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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 200 頁-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62條 …衍生性商品業務。(三)涉及匯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四)總公司得授權其分公司辦理經本行許可或函覆備查之外匯衍生性商品銷售業務。二、開辦後函報備查類:以經許可辦理任一項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之證券業為限:(一)開放已滿半年且…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63條 …董事會同意之授權準則。二、銷售商品清單。三、授權辦理銷售之分公司清單及各該分公司符合銷售業務資格之人員名冊。證券業函報備查辦理前條第二項第二款業務,應於辦理首筆交易後一週內,檢附下列書件,並俟收到本行備查函後,始得繼續辦…
- 行政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第65條 …應外,其需辦理結匯者,應由客戶透過外匯指定銀行或該證券業同一公司為外匯證券商者依申報辦法之規定辦理,不得委託業者代辦。二、不得利用外匯衍生性商品為本身或幫助客戶遞延、隱藏損失或虛報、提前認列收入及其他任何不當方式,粉飾或…
-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2條 本法所稱事業如下:一、公司。二、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三、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事業所組成之同業公會或其他依法設立、促進成員利益之團體,視為本法所稱事業。
-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12條 …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一、參與結合之一事業或其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已持有他事業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有表決權股份或出資額,再與該他事業結合者。二、同一事業所持有有表決權股份或出資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事業間結合者。三、事業將其…
- 行政公平交易法 第22條 …供之商品或服務,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著名之他人姓名、商號或公司名稱、商標、商品容器、包裝、外觀或其他顯示他人商品之表徵,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為相同或近似之使用,致與他人商品混淆,或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使用該項表徵之商…
-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指事業之名稱、資本額、代表人或負責人、所在地、設立登記日期、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營業所,指主要營業所及其他營業所所在地。
-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知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一、受通知者之姓名、住居所。其為公司、行號或團體者,其負責人之姓名及事務所、營業所。二、擬調查之事項及受通知者對該事項應提供之說明或資料。三、應到之日、時、處所。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之處罰規定…
- 行政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知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一、受通知者之姓名、住居所。其為公司、行號或團體者,其負責人之姓名及事務所、營業所。二、擬調查之事項。三、受通知者應提供之說明、帳冊、文件及其他必要之資料或證物。四、應提出之期限。五、無正當理…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 第2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有公平交易法第十條第一項及第十一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於結合前依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前項規定於公平交易法第十二條情形不適用之。
- 行政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 第3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收受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申請時,應告知申請人如有本辦法前條適用情形,應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公平交易委員會為審理依前條第一項規定提出之申報案件,得徵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意見。對於該案件所為之相關決議或…
- 行政聯合行為違法案件免除或減輕罰鍰實施辦法 第10條 …進行陳述,由主管機關作成紀錄,並經申請人簽名確認之。二以上屬公司法上關係企業之事業,得依前二項規定共同提出申請,並適用同一申請順位;其有關本辦法之相關事項,均視為單一事業。事業提出申請時,其申請內容、資料或證據不符第一項…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5條 …技術規範所載項目,包括廠牌、型號、功能、數量、容量、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四、與其他公眾電信網路互連或與用戶終端設備銜接之技術介面及網路介接點:(一)與其他公眾電信網路互連之技術介面及網路介接點之圖說與說明。(二)與用…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8條 …地臺之類型及數量。2.基地臺之廠牌、型號、技術規格、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3.未來五年分年分區設置時程規劃及人口涵蓋率。4.是否有共站、共構之規劃。(二)設置其他電臺者:1.電臺之類型及數量。2.電臺之廠牌、型號、技術…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9條 …同。一、申請書。二、網路設置計畫。三、電信事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商業)登記文件或機關設立文件影本。四、審查費繳交證明文件。五、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文件。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0條 …技術規範所載項目,包括廠牌、型號、功能、數量、容量、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四、與其他公眾電信網路互連或與用戶終端設備銜接之技術介面及網路介接點:(一)與其他公眾電信網路互連之技術介面及網路介接點之圖說與說明。(二)與用…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3條 …量:載明主要電信設備之廠牌、型號、數量、容量、功能、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四、與其他公眾電信網路互連或與用戶終端設備銜接之技術介面及網路介接點:載明技術介面、網路介接點及責任分界點之圖說與說明。五、使用符合有關機關國家…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5條 …機關(構)之國家安全、災害防救及業務上緊急通信需求使用。二、公司、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等民間團體或組織緊急救難使用。三、外商公司緊急通信使用。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6條 …之類型及數量。2.說明基地臺之廠牌、型號、技術規格、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並載明使用之基地臺配合有關機關之國家安全考量。3.說明未來五年分年分區設置時程規劃及人口涵蓋率,並檢附基地臺設置區域分布示意圖。4.敘明是否有共…
-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7條 …量:載明主要電信設備之廠牌、型號、數量、容量、功能、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四、與其他公眾電信網路互連或與用戶終端設備銜接之技術介面及網路介接點:載明技術介面、網路介接點及責任分界點之圖說與說明。五、使用符合有關機關國家…
- 行政市場顯著地位者互連管理辦法 第3條 市場顯著地位者應於公司網站公開下列必要互連資訊:一、互連請求之作業流程(含程序、處理時間等)、申請書表及所需文件。二、可供介接之網路介面規範、網路元件或相關電信基礎設施之技術概要說明。三、費率。四、經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指第四款以外之第二類電信事業業務。十、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指經營者以租用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路,並設置節點構成網路,以提供用戶作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間通信之服務。十一、批發轉…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4條 …事業計畫書及其他相關規定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取得許可執照後,始得營業。前項申請書,應載明下列各款事項:一、申請人之名稱及住所:其為法人者,並記載代表人之姓名及主事務所;其為獨資經營者,並…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7條 …營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者,應於取得許可函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及完成其網路系統建設,並向主管機關申請審驗,經審驗合格後,發給許可執照及系統架構圖。但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要求經營者按修正審驗技術規範,依主管機關…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8條 …經營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應於取得許可函之日起六個月內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及完成其網路系統建設,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發給許可執照:一、許可函影本。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三、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令規定應設置通訊…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12-2條 前條第一項之合併經核准後,合併存續者應於三個月內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許可執照。前項合併存續者應依經核准之用戶權益保障措施辦理。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1條 經營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者,應向第一類電信事業租用專線,供作用戶與網路間及網路內部節點間連接之用,並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為其用戶提供非公司內部間之通信服務。二、為其用戶提供受信端再轉接之通信服務。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構成公司內部間通信之通信鏈路,其發信端與受信端應至少一端經由專線介接;其一端經由公眾電信網路介接者,應經由經營者網路節點之確認程序,始得提供通信服務。前項確認程序,經營者應於申請許可經營時,於事業計畫書敘明之。
-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23條 經營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者,應至少保存其用戶基本資料至契約終止後一年。前項用戶基本資料,包括公司之內部單位、分公司、分支機構及其關係企業之名稱與地址、公司內部關係證明文件、公司內部撥號計畫及用戶與業者網路連接之專線電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