生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