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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第13條 …藉故阻止者。(二)對補習及進修教育分班或學力測驗考場不予支援合作者。(三)不切實輔導學員在營教學或無故疏於解答學員學習疑難者。
  2. 行政列管軍品範圍及認定辦法 第5條 …子系統及其裝備。二、軍事管理資訊系統。三、其他經國防部認定符合作戰需求之軟硬體。
  3.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條 …定,結合民間力量自行研發、產製、維修或技術轉移時,應有效運用合作或委託方式辦理。
  4.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6條 本辦法所稱合作,指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就各自擁有之研發、產製或維修之資源加以整合,共擔風險、共享整合效益之行為。
  5.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8條 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時,應遵守下列原則:一、與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二、結合民間之特殊資源,以達預期之整合效益。三、落實技術轉移於國內法人團體之目標。四、外購武器裝備之技術轉移,應以建立國內自主維修體系為優先…
  6.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之權責如下:一、訂定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及維修之政策、制度及中長程目標。二、核定主辦機關陳報之中長程計畫。三、綜理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及維修之成效管考。…
  7.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0條 …主辦機關之權責如下:一、向主管機關提出中長程目標之建議。二、合作或相互委託中長程計畫之陳報。三、工作計畫之核定。四、合作或相互委託管制項目之檢討及陳報。五、合作或相互委託項目及法人團體資格之核定。六、合格受託法人團體名單…
  8.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1條 科技工業機構之權責如下:一、提出合作或相互委託中長程計畫之建議。二、工作計畫之檢討及陳報。三、合作或相互委託項目與法人團體資格之初審及轉核。四、研發、產製及維修項目成本資料之蒐集、分析及轉核。五、合作或相互委託管制項目之…
  9.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2條 …濟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下列事項:一、研擬國防科技工業合作相互委託發展有關方案。二、國防科技工業產品研發、產製或維修能力資料之調查及建立。三、綜理國防科技工業評鑑及驗證事務。四、軍品外購之工業合作相關事項。五、協調…
  10.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3條 科技工業機構為從事本辦法所定之合作或相互委託研發,得成立研究園區。
  11.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4條 科技工業機構依本辦法與法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從事研發、產製或維修所生之智慧財產,應於契約中明定其歸屬。前項智慧財產歸屬法人團體者,應於契約中明定科技工業機構應享有無償、全球、非專屬及不可讓與之實施權利。但讓與未與法人團…
  12.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5條 合作得以下列方式進行之:一、授權,包括下列四種方式:(一)科技工業機構擁有之智慧財產權或專門技術,於一定期間內,以專屬或非專屬之方式授權法人團體使用。(二)法人團體擁有之智慧財產權或專門技術,於一定期間內,以專屬或非專屬…
  13.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6條 合作項目,除國防政策另有規定外,依下列原則之一選定之:一、武器裝備之需求,科技工業機構無法單獨完成者。二、科技工業機構已具部分能量者。三、科技工業機構計劃建立能量之項目,具有相同或互補需求者。四、法人團體有意願從事國防科…
  14.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7條 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合作從事有關國防科技工業之研發、產製及維修,應依下列原則,擇定對科技工業機構最有利之對象:一、法人團體具特殊技術能力或資源,符合國防科技工業相關發展需求者。二、科技工業機構具特殊技術能力或資源,得為…
  15.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18條 科技工業機構應檢討提出所有得從事合作之項目、執行優先順序等有關具體分析資料及中長程計畫建議案,陳報主辦機關審查並彙編中長程計畫。科技工業機構依中長程計畫或專案需求,擬訂工作計畫陳報主辦機關,主辦機關於核定後,並應陳報主管…
