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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表二甲、附表二乙及附表三判定。鑑定機構完成鑑定後,於鑑定資料輸入中央主管機關建置之資訊系統次日起十日內,將鑑定表及身心障礙鑑定報告(以下簡稱鑑定報告),送達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衛…
  2. 行政性侵害加害人檔案資料管理及使用辦法 第7條 …及掌紋於指紋卡上。二、電子檔案:於指紋電腦系統終端機上作業,輸入加害人基本資料後,以指紋掃描器採取加害人全部手指指紋之三面印、平面印及掌紋等數位影像。
  3.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14-1條 人體器官、組織、細胞應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輸入或輸出。前項輸入或輸出人體器官、組織、細胞之申請條件、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4. 行政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第16-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輸入之器官、組織、細胞,應立即封存,於一個月內退運出口、沒入或就地銷燬:一、未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輸入或輸出人體器官、組織、細胞。二、無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輸入或輸出人體…
  5. 行政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 第2條 …以下簡稱AED):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驗登記,取得醫療器材輸入或製造許可證,具備電腦自動判讀個案心臟搏動及體外電擊去顫功能之設備。
  6.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條 …植條例第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感染性器官、組織、細胞之輸入或輸出,應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7.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條 申請輸入或輸出器官、組織、細胞,以法人、醫療機構、教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申請輸入或輸出之器官、組織、細胞,其用途以人體移植、教學、研究、保存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
  8.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條 申請輸入或輸出器官、組織、細胞供人體移植者,其來源應以無償捐贈方式為之。
  9.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4條 死刑犯捐贈之器官、組織、細胞,不得申請輸入或輸出。
  10.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輸入或輸出器官、組織、細胞者,應填具申請書,載明下列事項,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輸入或輸出國別。二、輸入或輸出器官、組織、細胞類別及其用途。三、輸入或輸出之期間。四、輸入或輸出之數量、容量、批次。五、輸入或…
  11.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申請輸入器官、組織、細胞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輸出國主管機關出具同意輸出之文件或足以證明輸出國未管制輸出之文件。二、輸入器官、組織、細胞之檢驗證明文件。三、其他依規定應檢附之文件。前項第二款之檢驗證明文件,應包括之檢驗…
  12.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8條 申請輸入或輸出器官、組織、細胞,其核准效期至多以三年為限。
  13.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9條 申請輸入或輸出器官、組織、細胞者,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
  14.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0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原核發之輸入或輸出核准文件:一、以虛偽不實文件申請取得核准文件。二、輸入或輸出之器官、組織、細胞與核准文件登載內容不符。三、違反前條規定,洩漏他人秘密。四、將原申請非移植用途…
  15.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1條 人體移植用器官、組織、細胞之輸入,申請單位應就實際輸入數量,使用或分配情形,製作紀錄妥為保存至少十年,供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查核。
  16.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2條 申請輸入或輸出器官、組織、細胞,其申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三年內不得輸入或輸出:一、未經核准,擅自輸入或輸出器官、組織、細胞。二、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輸入或輸出核准文件二次以上。
  17. 行政人體器官組織細胞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輸入或輸出核准文件者,其核准文件有效期限屆滿前,原輸入、輸出核准事項仍屬有效。
  18.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之藥品及醫療器材,應具有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發給之藥品及醫療器材輸入或製造許可證明文件,並應製作紀錄及納入病歷,依法保存。
  19. 行政危險性醫療儀器審查評估辦法 第5條 …醫師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三、儀器之圖樣及說明書。四、醫療器材輸入或製造許可證明文件影本。前項第四款之許可證明,有特殊因素需併同建築物擴建工程申請,致無法先行取得者,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輸入之證明文件代之。第一項許可設置之…
  20. 行政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26條 …成本超過該原料藥或中藥材前三年平均單位成本之一點五倍,或製劑輸入成本超過該製劑前三年平均單位成本之一點五倍。二、未能足量取得製造製劑所需之原、物料或可替代之原、物料,或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應變處置,致國內之製劑…
  21. 行政醫療法 第105-2條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二、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
  22. 行政醫療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涉及輸入、輸出者,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辦法規定。
  23.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60條 …對運輸工具採行必要管制及防疫措施,所受損失並不予補償。二、對輸入或旅客攜帶入國(境)之物品,令輸入者、旅客退運或銷毀,並不予補償;對輸出或旅客隨身攜帶出國(境)之物品,準用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四條規定處置。主管機關對於違反…
  24. 行政傳染病防治法 第61-2條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輸入其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二、無故以電腦程式或其他電磁方式干擾其電腦或相關設備。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
  25. 行政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醫療機構製作電子病歷,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輸入識別碼或其他識別方式,經電腦系統確認其身分及權限相符後,始得進行。二、增刪電子病歷時,應能與增刪前明顯辨識,並保存個人使用紀錄及日期資料。三、依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一項所為之簽名…
  26. 行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第3條 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應繳納一定金額,充作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基金總額未達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或逾新臺幣四億元時,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基金收支運用情形調整之。前項基金之徵收,依疫苗檢驗合格之劑數,按劑計算。但依藥事法第四十八條之…
  27. 行政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第4條 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核發疫苗檢驗合格證明、檢驗或書面審查報告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繳納徵收金至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疫苗製造或輸入廠商逾期繳納徵收金者,應自繳納期限屆至之次日起,每逾二日按滯納金額加徵百分之一…
  28. 行政化粧品行政規費收費標準 第2條 …千元。五、化粧品相關證明書及備查函:(一)化粧品產銷證明書、輸入化粧品銷售證明書、化粧品製造證明書申請案之書面審查,每件收取新臺幣二千八百元。(二)中文化粧品產銷證明書、輸入化粧品銷售證明書或化粧品製造證明書,正本每份收…
  29.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8條 …限:(一)移轉之器官,已檢具原採集保存庫許可證明文件。(二)輸入之器官,已檢具來源單位之捐贈者同意之證明文件。二、捐贈者合適性證明文件。三、輸入之器官,經核准輸入之證明文件。四、前條所定之檢驗及其他必要處理之報告。五、人…
  30. 行政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 第14條 …機關得向存放來自該國外保存庫人體器官之機構要求配合檢查並提供輸入來源之相關文件,其應檢具之文件,準用第九條各款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