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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 52 頁-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31-3條 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從事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不得從事信用交易。證券商與海外關係企業進行前項買賣或交易,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或有不合營業常規之情事,除委託海外關係企業為其買賣或交易者外,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31-4條 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從事外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如其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連續三個月低於本會規定者,除自有資本適足比率已改善外,僅得出售或結清其持有部位,不得再行買賣或交易。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32-1條 …券商得因發行認購(售)權證、指數投資證券及營業處所經營結構型商品、股權衍生性商品避險之需要,借券或融券賣出標的證券,不受借券或融券賣出之價格不得低於前一營業日收盤價之限制。證券商得因擔任股票造市者提供買賣報價或避險之需要…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36-2條 …之期間,其顧問業務部門不得建議該有價證券及其相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買賣;全權委託投資部門非經明確告知客戶相關利益衝突及控管措施後取得客戶逐次同意,並敘明得認購數量者,不得為客戶買進該有價證券。證券商承銷部門因包銷所取得之…
- 行政證券商管理規則 第58-1條 …檢具下列書件,向本會申請核准:一、營業項目內容:包括所從事之商品、交易型態、交易對象市場等。二、從事該項業務應遵守之當地管理法令。三、董事會(理事會)議事錄。四、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規畫書。五、律師之法律意見書。六、其他經…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4條 本法所稱金融消費者,指接受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者。但不包括下列對象:一、專業投資機構。二、符合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自然人或法人。前項專業投資機構之範圍及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條件,由主管機關定之。金融服務業對自然人…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5條 本法所稱金融消費爭議,指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民事爭議。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7條 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應本公平合理、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之契約條款顯失公平者,該部分條款無效;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金融消費者之解釋。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8條 …,由主管機關定之。金融服務業不得藉金融教育宣導,引薦個別金融商品或服務。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9條 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前,應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之相關資料,以確保該商品或服務對金融消費者之適合度。前項應充分瞭解之金融消費者相關資料、適合度應考量之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10條 金融服務業與金融消費者訂立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之契約前,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該金融商品、服務及契約之重要內容,並充分揭露其風險。前項涉及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者,應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個人資料保護之相關權利,以及拒絕…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11條 …任。但金融服務業能證明損害之發生非因其未充分瞭解金融消費者之商品或服務適合度或非因其未說明、說明不實、錯誤或未充分揭露風險之事項所致者,不在此限。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11-1條 …並提報董(理)事會通過。前項酬金制度應衡平考量客戶權益、金融商品或服務對金融服務業及客戶可能產生之各項風險,不得僅考量金融商品或服務之業績目標達成情形。前項金融服務業業務人員酬金制度應遵行之原則,由所屬同業公會擬訂或經主…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11-2條 金融服務業初次銷售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應報經董(理)事會或常務董(理)事會通過。前項所定複雜性高風險商品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及前條第一項之酬金制度,於外國金融服務業在臺分支機構,應經其在臺負責人同意…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12-1條 …改正,並得視情節之輕重,為下列處分:一、警告。二、停止該金融商品全部或一部之銷售。三、對金融服務業就其全部或部分業務為一年以下之停業。四、命令金融服務業停止其董(理)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一年以下執行職務。五、命令金…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29條 …評議經當事人雙方接受而成立。金融服務業於事前以書面同意或於其商品、服務契約或其他文件中表明願意適用本法之爭議處理程序者,對於評議委員會所作其應向金融消費者給付每一筆金額或財產價值在一定額度以下之評議決定,應予接受;評議決…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30-1條 …之規定。三、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未向金融消費者充分說明金融商品、服務、契約之重要內容或充分揭露風險,或違反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說明、揭露應以金融消費者能充分瞭解之方式或內容之規定。四、違反第十一條之一規定,未訂定或…
- 行政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第30-2條 …、違反第十一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初次銷售之複雜性高風險商品未報經董(理)事會或常務董(理)事會通過,或未經外國金融服務業在臺分支機構負責人同意。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6條 …業務之代收件。四、保險業務:(一)招攬經本會核准或備查之保險商品。(二)設置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費查詢中心連線設施,於該險契約成立時,將載有保險條款之文書、保險證及保險標章交與要保人。(三)保險相關業務之代收件。五、信…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7條 …共同行銷之業務人員,進行他業服務時,應表明並使客戶暸解提供該商品或服務與本業業務之區別及發生消費糾紛時,本業與他業之責任歸屬。四、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與客戶簽訂商品或服務契約時,應向客戶明確揭露契約之重要內容及交易風險,…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8條 …序。但僅辦理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之保險金信託或安養信託單一信託商品共同行銷者,其應參加之保險金信託或安養信託相關職前及每三年在職訓練時數均應達三小時以上,其訓練機構及時數由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另定之,不適用信託業負責…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管理辦法 第14條 …子公司辦理共同行銷、交互運用客戶資料及共用人員、設備進行他業商品之推介,或交易契約締結或履行以外之行銷相關前置或後續工作,應建立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制度,並落實執行,且依各業別法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實…
- 行政證券商辦理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管理辦法 第10條 …券商因與客戶從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所定金融商品交易而應給付客戶之結餘款項。五、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及其複委託業務而應給付客戶之結餘款項。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者。證券商應依…
- 行政證券商辦理客戶委託保管及運用其款項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之政府債券。三、國庫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及商業票據等三種商品之附買回交易。四、政府債券附買回交易。五、上市(櫃)普通公司債及一般金融債券附買回交易。六、貨幣市場基金。七、債券型基金之類貨幣市場基金。八、其他經主管機關…
-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第10條 …之監控與因應機制。前項所稱電子商務,係指透過網際網路進行有關商品或服務之廣告、行銷、供應、訂購或遞送等各項商業交易活動。第一項第六款、第七款所定措施,應定期演練及檢討改善。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8條 …列明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及其營業比重,以及未來計畫開發之新金融商品與服務。(二)本年度經營計畫:按主要金融業務別列示本年度之經營計畫。(三)產業概況:說明產業之現況與發展。(四)研究與發展:列明最近二年度研究發展支出及其成…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0條 …公司: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市場風險(包括利率、權益、外匯及商品風險)。(2)證券子公司:市場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基礎風險及經營風險。(3)保險子公司:人壽保險公司之資產風險、保險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風險;產物及再保險公…
- 行政公開發行票券金融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歸屬以上各目之其他金融資產。十四、不動產及設備:(一)指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且預期使用期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之有形資產項目。(二)不動產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應採成本模式,其會計處理應依國際…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 第5條 …被投資事業所發行具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或與他人簽訂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契約所連結之該被投資事業具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之相關資料,相關書件包括:(一)購買前開有價證券之明細表。(二)過去六個月買進、賣出交易資料。(三)未來購買計畫…
- 行政公開發行銀行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0條 …歸屬以上各目之其他金融資產。十五、不動產及設備:(一)指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有,且預期使用期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之有形資產項目。(二)不動產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應採成本模式,其會計處理應依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