  16.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22條 …質,更新現行生產技術或降低生產成本所需要者。九、藉國內外科技合作、技術移轉、互惠交流等方式引進技術,經驗證合格持有證明,評估此項技術可用於研製或改良軍品用途者。十、高科技及精密武器裝備系統,為科技工業機構現階段發展之重要…
  17.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8條 …秘書工作,並得指定所屬機關(單位)設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整合作戰地區總力,建立全民防衛支援作戰力量,並協助地方處理災害救援事宜。前項擔任秘書工作之單位及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之編組、任務、權責及作業程序,由國防部定之。
  18. 行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4條 …值及國內就業機會。四、產業、學術、研究機構(以下簡稱產學研)合作及與外國廠商工業合作績效。五、與外國廠商從事研發、產製、維修合作績效及產品獲原廠認證之證明。六、誠信履行政府機關(構)契約紀錄。七、資通安全管理維護紀錄或稽…
  19. 行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10條 主管機關及經濟部應鼓勵外國廠商與合格廠商進行產業合作與相互投資。主管機關得媒合政府、民間基金或創業投資事業共同投資具研發、發展潛力之合格廠商。
  20. 行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11條 …一、盤點得供非高機敏性之國防科技研發重點項目。二、訂定產學研合作綜合規劃計畫。三、鼓勵產學研人才培育發展事宜。四、召開計畫審議會議;其成員應包括學者、專家及相關機關代表。五、協調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預算編列。六、…
  21. 行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17條 …加入國製產值比例、廠商級別加分、合理成本分析、與外國廠商工業合作額度及項目等考量;其評選項目與配分,由主管機關會商其他主辦機關定之。
  22. 行政軍事教育條例 第21-1條 …條例之規定。但捐贈收支、場地設備管理收支、推廣教育收支、建教合作收支及投資項目有關收支,不受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限制。第一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管理委員會管理之,並設置經費稽核委員會監…
  23. 行政列管軍品技術文書圖表輸出管理辦法 第4條 …:一、銷售、技術移轉。二、參加競賽、展示。三、軍備交流、國際合作。四、其他經國防部認可者。
  24.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10條 …公正第三方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四款之產業、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及與外國廠商工業合作績效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防產業專長領域中下列事項:一、與其他產業、學術、研究機構合作之經驗及規模。二、承接外國廠商工業合作之經驗及規模…
  25.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11條 …辦理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第五款之與外國廠商從事研發、產製、維修合作績效及產品獲原廠認證之證明評鑑時,應綜合考量該國防產業專長領域中下列事項:一、實際與外國廠商從事研發、產製、維修合作績效。二、曾取得國外原廠認證實績。三、其…
  26.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14條 …(構)先期協調決定,屆期依需要調配之。四、軍事機關(部隊)配合作戰需求,應先期完成制空、制海、反登陸各階段之戰備電路構連及測試。五、為驗證戰時各公、民營機關(構)之通信設施,能有效配合軍事需要,國軍得實施演練,各公、民營…
  27. 行政推動國軍官兵終身教育實施辦法 第8條 …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機關、學校、企業、學術單位(以下簡稱合作機構)建立合作關係,共同辦理終身教育事宜。前項合作對象之選定、合作事項與範圍,由執行機關或推展委員會擬訂,陳報主管機關核定辦理。
  28. 行政推動國軍官兵終身教育實施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執行機關、受託機構及合作機構,得視師資、設備、技術能力等教育能量,開辦下列各類終身教育學習班次與課程:一、學位進修。二、證照獲得、專長培養及其他非正規教育課程之學習。國軍官兵在不影響任務遂行情形下,經服務單位主…
  29. 行政財政部處務規程 第7條 國際財政司掌理事項如下:一、租稅協定、關務協定、財政合作協定之洽簽、訂定、修正、終止及解釋。二、租稅協定相關法規訂定、修正及廢止之研擬。三、租稅協定適用爭議之解決及資訊交換之執行。四、國際財政組織、國際租稅組織、國際關務…
  30.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投資興建住宅社區辦法 第11條 …授權得標投資人進行土地讓售、價購鄰地、交換分合,或與鄰地協議合作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