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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 49 頁-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條 …)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事業。本辦法所稱再利用,指事業將其事業廢棄物自行或送往再利用機構做為原料、材料、燃料、工程填料、土地改良、新生地、填土(地)或經本會認定之用途行為。前項再利用機構以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辦…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4條 屬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公告之事業,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於廠(場)內自行再利用;其非屬公告之事業者,得自行於廠(場)內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之性質安定或再利…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5條 …運作計畫書。前項第三款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計畫。三、再利用計畫,包含國內外再利用可行性實廠實績相關佐證資料。四、污染防治計畫,包含再利用後賸餘廢棄物之清理計畫。五、產品品管及銷售…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6條 …運作計畫書。前項第三款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計畫。三、再利用計畫,包含試驗數量、試驗期間、檢測及監測方式。四、污染防治計畫,包含污染排放檢測及監測方式。五、產品品管及銷售計畫。六、…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7條 …運作計畫書。前項第二款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一、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二、清除計畫。三、再利用計畫,包含十二個月以上之事業廢棄物收受量、再利用量及暫存量月統計資料。四、污染防治計畫。五、產品品管及銷售計畫,包含產品…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9條 …址、負責人。二、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三、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來源產業、種類(代碼)、名稱及用途。四、事業廢棄物許可再利用數量。五、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六、其他依法應記載或經本會規定事項。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0條 …載下列事項:一、再利用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二、再利用事業廢棄物來源產業、種類(代碼)、名稱及用途。三、事業廢棄物許可再利用數量。四、核發日期及許可期限。五、其他經本會規定事項。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2條 取得通案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經營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業務前,應與事業訂定契約書,並於訂定契約書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檢具該契約書送本會備查,並副知本法中央主管機關、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如事業位於科…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業及再利用機構共同申請意願書。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包括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清除計畫及再利用計畫。四、產品銷售紀錄。五、其他經本會指定者。通案再利用許可之展延申請,除前項申請文件外,另應檢具由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環境…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條或第七條之規定重新申請核發許可文件或核准試驗計畫:一、事業廢棄物種類、名稱、屬性或來源製程變更。二、事業廢棄物實際再利用總數量逾許可再利用總數量百分之十。三、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原理改變。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6條 …收受各事業之許可再利用數量。二、試驗計畫之試驗期間。三、事業廢棄物進廠管制方式或允收標準。四、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容量。五、再利用流程或設施。六、再利用後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七、產品名稱、用途或規格。八、停(歇)業時未再…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7條 …地址或負責人。二、清除方式。三、清除機構或車輛。四、進廠事業廢棄物之貯存設施。五、污染防治方式、設施或規格。六、產品貯存方式。七、減少個案、通案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許可再利用數量。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8條 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由事業或再利用機構依下列方式為之:一、自行清除。二、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三、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機構於委託清除或再利用前,應先與再利用機構、合法運輸業或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簽訂契約書,並妥善保存留供查核。變更契約書內容或終止契約時,亦同。前項契約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事業廢棄物之種類、成分及清除或再…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事業對於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及賸餘廢棄物之處置,應作成紀錄。再利用機構之再…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2條 本會或受本會委託之專業機構得派員進行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追蹤查核,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及說明。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取得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終止廢棄物再利用業務者,應向本會申請廢止再利用許可;其暫停營業在一個月以上者,應於滿一個月後十五日內,檢具相關資料送本會備查。取得再利用許可之再利用機構喪失從事業務能力或一年內無從事廢棄物再利用…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4條 …二條規定,經本會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五、再利用機構同時經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時,其廢棄物再利用項目與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或清理許可證許可項目相同。六、其他違法情形,經本法中央主管機關或再利用用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情節重大…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5條 本會得委託相關機構輔導事業及再利用機構辦理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技術提升、技術轉移及其他相關事項,並協助再利用機構建立產品品質及技術規範。
- 行政通訊傳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6條 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涉及輸入輸出者,不適用本辦法,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
- 行政各級選舉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準則 第10條 …物,監察小組委員除依前項規定處理外,並通知環境保護主管機關依廢棄物處理。違反總統選罷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監察小組委員除依第一項規定處理外,其違反情事經口頭或書面勸止,仍不停止時,應以書面制止,制止不聽者,應按次蒐集相關事證…
-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顧問遴聘及集會辦法 第3條 …、核子設施安全管制、游離輻射安全防護、原子能技術應用及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等事項,向主任委員提供意見,並備諮詢。本會主任委員認為有必要時,得召開顧問會議,由主任委員擔任主席。本會一級單位主管以上人員,得列席前項會議。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2條 …度:指單位質量之活度。四、活度濃度指數:指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以下簡稱衍生廢棄物)所含各放射性核種活度濃度與其活度濃度基準值比值之和,其計算公式如附表。五、清理:指衍生廢棄物之清除、掩埋及外釋。六、場所:指處理、貯…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規範之衍生廢棄物所造成之輻射劑量不包括背景輻射。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4條 本辦法規範之衍生廢棄物包括:一、主管機關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四條公告納入管理之天然放射性物質,經非核能工業相關之技術加工而導致活度濃度增強,所衍生之廢棄物或受其污染之廢棄物。二、經主管機關公告含有天然放射性物質之廢棄物。前…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5條 衍生廢棄物對一般人之個人年有效劑量不超過一毫西弗,或其活度濃度指數不超過一者,免依本辦法規定管理。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6條 衍生廢棄物之處理、貯存及清理作業造成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大於一毫西弗者,其所有人、持有人或管理人應執行人員防護與環境監測;年有效劑量大於六毫西弗者,應提出輻射防護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衍生廢棄物之運送作業應…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7條 衍生廢棄物之產生量或貯存量有變動時,其所有人、持有人或管理人應作成紀錄,備供主管機關查核。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8條 衍生廢棄物之清理,其所有人、持有人或管理人應於三十日前提出清理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
- 行政天然放射性物質衍生廢棄物管理辦法 第9條 受衍生廢棄物污染之設備、機具及場所清理後,其表面劑量率大於每小時○.一二微戈雷或對一般人所造成之個人年有效劑量大於一毫西弗者,不得外釋或轉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