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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 46 頁-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6條 各級法院院長或法官三人以上,於本院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具相關資料,送交自律會審議:一、違反職務上義務、怠於執行職務或言行不檢。二、違反本法第十五條規定。三、兼任本法第十六條各款所列職務或業務。四、洩漏職務上之秘密。…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8條 自律會會議由院長召集並任主席;依第二條第三項規定合設自律會,致有二位以上院長為委員者,由資深之院長召集並任主席。院長因故不能召集或出席會議時,由院長指定之委員一人為之。自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無議案時得不召開,必要時得加…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 第12條 …議職務監督權人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加以警告。三、建議院長以所屬法院名義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四、建議司法院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五、建議限期改善或其他適當之處置。自律會經審議認為法官有依…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3條 各地方法院法官,除院長、庭長及候補法官外,應於民事、刑事事務中,選定其一為其辦理之事務。年度司法事務,由法官會議按法官選定之事務分配之。民事、刑事事務並應各提供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比例名額(不足一人以一人計)供候補法官及依…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3-1條 下列案件報經院長核定者,不得由候補法官分受:一、刑事案件:(一)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洗錢防制法、信託業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信用合作社法、保險法、農業金融法等案件,被害法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4條 …派任該院法官辦理之事務。不能依前項規定議決法官事務分配時,由院長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9條 …條、第五條之規定。前二項情形,於法官指明具體事由,或所屬法院院長認有業務需要者,經法官會議議決通過後,得變更其辦理之事務。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0條 各級法院院長辦理之事務,由院長自行選定。各級法院院長應視法院業務需要、案件質(數)量、法官人力及庭長之專長,對辦理民事、刑事之庭數、股數(含第十一條第一項之庭數、股數)及庭長辦理之事務,指定之。但辦理同一事務之法官人數,…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者如逾缺額時,按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之排序擇定之。二、院長徵詢相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建議之人選。各法院辦理同一專業案件之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二人。法官會議依第三項規定擇定辦理附表一編號一類別案件之法官,應於辦理後六個月…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4條 …務分配,應依下列原則辦理:一、專業法庭或專股之庭數、股數,由院長視法院業務需要定之。二、專業法庭或專股庭長、法官應由院長徵詢相關庭長、法官意見後遴選之;認有調整必要者,由院長徵詢相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三、專業法庭或專…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5條 各地方法院於每年度事務分配前,應製發事務分配意願調查表供院長、庭長以外之法官填繳法官會議辦理事務分配。前項調查表,應包含事務類別、專業案件類別、擬申請輪辦之事務、三年內參加與選定事務有關之研習時數及繳交期限等事項。取得專…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7條 …務分配經法官會議議決後,因案件質量變更或法官增減或他項事故,院長認法官會議決議有調整必要時,得徵詢有關庭長、法官意見後定之;或指定有關庭長、法官組成審核小組決定之。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19條 …限制:一、法院法官現有員額不滿三十人,而有業務上之需要。二、院長視業務需要,認有調整法官辦理事務或專業案件類別之必要。三、辦理專業案件之法官,連續二年未依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參加研習者。四、連續辦理專業案件逾二年,未取得該…
- 司法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 第22條 …與本辦法或其他法令違背者,依本辦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各法院院長認法官會議關於司法事務分配之決議有違背法令情事者,應於議決後五日內以書面附具理由,交法官會議復議。復議如經三分之二以上法官出席及出席人數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維…
- 司法法院單一窗口聯合服務業務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第4條 …開儀式行之。第一項獎勵由本院頒授者,受表揚志工經志願服務法院院長許可,得於該法院核實報支交通費。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臨時開庭辦法 第3條 …除視情形得洽由出借機關有關人員兼辦外,應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就該院現有編制員額統籌調配。
- 司法智慧財產法院臨時開庭辦法 第4條 …用前應先編訂號碼,使用時並應登記取用簿,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指定專人負責查考。
-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2條 …他委員任期一年,得連任一次,名額及產生之方式如下:一、司法院院長。二、司法院院長指定十一人。三、法官代表十二人,依下列分組及應選名額,由各級法院法官互選之:(一)最高法院法官代表一人。(二)最高行政法院及懲戒法院法官代表…
-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3條 …。二、曾受申誡以上之懲處處分。三、最近五年曾經本會送請司法院院長作成職務監督處分。四、最近三年之年終考績曾列乙等以下或職務評定曾未達良好。五、受停止職務處分期間。六、停止辦理審判案件期間。七、留職停薪或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期…
-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9條 …出缺時,由法務部、全國律師聯合會按出缺名額各推舉人選送司法院院長補聘,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 司法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委員遴選辦法 第10條 法官代表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於任期內不得調派為法官兼院長、法官兼庭長或上級審法官(含調派辦事)。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2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少年及家事法院。八、特任人員:指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懲戒法院院長及司法院秘書長。九、研究法官:指依司法院組織法第十三條第二項、法院組織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行政…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3條 …任人員者,其年資視同相當職位之法官服務年資。四、兼任一審法院院長者,其年資視同二審法院之法官服務年資。五、兼任二審法院院長者,其年資視同三審法院之法官服務年資。六、調派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者,其年資視同三審…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7條 …官。二、最近五年未受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懲處處分,或司法院院長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為職務監督處分。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9條 …上。二、最近五年未受懲戒處分,或記過以上之懲處處分,或司法院院長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為職務監督處分。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10條 …院應於司法院指定時間同時辦理票選,由所屬法院及直接上級審法院院長、庭長、法官(調派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者除外)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秘密投入指定票匭(臺灣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採民、刑事分別投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採…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11條 …冊。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應於司法院指定時間辦理票選,由該院院長、庭長、法官(包括調派辦理審判事務者)以無記名限制連記法秘密投入指定票匭,連記人數不得逾冊列人數二分之一。冊列人數僅一人,得圈選一人。未依指定日期、時間投票…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12條 …調任懲戒法院法官且符合第九條所定資格者造具名冊,逕送懲戒法院院長辦理推薦。懲戒法院院長應徵詢所屬相關人員意見,擇品德、學識、工作、才能優良者,敘明理由推薦人選;其曾辦理職務法庭或行政訴訟案件者,得優先推薦。司法院院長就第…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13條 下列情形,由司法院院長參考遷調志願,並審酌第十條第九項各款所列情形,擬具與擬補職缺同額之遷調名單,提請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一、依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再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二、一審法院庭長、法官再次調任二審法院法官者。…
- 司法法官遷調改任辦法 第15條 …者優先。六、年齡:年齡長者優先。前項所稱首長考評,指所屬法院院長及擬補職缺法院院長之意見。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任職期間、第二款所稱服務年資,依下列標準計算:一、於同一法院擔任候補法官、試署法官或實任法官者,其任職期間及服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