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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17條 …怖行動及其他重大突發事件危機處理期間,各公、民營機關(構)或軍事機關(部隊)之通信設施,遭受重大損害時,得實施相互支援。
  2.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19條 災害支援期間,軍事機關(部隊)與各公、民營機關(構)通信設施相互支援之範圍如下:一、國軍通信資訊系統各項通信設施及資源。二、各公、民營機關(構)及所屬之各項通信設施及資源。
  3.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0條 災害支援期間,軍事機關(部隊)與各公、民營機關(構)相互支援之長途電路,有關互借電路地點及數量,由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電作戰指揮部(以下簡稱資電作戰指揮部)報請國防部核定後,與各相關公、民營機關(構)協議定之。
  4.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1條 災害支援期間,軍事機關(部隊)與各公、民營機關(構)相互支援之各項通信設施,不收取費用,並以使用救災應變及通信復原之工作為限,不得供給商用。其支援之時間,由雙方協議定之。
  5.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2條 …警訊、鐵路、公路之總機與公、民營機關(構)之交換機、集線機及軍事機關(部隊)之連絡線,運用聯合長途臺既設之中繼線轉接或視需要,自行佈設至對方。二、海巡總機視需要,得協調資電作戰指揮部各地區之通信中心總機,設置中繼線及連絡…
  6.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3條 …,申請使用軍用長途電路,由資電作戰指揮部辦理。災害支援期間,軍事機關(部隊)申請使用各公、民營機關(構)之通信電路,由管制執行單位協調各公、民營機關(構)辦理。
  7.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4條 軍事機關(部隊)及各公、民營機關(構)派遣之查線人員,查修通信線路時,必須佩帶查線證,以供查驗。前項之通信線路,指軍事機關(部隊)與各公、民營機關(構)所佈設架空、地下通信之有線、無線設備及其附屬器材。第一項之查線證,由…
  8.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5條 各軍事機關(部隊)及各公、民營機關(構)轉發查線證時,應將轉發所屬各單位查線證之數量及編號,列表送請國防部備查。
  9.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6條 經常戰備階段,軍事機關(部隊)因任務需要,軍用通信纜線必須附掛各公、民營機關(構)之電桿、橋樑、隧道、管道者,得免費附掛。但以纜線附掛之設施,可以負載,且不影響各公、民營機關(構)之業務執行。前項纜線附掛之限制因素、技術…
  10. 行政戰備各階段公民營通信設施支援軍事管制運用辦法 第27條 應急戰備階段實施通信設施管制後,軍事機關(部隊)因作戰需要,附掛軍用通信纜線,得權宜處理之。
  11.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7條 亡故官兵安葬(厝)之申請,由下列軍事機關(構)受理:一、安葬(厝)於國軍示範公墓及其附設忠靈殿、國軍各地區忠靈塔: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二、安厝於空軍軍人公墓附設忠靈塔(室):國防部空軍司令部。安葬(厝)之申請…
  12. 行政國軍亡故官兵葬厝設施管理辦法 第15條 …員署後備指揮部辦理國軍葬厝設施之相關事宜,得請求設施所在地之軍事機關(構)、部隊協助處理。受請求者,除有影響其自身職務之執行者外,不得拒絕。
  13.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第15-1條 …前,因涉嫌觸犯內亂罪、外患罪或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遭治安或軍事機關限制人身自由而未經起訴、未經不起訴處分、經不起訴處分、未經裁判或受裁判者。四、於民國三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起至三十八年五月二十日宣告戒嚴前,在台灣地區觸犯…
  14.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第15-2條 …,因涉嫌觸犯內亂罪、外患罪或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而遭治安或軍事機關擊斃或緝捕致死者,得視其情形準用本條例之規定酌予補償。
  15.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58條 …事檢察官偵查犯罪之職權︰一、憲兵長官。二、警察長官。三、特設軍事機關之稽查長官。四、軍事機關、部隊、學校、獨立或分駐之長官或艦船長。五、依法成立之武裝團隊,戰時參加作戰之長官或艦船長。前項軍法警察官,應將偵查之結果,移送…
  16.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59條 …之指揮,偵查犯罪。一、憲兵官長、士官。二、警察官長。三、特設軍事機關之稽查官長。四、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使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前項軍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軍事檢察官及前條之軍法警…
  17.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60條 …官及軍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一、憲兵。二、警察。三、特設軍事機關之巡查及稽查隊員。四、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使司法警察之職權者。前項軍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並將調查之情形報告該管軍事檢察官、軍法警察官…
  18.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83條 …書除依特別規定外,現役軍人應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職階、及其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非現役軍人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住居所;如係判決書,並應記載軍事檢察官及辯護人…
  19.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84條 …官兵、軍法警察或郵政機關行之。送達文書於應受送達人,應向該管軍事機關、部隊、學校或其陳明之住居所、事務所或送達代收人為之。應受送達人在監獄或看守所者,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應受送達人住居於軍事法院所在地以外者,現役軍人得…
  20.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88條 …得以其他方法行之。傳票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及其駐在地或其住居所。二、案由。三、應到之日、時、處所。四、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被告之姓名不明,或因其他情形有必要時,…
  21.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90條 拘提被告,應用拘票,並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及其駐在地或住居所。二、案由。三、拘提之理由。四、應解送之處所。第八十八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拘票準用之。拘提由執法官兵、軍法…
  22.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93條 …,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職階、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住所或居所及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但不明者,得免記載。二、被訴之事實。三、通緝之理由。四、犯罪之日、時、處所。但日、時、處所不明…
  23.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01條 …問被告,應先詢其姓名、年齡、出生地、職階、任職或服役之期間、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及其駐在地或住居所,以辨識其有無錯誤,如係錯誤,應即釋放,如係管轄錯誤,應即移送。訊問被告應一併詢其有無戰功戰績,及其直屬長官之…
  24.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05條 …,應按被告指印,並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及其駐在地或住居所。二、案由及觸犯之法條。三、羈押之理由及其所依據之事實。四、應羈押之處所。五、羈押期間及其起算日。六、如不服…
  25.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28條 …限,應宣示之。第一項應宣示之判決,於宣示後,應即通知被告上級軍事機關長官。
  26.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30條 …應以文書或言詞,向該管軍事檢察官、軍法警察官、軍法警察或各級軍事機關或部隊長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製作筆錄。
  27.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47條 …。起訴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告之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地、軍事機關、部隊或學校之名稱或番號、職階及其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二、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起訴時應將卷宗及證物一併移送。
  28.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77條 …項判決正本,並應送達於被害人、告訴人、被告之直屬長官及其上級軍事機關長官,受送達人於上訴期間內,得向軍事檢察官陳述意見。
  29.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180條 …初審之判決者,得上訴於上級軍事法院。告訴人、被害人或被告上級軍事機關長官不服初審之判決者,得具備理由,請求軍事檢察官上訴於上級軍事法院。軍事檢察官為被告之利益,亦得上訴於上級軍事法院。被告之直屬長官、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
  30. 行政土地稅減免規則 第7條 …用地。但不包括供事業使用者在內。三、(刪除)。四、國防用地及軍事機關、部隊、學校使用之土地。五、公立之醫院、診所、學術研究機構、社教機構、救濟設施及公、私立學校直接用地及其員工宿舍用地,以及學校學生實習所用之直接生產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