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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27 頁- 行政身心障礙者庇護工場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21條 本準則補助所需經費來源如下: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二、直轄市、縣(市)政府編列預算。三、其他收入。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 行政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3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身心障礙者之創業輔導服務,依下列方式辦理:一、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二、創業諮詢。三、創業指導。四、創業知能研習。五、其他身心障礙者創業服務。協助擔任前項創業輔導服務工作之專業人員,除無債信不良、銀…
- 行政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4條 申請創業輔導服務之身心障礙者,除具工作能力、創業意願及能力,並應符合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規定資格。
- 行政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5條 …至第四款之實施方式、期間及內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身心障礙者創業行業、需求,採個別或團體方式辦理之。
- 行政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8條 本準則所需經費,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或由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支應。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 行政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9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轄區內身心障礙者需求及預算編列情形,辦理其他身心障礙者創業服務。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3條 本準則所稱職務再設計,指為協助身心障礙者排除工作障礙,以提升工作效能促進就業,所進行之改善職場工作環境、工作設備、工作條件、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之措施。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7條 主管機關、雇主及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得運用職務再設計協助身心障礙者適應職場,促進其就業。前項所稱雇主,指僱用身心障礙員工之公、民營事業機構、政府機關、學校或團體。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8條 為排除工作障礙,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下列單位或人員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職務再設計補助:一、雇主。二、身心障礙自營作業者。三、公、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四、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單位。五、接受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居家就業服務之單…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0條 …計補助者,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書。二、身心障礙證明。三、身心障礙者之投保證明、僱用證明、接受職業訓練或居家就業服務相關證明。四、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2條 …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職務再設計時,應審查申請項目與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相關性、障礙特性、迫切性及合理性等因素,必要時,得召開審查會議。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3條 主管機關補助職務再設計後,應派員瞭解補助款使用情形,並追蹤身心障礙者就業等後續狀況。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5條 …對使用年限內有再利用性之全額補助輔具得予回收,以提供該離職之身心障礙者轉業後繼續使用,或提供有相同輔具需求之身心障礙者使用。前項使用年限為二年。但屬內政部訂定之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或行政院主計總處訂定之財物標準分…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6條 主管機關對於以創新職務再設計協助身心障礙者就業之相關人員,應予獎勵。
- 行政身心障礙者職務再設計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18條 本準則所需經費來源如下:一、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二、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三、其他收入。中央主管機關得視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務狀況予以補助。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8條 …依法設立之事業單位、機構、學校及相關團體。二、置職務再設計或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服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之大學校院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職能治療、物理治療、醫學工程、人因工程、工業工程、工業設計、機械工程、資訊工程及電子工程等相…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9條 …不足七人以七人計。職業輔導評量之項目、方式及辦理時程等,準用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辦法之規定。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0條 …五款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依法設立之職業訓練機構或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二、經認可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之社會福利機構或醫療機構。三、經政府機關委託辦理職業訓練之機構、學校或團體。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1條 …六款之單位,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一、依法設立之就業服務機構或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二、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就業服務之相關機關(構)、團體。前項之單位應置就業服務員,其人數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就業媒合服務每月服務量,每…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第14條 …所畢業。三、大專校院非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職業災害勞工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滿一年,工作績優,且經專業訓練滿八十小時,或經專業訓練滿一百六十小時。四、高中職畢業,從事職業災害勞工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滿二年,且經專業訓練…
-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3條 本準則所稱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指依本準則設立,專為十五歲以上或國民中學畢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具就業意願及能力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個別化就業服務之機構。
-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4條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得由法人、學校或事業機構申請附設或設立。
-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5條 申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當地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申請書。二、設立計畫書。三、捐助章程、組織章程影本或其他籌設相關文件。四、其他經當地主管機關指定者。申請附設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者,除依前…
-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7條 經許可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應由當地主管機關發給許可證,並記載下列事項:一、機構名稱。二、地址。三、法人代表人或事業機構負責人姓名。四、服務項目。五、許可機關、日期、文號。前項許可證應懸掛於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
-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8條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應提供下列服務事項:一、求職、就業機會開發、就業諮詢、職涯輔導、工作分析、職業分析與推介就業等個別化及專業化就業服務。二、求才、僱用諮詢。前項第一款專業化就業服務,包括依業務性質及個案就業需求,提供…
-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9條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應置主管人員一人,綜理業務。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應置下列專業人員:一、就業服務員。二、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除前項第一款之人員應為專任外,主管人員、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得為兼任。第二項專業人員之資格、…
- 行政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第10條 …機構,其人員及設施標準,應依各相關設立法規辦理。前項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之場地,應與提供其他服務之場地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