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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9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一、五層以下之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二目所列場所使用,任何一層之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或供同條第二款(第十二目除外)至第四款所列場所使用,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
  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0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手動報警設備:一、三層以上建築物,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二、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目之場所。
  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1條 下列使用瓦斯之場所應設置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一、地下層供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二、供第十二條第五款第一目使用之地下層,樓地板面積合計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且其中甲類場所樓地板面積…
  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2-1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所定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
  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3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標示設備: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目、第五款第一目、第三目使用之場所,或地下層、無開口樓層、十一層以上之樓層供同條其他各款目所列場所使用,應設置出口標示燈。二、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目、第…
  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4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緊急照明設備: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及第五款所列場所使用之居室。二、供第十二條第二款第一目、第二目、第三目(學校教室除外)、第四目至第六目、第七目所定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第八目、第九目及第十二目所列場…
  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6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連結送水管:一、五層或六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六千平方公尺以上者及七層以上建築物。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
  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7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消防專用蓄水池:一、各類場所其建築基地面積在二萬平方公尺以上,且任何一層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二、各類場所其高度超過三十一公尺,且總樓地板面積在二萬五千平方公尺以上者。三、同一建築基地內有二棟…
  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8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排煙設備: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第三目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二、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居室,其天花板下方八十公分範圍內之有效通風面積未達該居室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者。三…
  1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29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緊急電源插座:一、十一層以上建築物之各樓層。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三、依建築技術規則應設置之緊急昇降機間。
  1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30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一、樓高在一百公尺以上建築物之地下層。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三、地下層在四層以上,且地下層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三千平方公尺以上建築物之地下層。
  1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30-1條 下列場所應設置防災監控系統綜合操作裝置:一、高層建築物。二、總樓地板面積在五萬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三、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
  1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31條 滅火器應依下列規定設置:一、視各類場所潛在火災性質設置,並依下列規定核算其最低滅火效能值:(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款使用之場所,各層樓地板面積每一百平方公尺(含未滿)有一滅火效能值。(二)供第十二條第二款至第四款使用…
  1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34條 除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一目或第四款之場所,應設置第一種消防栓外,其他場所應就下列二種消防栓選擇設置之:一、第一種消防栓,依下列規定設置:(一)各層任一點至消防栓接頭之水平距離在二十五公尺以下。(二)任一樓層內,全部消防栓同…
  1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38條 …其有效動作三十分鐘以上。前項緊急電源在供第十二條第四款使用之場所,得使用具有相同效果之引擎動力系統。
  1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43條 …實際情況需要就下列各款擇一設置。但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及第二目之集會堂使用之舞臺,應設開放式:一、密閉濕式:平時管內貯滿高壓水,撒水頭動作時即撒水。二、密閉乾式:平時管內貯滿高壓空氣,撒水頭動作時先排空氣,繼而…
  1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46條 …,依下列規定配置:一、戲院、舞廳、夜總會、歌廳、集會堂等表演場所之舞臺及道具室、電影院之放映室或儲存易燃物品之倉庫,任一點至撒水頭之水平距離,在一點七公尺以下。二、汽車修理廠、室內停車空間及昇降機械式停車場,任一點至撒水…
  1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48條 密閉式撒水頭,應就裝置場所平時最高周圍溫度,依下表選擇一定標示溫度之撒水頭。┌─────────────┬────────────────┐│最高周圍溫度│標示溫度│├─────────────┼────────────…
  1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49條 …加護病房或麻醉室等其他類似處所。九、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及第二目之集會堂使用之觀眾席,設有固定座椅部分,且撒水頭裝置面高度在八公尺以上者。十、室內游泳池之水面或溜冰場之冰面上方。十一、主要構造為防火構造,且開口設…
  2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0條 …放水量,應達防護區域每平方公尺每分鐘五公升以上。但儲存可燃物場所,應達每平方公尺每分鐘十公升以上。
  21.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57條 …型撒水頭時,應符合下表規定數量繼續放水二十分鐘之水量。但各類場所實設撒水頭數量,較應設水源容量之撒水頭數量少時,其水源容量得依實際撒水頭數量計算之。二、使用開放式撒水頭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使用…
  22.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61條 …積核算,其每平方公尺放水量,供第十八條附表第三項、第四項所列場所使用,在每分鐘二十公升以上;供同條附表其他場所使用,在每分鐘十公升以上。
  23.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68條 …火設備之室內停車空間,其排水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車輛停駐場所地面作百分之二以上之坡度。二、車輛停駐場所,除面臨車道部分外,應設高十公分以上之地區境界堤,或深十公分寬十公分以上之地區境界溝,並與排水溝連通。三、滅火坑具…
  24.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71條 泡沫頭,依下列規定配置:一、飛機庫等場所,使用泡水噴頭,並樓地板面積每八平方公尺設置一個,使防護對象在其有效防護範圍內。二、室內停車空間或汽車修理廠等場所,使用泡沫噴頭,並樓地板面積每九平方公尺設置一個,使防護對象在其有…
  25.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83-1條 …(一)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二倍安全係數以上。(二)常時有人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以百分之五十二為限。二、防護對象為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時,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一點三倍安全係數以上。三、防護對象為含通電中之電氣設備之…
  2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84條 …化碳滅火設備依第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核算之滅火藥劑量,依下表所列場所,於規定時間內全部放射完畢,乾式電器設備室並應於二分鐘內放射百分之三十以上。(二)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依前條第一款所核算之滅火藥劑量,除含易燃液體之場所,應於一…
  2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86條 …、不得設於面對安全梯間、特別安全梯間、緊急昇降機間或其他類似場所。二、開口部位於距樓地板面高度三分之二以下部分,應在滅火藥劑放射前自動關閉。三、不設自動關閉裝置之開口部總面積,供電信機械室使用時,應在圍壁面積百分之一以下…
  2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87條 …在每平方公分三百公斤以下或30MPa以下。二、儲存容器設置之場所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置於防護區域外。(二)置於溫度攝氏四十度以下,溫度變化較少處。(三)不得置於有日光曝曬或雨水淋濕之處。三、儲存容器之安全裝置符合CNS…
  29.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97-2條 …,準用第八十三條之一除第二項第一款第二目外之規定。常時有人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依下表規定:
  30.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97-5條 …置可調整壓力至2.0MPa之壓力調整裝置。四、儲存容器之設置場所、安全裝置、容器閥與開放裝置、防震措施及標示,準用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第七款至第九款規定。五、加壓用氣體容器,應充填氮氣,其安全裝置及容器閥,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