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 / 147 頁-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8條 …排除現行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行為或事實狀況,得行使本法規定之職權或採取其他必要之措施。警察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或採取措施,以其他機關就該危害無法或不能即時制止或排除者為限。
- 行政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31條 警察依法行使職權,因人民特別犧牲,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損失時,人民得請求補償。但人民有可歸責之事由時,法院得減免其金額。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對於警察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
- 行政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 第3條 …萬元。(二)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五百萬元。(三)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一百萬元。(四)表演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
- 行政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1條 為規範爆竹煙火之管理,預防災害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確保公共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 行政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5條 業務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對美國經貿、農業、科技、文教、智慧財產權與環保等諮商會議之協調及推動。二、對美國駐華機構經貿、農業、科技、文化新聞、技術與華語學校等業務之協調及聯繫。三、對美國各州駐華經貿辦事處與美僑商會等機構之…
- 行政外交部與所屬各機關(構)及駐外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年度施政或工作計畫、業務計畫、當年度施政計畫及其進度表。七、財產、物品清冊及總目錄。八、其他有關本機關(構)業務應行移交事項之表冊。
- 行政外交部與所屬各機關(構)及駐外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造具下列清冊:一、單位章戳清冊。二、未辦或未了案件清冊。三、財產、物品清冊及總目錄。四、其他有關主管業務或財物應行移交事項之表冊。
- 行政外交部與所屬各機關(構)及駐外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本部與所屬各機關(構)、駐外機構首長及主管人員移交之財產、物品清冊及總目錄,應分別以所屬主管人員及經管人員編造之財產、物品清冊及總目錄,彙總移交,不另彙編。本部與所屬各機關(構)及駐外機構首長移交之財產總目錄,應加彙截至…
- 行政外交部與所屬各機關(構)及駐外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經管業務案卷、案卷目錄及其他公務參考資料,並整訂成冊。三、財產、物品清冊及總目錄:含公款、電腦、密碼清冊、業務法規彙編及其他公物財產等。四、未辦或未了案件清冊,並簡述案件概要。五、年度重要例行工作備忘表。六、重要工作關…
- 行政外交部與所屬各機關(構)及駐外機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各級人員移交之財產、物品清冊及總目錄,如經發現錯誤或不清者,移交人員應至遲於接獲通知一個月內查明補正,或函復說明。如逾期不照辦,接收人得退回其錯誤或可疑之清冊或總目錄,並會同監交人員,報請其上級機關或本機關(構)首長核辦…
- 行政外交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8條 …稽核小組成員:一、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家屬或上開人員財產信託之受託人,與受稽核者或其負責人間有財產上或非財產上之利害關係。二、本人、其配偶、三親等內親屬或家屬,與受稽核者或其負責人間,目前或過去二年內有僱傭、承攬…
- 行政外國國際合作事務財團法人向外交部申請認許辦法 第2條 …策及外交政策利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財產總額不低於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整,且現金總額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五十。(二)取得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授予之一般或特殊諮詢地位及經本部認定之全球知名國際非政府組…
- 行政外國國際合作事務財團法人向外交部申請認許辦法 第3條 …告。二、前二年財務報告,該財務報告應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三、財產清冊。四、本年度工作計畫書,該工作計畫書應包含設置宗旨、擬設置地點、聯絡方式、工作項目、組織編制與職掌、工作方法及經費來源等內容。五、在我國舉行活動期間,投…
-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投資處理辦法 第4條 …國之公司、金融機構或其他法人,或非法人之基金、有限合夥、信託財產或其他類似機制下之受益單位或權益。
