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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 第9條 申請認可開辦各種教師進修課程之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經審查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認可文件;其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應重新申請認可。前項經認可之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於有效期限內得依規定自行調整課程計畫內容,送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 行政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進修認可辦法 第14條 …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中央主管機關並得命其一年至三年內不得重行申請認可。第三條所定當然認可之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有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中央主管機關得命其停止辦理各種教師進修課程一年至三年。前項期間屆滿後,該社…
  3. 行政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收費標準 第2條 持國外大學以上學歷申請認定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應於每年一月或七月提出申請時繳納普通課程審查費,審查通過後,並應繳交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審查費;其金額如下:一、普通課程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元。二、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
  4. 行政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收費標準 第2條 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者,應於每年一月或七月提出申請時繳納證明文件資料審查費,審查通過後,並應繳納教保專業課程審查費;其金額如下:一、證明文件資料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元。二、教保專業課程審查費:…
  5. 行政持國外專科以上學歷申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收費標準 第3條 …業課程證明書遺失、毀損或其記載事項有變更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並應繳納費用新臺幣四百五十元。
  6.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0條 …參加。二、教育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包括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前項第一款教師資格考試,其參加考試之資格、報名程序、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應繳納之費…
  7.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1條 …教師資格考試。四、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前項教師證書之格式、申請程序、審查、核發、換發、收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8.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1條 …習課程者,其教師資格之取得,自本法修正施行之日起六年內,得先申請修習教育實習,免受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其教師資格之…
  9.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行向原師資培育之大學或其他開設有相同師資類科之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教育實習。前項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者,由原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本法第十一條規定造具名冊,送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但原師資培育之大學已停招或停辦者,得由辦理教…
  10.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第3條 前條報考人依簡章規定提出成績複查申請時,應繳納成績複查費,每科新臺幣五十元。
  11.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5條 教師得以留職停薪方式,於國內、外進修或研究;其申請程序及期限,於公立學校依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之規定,於私立學校依學校章則之規定。前項所稱以留職停薪方式,於國內、外進修或研究,指學校或其主管機關基於業務需要,同意教師在一…
  12.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8條 …雜費。教師應於學期或進修、研究階段結束後,憑成績單及繳費收據申請補助;不及格科目,不予補助。公立學校教師於國外進修或研究所需費用,由服務學校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私立學校教師,得由各校視經費情形酌予補助。
  13.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9條 …薪之相同期間。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期限屆滿前,不得辭聘、介聘或再申請進修或研究。但因教學或業務特殊需要,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及學校同意者,不在此限。私立學校教師進修或研究後之服務義務,依本辦法之規定。但服務學校與教師另有…
  14.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20條 …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得視財政狀況,提供教師自行或聯合其他教師申請自主專業成長計畫之經費補助或資源支持。前項自主專業成長計畫,期間以一學年為限,包括於國內、外學校或機構從事研究、參訪交流、公開授課、辦理或參與研習、工作坊、…
  15. 行政學校辦理藝術家及專業藝術團體駐校實施辦法 第4條 …推廣活動。六、營造校園藝術環境。藝術家或專業藝術團體得向學校申請駐校,協助前項所定事項。
  16. 行政教育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間配合稽核者,得於收受前項通知後五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部申請變更稽核日期。前項申請,除有不可抗力之事由外,以一次為限。
  17. 行政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5條 學術機構運作單一毒性化學物質,其申請登記或核可之文件,應先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辦理;其運作毒性化學物質,區分數運作管理單位者,應分別依運作管理單位申請之。學術機構運作單一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總量達應申請核可…
  18.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4條 …,學校經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得向各該教育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原民實驗教育。
  19.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5條 …學生已成年者,免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二、學生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請退出實驗時,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已成年者,得單獨提出申請。三、學校應主動提供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充足之學習、實驗狀態與結果及其他實驗資料。四、學生經評估不…
  20.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6條 學校經指定或申請辦理原民實驗教育,應於學年度開始一年前提出實驗計畫,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實驗計畫變更時,應於預定變更之該學年度開始六個月前,報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前項實驗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名稱。…
  21. 行政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部分班級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辦法 第7條 實驗計畫期程,依申請辦理之不同教育階段,規定如下: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二、國民中學教育階段: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三、國民小學教育階段:一年以上六年以下。前項計畫期程,經各該教育主管機關核准續辦者,得予延…
  22.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5條 學校為前條第一項之勸募行為前,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教育儲蓄戶執行規定,向學校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前項勸募行為,得採數校聯合方式依前項規定申請辦理,並以其中一校為申請學校。私立學校經營不善或財務有重大缺失,經學校主管機關依規…
  23.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條例 第20條 …至期限屆滿為止。前項教育儲蓄戶有賸餘款者,學校於依本條例規定申請經許可勸募後,得依本條例繼續運用。
  24.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許可申請辦法 第2條 …已立案私立學校(以下合稱學校)應於勸募行為開始三十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依本條例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向學校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因緊急狀況申請勸募許可者,不受三十日之限制:一、學校教育儲蓄戶執行規定。二、學校校務…
  25.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許可申請辦法 第3條 學校主管機關審查勸募許可案件之項目如下:一、申請書載明事項完備。二、私立學校無本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之情形。三、教育儲蓄戶執行規定完整載明本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列相關事項,且內容具體可行。四、前款執行規定依本條例第五條第五…
  26.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許可申請辦法 第4條 學校申請勸募許可,除有本條例第五條第三項規定情形應不予許可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一、經學校主管機關規劃將予整併或停辦之學校。二、曾經學校主管機關廢止勸募許可之學校。三、曾依公益勸募條例或本條例規定辦理勸募活動…
  27. 行政各級學校扶助學生就學勸募許可申請辦法 第5條 申請案件經學校主管機關審查後,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符合規定者,應予許可,並通知學校。二、經審查不符合規定者,應附具理由駁回申請;其得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合規定者,駁回其申請。學校經主管機關許可…
  28. 行政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技術及職業教育獎勵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公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獎勵之程序、期間、獎勵金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29. 行政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技術及職業教育獎勵辦法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前條公告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包括下列內容之前一年度成效報告,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獎勵:一、辦理技職教育之政策目標及理念。二、技職教育之整體規劃能因應區域產業及個人就業需求,配合所轄行政區域之社會、…
  30. 行政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技術及職業教育獎勵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申請獎勵案,應組成審議小組。前項審議小組,置委員七人至十三人,由中央主管機關就學者專家、業界代表、教師組織代表及其他與技職教育有關之主管機關代表聘兼之;其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之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