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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 60 頁-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7條 …經濟事務財團法人。(二)捐助章程之業務項目含接受政府委託核發產業所需相關證明。二、工、商業團體:(一)最近二年經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評鑑為甲等以上或經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認定最近二年會務運作正常。(二)前一年內無受貿易署停止六個…
-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9條 …證明書數量達五十件以上,且檢具相關事證,經貿易署認定符合所屬產業特性之貨品並簽發予所屬會員者,得不予廢止。
- 行政推廣貿易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一人。三、外交部一人。四、本部三人。五、財政部一人。六、本部產業發展署一人。七、本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一人。八、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一人。九、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一人。十、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一人。十一、臺北市進…
- 行政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第4條 …英文名稱應標明其國籍及分公司名稱。申請登記之英文名稱,其標明產業之專業名詞,不得逾其營業項目範圍。英文名稱不得與政府機關或公益團體有混同誤認之虞。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貨品進口救濟案件,指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申請產業受害之調查及進口救濟之案件。前項案件產業受害之成立,指該案件貨品輸入數量增加,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為增加,導致國內生產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產業,受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條 貨品進口救濟案件,經濟部得依有關主管機關、受害國內產業、受害國內產業所屬公會、工會或相關團體之申請,交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以下簡稱貿易署)進行調查後交經濟部貿易救濟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審議。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4條 國內產業有無受嚴重損害之認定,應綜合考量該案件進口貨品之絕對增加數量及比率,及其與國內生產量比較之相對增加數量及比率,並考量國內受害產業之下列因素及其變動情況:一、市場占有率。二、銷售情況。三、生產量。四、生產力。五、產…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5條 經經濟部依本辦法認定產業受害成立之貨品進口救濟案件,得採下列救濟措施:一、調整關稅。二、設定輸入配額。三、提供融資保證、技術研發補助,輔導轉業、職業訓練或其他調整措施或協助。前項第一款、第二款措施,不得同時採行。第一項第…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國內產業,指國內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生產者,其總生產量經經濟部認定占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主要部分者。本辦法所稱相同產品,指具有相同特性且由相同物質所構成之貨品;所稱直接競爭產品,指該貨品特性或構成物質雖有差異,其…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0條 …二)貨品輸出國、原產地、生產者、國外出口商、國內進口商。三、產業受影響之事實:(一)產業申請日前最近三年之生產量、銷售量、存貨量、價格、利潤及損失、產能利用率、員工僱用情形及其變動狀況。(二)該貨品申請日前最近三年之進口…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8條 …為有明確證據顯示,增加之進口導致國內生產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產業,受嚴重損害或有嚴重損害之虞時,在延遲將造成難以彌補之損害的緊急情況下,審議會得於作成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之決議前,先行作成臨時提高關稅之建議,並應自經濟部…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19條 貿易署於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調查完成時,應提交審議會為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之決議。前項決議,應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0條 …外,審議會應自經濟部通知申請人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一百二十日內對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作成決議。前項期限,必要時得延長六十日;延長期限及事由,應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並公告之。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1條 …查者,審議會應自經濟部通知申請人進行調查之翌日起七十日內,對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作成決議。第一項所稱易腐性農產品,由農業部就個案認定之。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2條 審議會對於貨品進口救濟案件為產業受害成立或不成立之決議,調查報告及決議書應於決議後十五日內提報經濟部,由經濟部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並公告之。審議會作成產業受害成立之決議者,貿易署應於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就擬…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5條 …,應斟酌各該貨品進口救濟案件對國家經濟利益、消費者權益及相關產業所造成之影響,並以彌補或防止產業因進口所受損害之範圍為限。其實施期間,不得逾四年。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7條 …長實施期間之必要者,得列舉有延長實施期間之必要之具體理由、該產業調整之成效及計畫說明,並檢附證據,至遲應於原措施實施期滿一百二十日前向經濟部申請延長救濟措施。經濟部應自收受申請延長書之次日起九十日內對是否延長救濟作成決定…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29條 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申請產業受害調查及進口救濟之案件,得單就大陸早期收穫貨品為之。前項案件產業受害之成立,指該案件大陸早期收穫貨品輸入數量增加,或相對於國內生產量為增加,導致國內生產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之產業,受嚴重損害或…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0條 經經濟部依前條第二項認定產業受害成立之案件,得採行調整關稅措施。前項措施,經濟部應通知財政部依關稅法有關規定辦理。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1條 …,應斟酌各該貨品進口救濟案件對國家經濟利益、消費者權益及相關產業所造成之影響,並以彌補或防止產業因進口所受損害之範圍為限;其實施期間,不得逾一年。
- 行政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3條 經濟部於產業受害之調查過程中,發現涉有關稅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之補貼或第六十八條規定之傾銷情事者,應即通知財政部及原申請人。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7條 …動所需之少量物品。三、自用之研究或開發用樣品。四、依大陸地區產業技術引進許可辦法規定准許輸入之物品。五、供學校、研究機構及動物園用之動物。六、保稅工廠輸入供加工外銷之原物料與零組件,及供重整後全數外銷之物品。七、科技產業…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8條 …品項目,以符合下列條件者為限:一、不危害國家安全。二、對相關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因情事變更或基於政策需要,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物品項目,經相關貨品主管機關認定有未符前項各款規定之一者,得由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停止輸入。…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9條 …形,不在此限:一、經主管機關另予公告免辦簽證之項目。二、科技產業園區或科學園區之廠商輸入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須簽證物品、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及第十三款之物品。科技產業園區或科學園區之廠商輸入前項第二款之物品,應向經濟部產…
-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2條 …告作業先辦理審議。標準檢驗局為辦理前項審議,得邀請相關機關、產業或商業公會代表參與審議會議。
-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方式指定公告一種或多種方式。前項商品之檢驗方式,應考量商品與產業之特性、國際檢驗作法、國內商業經營與消費環境、產品責任相關法令或市場監督之執行等因素,並得配合實務運作調整。
- 行政商品檢驗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場所之特殊需要而有不同之規格者。三、因技術之改良、創新或配合產業之需求,其構造尺度及特性與檢驗標準之規定不同或尚未列於檢驗標準中者。四、符合國際或國外知名標準之規範,且適合國內基本技術環境,於國內使用不致產生妨礙者。五、…
- 行政溫泉取用費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 第5條 …泉資源永續發展及利用之研究發展。三、推動溫泉資源保育、管理及產業發展相關之國際交流活動。四、溫泉區公共設施之相關用途。五、所徵收溫泉取用費之行政管理。徵收機關採溫泉取用量級距加收費率時,所增收之費用,應優先用於輔導溫泉取…
- 行政溫泉法 第11條 …一納入行政院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原住民族發展經濟及文化產業之用。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徵收之溫泉取用費,除提撥原住民族地區三分之一外,應再提撥十分之一予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溫泉事業發展基金,供溫泉政策規劃、技術研究…
- 行政水利法 第91-3條 …過流量、所在地區、影響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程度及影響經濟產業程度等因素公告之;其異動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