-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投資處理辦法 第9條 …包括章程或設立文件、負責人或管理機構資料、股東或社員名冊或其財產明細、登記資料或其他相關文件。如投資標的尚未設立者,為擬設立之相關資料。二、投資標的最近三年財務報告,含經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
- 行政國防法 第22條 …配合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得將所屬研發、生產、維修機構及其使用之財產設施,委託民間經營。前二項有關合作或委託研發、產製、維修、銷售及經營管理辦法另定之。
- 行政國防法 第28條 行政院為落實全民國防,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平時防災救護,戰時有效支援軍事任務,得依法成立民防組織,實施民防訓練及演習。
- 行政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20條 …、教育訓練及服務證明書之核發。二、經費與其他款項出納、保管、財產物品購置保管、核對、辦公處所修建、分配、院區安全維護及消防、衛生。三、公務機密維護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四、人民陳訴、聲請、檢舉事件、研究考核、行政法令之研擬…
- 行政國防部地方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8條 …、教育訓練及服務證明書之核發。二、經費與其他款項出納、保管、財產物品購置保管、核對、辦公處所修建、分配、院區安全維護及消防、衛生。三、公務機密維護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四、人民陳訴、聲請、檢舉事件、研究考核、行政法令之研擬…
- 行政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8條 …賠償業務之執行、處理及督導。五、軍紀風氣維護、官兵權益保障、財產申報、行政調查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六、財務稽核作業之規劃、督導及執行。七、軍醫行政、航醫醫務、醫療保健、衛生勤務、衛材補給、預防醫學等各項衛勤戰備整備之規劃…
- 行政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辦事細則 第12條 …整備及相關預算之督導、管制。二、核定採購權責、促參、國有公用財產、廢舊不適用物資處理等補給事務之督導、執行;聯合後勤補給、後勤資訊之協調、管制。三、各類武器系統、裝備之保修、整體後勤規劃及除役再運用需求後勤整備之督導、管…
- 行政國防部軍醫局處務規程 第4條 …與所屬機構一般進修教育之審議及督導。六、本局與所屬機構史政、財產、後勤、通信、勞安、職務官舍之督導及執行。七、本局與所屬機構政戰、監察業務之督導及執行。八、本局與所屬機構五年施政工作計畫之擬訂及督導。九、立法院、監察院與…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辦事細則 第19條 …、教育訓練及服務證明書之核發。二、經費與其他款項出納、保管、財產物品購置保管、核對、辦公處所修建、分配、院區安全維護及消防、衛生。三、公務機密維護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四、人民陳訴、聲請、檢舉事件、研究考核、行政法令之研擬…
- 行政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7條 …、教育訓練及服務證明書之核發。二、經費與其他款項出納、保管、財產物品購置保管、核對、辦公處所修建、分配、院區安全維護及消防、衛生。三、公務機密維護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四、人民陳訴、聲請、檢舉事件、研究考核、行政法令之研擬…
-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辦事細則 第20條 …、教育訓練及服務證明書之核發。二、經費與其他款項出納、保管、財產物品購置保管、核對、辦公處所修建、分配、院區安全維護及消防、衛生。三、公務機密維護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四、人民陳訴、聲請、檢舉事件、研究考核、行政法令之研擬…
- 行政國防部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辦事細則 第17條 …、教育訓練及服務證明書之核發。二、經費與其他款項出納、保管、財產物品購置保管、核對、辦公處所修建、分配、院區安全維護及消防、衛生。三、公務機密維護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四、人民陳訴、聲請、檢舉事件、研究考核、行政法令之研擬…
-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第3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所稱利益,包括財產上利益及非財產上利益。前項所稱財產上利益如下:一、動產、不動產。二、現金、存款、外幣、有價證券。三、債權或其他財產上權利。四、其他具有經濟價值或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益。第一項所稱非財…
-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或廢止原核定起役之處分者,要保機關應作下列處理:一、對未沒收財產或在保期間未領取身心障礙給付者,應退還其已自付部分之保險費。二、對判決沒收財產或曾領取身心障礙給付者,應通知承保機構退保。
- 行政列管軍品合格廠商獎勵辦法 第12條 …所需土地及購買原材料。二、取得從事投資國防產業必要取得之智慧財產權。三、作為從事國防產業投資或營運時必要之資金。四、供軍品或相關技術之研究發展或製造。五、從事國防研究發展、培訓人才之計畫。六、國防產業設施之安裝、搬遷、更…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第2條 …國防科技工業及配合促進相關產業發展之所屬科技工業機構及其使用財產設施全部或一部委託民間經營,以達成引進民間活力與企業化經營能力,充分有效運用資源,厚植國防科技工業於民間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