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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有執行疑義時,由中央水利主管機關負責協調指定之。
  2. 行政海岸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海岸管理計畫、海岸保護計畫或海岸防護計畫公告實施後,計畫擬訂機關應通知有關機關就區域內之開發計畫、事業建設計畫、都市計畫、國家公園計畫或區域計畫,配合整體海岸管理計畫、海岸保護計畫或海岸防護計畫,予以檢討、修正或變更。
  3.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依本法規定辦理區域計畫之擬定或變更,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委託有關機關、學術團體或其他專業機構研究規劃之。
  4.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依本法擬定區域計畫時,得要求有關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提供資料,必要時得徵詢事業單位之意見,其計畫年期以不超過二十五年為原則。
  5.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4條 …系、產業結構與分布及其他必要條件劃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海域管轄範圍,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
  6.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6條 各級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區域計畫時,得徵詢有關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民間團體或該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之意見。
  7.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擬定之區域計畫,應遵循中央主管機關擬定之區域計畫。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後,區域內之都市計畫及有關開發或建設事業計畫之內容與建設時序,應與區域計畫密切配合。原已發布實施之都市計畫不能配合者,該都市計畫應…
  8.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8條 主管機關因擬定或變更區域計畫,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派員進入公私有土地實施調查或勘測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進入設有圍障之土地,應於十日前通知該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二、必須遷移或拆除地上障礙物者,應於十日前將其名稱、地點…
  9.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業區: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二、一般農業區:特定農業區以外供農業使用之土地。三、工業區:為促進工業整體發展,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四、鄉村區:為調和、改善農…
  10.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編定各種使用地時,應按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所示範圍,就土地能供使用之性質,參酌地方實際需要,依下列規定編定,且除海域用地外,並應繪入地籍圖;其已依法核定之各種公共設施用地,能確定…
  11.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使用地編定檢討之作業方式及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使用分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委辦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一、使用分區之更正。二、為加強資源保育辦理使用分區之劃定或檢討變更。三、面積未達一…
  12.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5條 …證(名)技師資料。五、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六、相關主管機關或事業機構同意文件。七、其他文件。前二項各款之內容,應視開發計畫性質,於審議作業規範中定之。
  13.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開發案件後,經查對開發計畫與有關文件須補正者,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敘明處理經過,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審議。主管機關辦理許可審議時,如有須補正事項者,應…
  14.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7條 本法第十五條之四所定六十日,係指自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開發案件之次日起算六十日。本法第十五條之四所定九十日,係指自主管機關受理審議開發案件,並經申請人繳交審查費之次日起算九十日。
  15.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申請開發之案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審議許可。但一定規模以上、性質特殊、位於環境敏感地區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許可。直轄市、縣(市)區域計畫公告實施前,依本法第十…
  16.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為實施區域土地使用管制,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定期實施全面性土地使用現狀調查,並將調查結果以圖冊(卡)記載之。
  17.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將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各種使用地編定結果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除應依本法第十六條規定予以公告,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外,並應自公告之日起,依照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土地使用管…
  18.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制後,區域計畫依本法第十三條規定變更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即檢討相關之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土地使用編定,並作必要之變更編定。
  19.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2條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需要,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聘請有關人員設置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辦理本法第十九條規定之任務,其設置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未設置區域建設推行委員會者,本法第十九條規定之任務,由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單位負責辦理。
  20.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為宣導,並積極誘導區域開發建設事業之發展,必要時並得邀請有關機關公私團體,舉辦區域建設之各種專業性研討會,或委託學術團體從事區域開發建設問題之專案研究。
  21. 行政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4條 …委員會或辦理其任務之單位依本法第十九條所為協助或建議,各有關機關及事業機構應盡量配合辦理。其屬於區域公共設施分期建設計畫及經費概算者,各有關機關編製施政計畫及年度預算時應配合辦理。
  22. 行政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得將本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全國國土計畫擬訂、變更之規劃事項,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辦理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將本法第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規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擬訂、變更之規劃事項,委託其他機關或團體…
  23. 行政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五條所定之國土白皮書,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二年公布一次;其內容應包括國土利用相關現況與趨勢、國土管理利用之基本施政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
  24. 行政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7條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擬訂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核定之國土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復議時,應附具理由及相關文件。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前項復議之申請案,應提經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之。
  25. 行政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各級主管機關因擬訂或變更國土計畫,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派員進入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實施調查或勘測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於七日前以書面通知所有人、占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二、前款通知無法送達時,得寄存於當地村(里)辦公處…
  26. 行政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依本法第三十六條擬訂之復育計畫,如涉及原住民族土地,劃定機關邀請原住民族部落參與計畫之擬定、執行與管理,應於相關會議十四日前以書面通知之。
  27. 行政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研擬之完善安置及配套計畫,其內容應包括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安置地點、財務計畫、社會輔導及其他相關事項。
  28. 行政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 第2條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變更前後差異對照說明。五、應辦事項及實施機關。六、其他相關事項。
  29. 行政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 第4條 …畫,報經各該管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報請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但必要時,變更全國國土計畫得由行政院召集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聯席審議後核定;變更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得由中央主管機關召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審…
  30. 行政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簡化辦法 第5條 適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擬訂機關應於接到核定公文之日起十五日內公告實施,並將計畫函送各有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分別公開展覽;公開展覽期間不得少於四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