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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6 頁- 行政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9條 專業認證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相關國際認證組織會員。二、具十年以上辦理技能職類測驗或技能職類測驗相關基準建立事項之經驗。三、具十年以上辦理高中(職)以上聯合招生(考試)之經驗。
- 行政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0條 申請為專業認證機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一、申請表。二、設立證明文件影本。三、符合前條所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必要文件。
- 行政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專業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終止認證業務之委託:一、未依認證程序、重新評鑑程序、追蹤查驗、複驗程序等相關規定辦理認證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二、認證作業有不公正之情事。三、收取審查費…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4條 機構、法人依前條申請許可經審查通過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認證機構許可證明文件;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認證機構之名稱及地址。二、得辦理認證之驗證制度及類別。三、許可有效期間。前項第三款許可有效期間,依本法第五條第二項規定,…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5條 …發許可證明文件。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許可事項有增列、減列必要者,認證機構應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後,始得為之。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6條 認證機構修正或廢止第三條第三款至第九款文件內容,除第四款及第六款文件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外,其他各款文件,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7條 認證機構受理機構、學校或法人申請認證,經依初次評鑑程序審查,認具備認證基準所定辦理驗證業務所需之能力者,應准予認證並發給驗證機構認證證書。前項認證證書應記載事項如下:一、驗證機構之名稱、地址。二、適用之認證基準。三、驗證…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9條 認證機構對驗證機構每年應至少實施一次監督評鑑。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0條 認證機構核發驗證機構之認證證書,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三年。期間屆滿六個月前至十二個月內,驗證機構得申請展延;逾申請展延期間未申請者,驗證機構應重新申請認證。驗證機構申請展延,經認證機構審查合格者,准予展延並換發認證證書,每次…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1條 認證機構受理驗證機構申請增列、減列驗證業務類別或驗證方式,經審查通過者,應換發認證證書並註記異動事項或註銷認證證書。認證機構應與驗證機構約定,驗證機構發生驗證業務類別、驗證方式之全部或部分驗證業務不能繼續經營時,應自事實…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2條 認證機構應與驗證機構約定,驗證機構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認證機構應終止全部或減列其部分之驗證業務類別:一、喪失認證基準所定辦理其驗證業務類別內所有或部分驗證業務所需之能力。二、未能依其驗證業務類別相關規定辦理驗證業務,且…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3條 …者專家組成查核小組,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及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對認證機構及驗證機構實施定期或不定期查核。經查核不符合本法或本辦法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令其限期改善。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4條 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許可:一、喪失第二條所定資格、條件。二、未依第三條第六款文件辦理人力評鑑,且情節重大。三、未依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申請變更許可,且情節重大。四、認證機構於三年內,違反本法第九條第…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5條 認證機構與驗證機構簽訂之認證契約,及經營認證業務所為下列事項之紀錄,應保存五年:一、第三條第三款至第九款之相關文件。二、依評鑑程序辦理驗證機構評鑑。三、評鑑人力之遴選、訓練、派遣及考核。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紀錄。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6條 認證機構經營認證業務,應於評鑑完成後三十日內,將認證評鑑之下列資料,登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以供查核:一、驗證機構申請認證資料。二、評鑑報告。三、認證審查及決定會議紀錄。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廢止認證機構許可時,得通知認證機構限期提供經營認證業務之相關資料。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8條 認證機構經營認證業務,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提送前一年度之執行成果報告。前項執行成果報告應包含下列項目:一、最近一次經同行評估所開立與本辦法許可經營認證業務相關之不符合事項及矯正措施。二、前一年度認證機構…
- 行政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 第19條 認證機構應將其認證合格之驗證機構名稱、地址、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驗證業務類別、驗證方式、認證有效期間及其他處置事項等資訊,揭露於認證機構網站。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4條 機構或法人依前條申請許可經審查通過者,中央主管機關應發給認證機構許可證明文件;其應記載事項如下:一、認證機構之名稱及地址。二、得辦理認證之範圍。三、得辦理認證之地區、國家。四、許可有效期間。前項第二款所定認證範圍如下:一…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5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許可事項有變更者,認證機構應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許可。認證機構申請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變更許可,應於事實發生後三十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6條 認證機構修正或廢止依第三條第二項擬訂之文件,除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款之認證基準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外,其他各款文件,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7條 認證機構受理機構、學校或法人申請認證,經依初次評鑑程序審查具備認證基準所定辦理驗證業務所需之能力者,應與其簽訂認證契約,並發給驗證機構認證證書。前項認證證書應記載事項如下:一、驗證機構之名稱及地址。二、適用之認證基準。三…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9條 認證機構對經其認證合格之驗證機構,應每年至少實施一次追蹤評鑑,確認驗證機構於認證有效期間內持續符合認證基準。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0條 …個月前,驗證機構得申請展延評鑑;逾期申請者,應重新申請認證。認證機構對於驗證機構申請展延評鑑,經依展延評鑑程序審查合格者,應准予展延並發給認證證書,每次展延期間不得超過三年。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1條 驗證機構得就增加認證範圍、辦理驗證業務之地區、國家,向認證機構申請增列評鑑。認證機構對於前項之申請,經依增列評鑑程序審查合格者,應換發認證證書。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2條 …業務之地區、國家之部分驗證業務不能繼續經營時,應即以書面通知認證機構。認證機構於收到前項通知後,應減列該驗證機構不能經營部分,並換發認證證書。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3條 驗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認證機構得終止其認證資格或部分之驗證業務類別:一、欠缺認證基準所定辦理其認證範圍內所有驗證業務所需之能力。二、欠缺認證基準所定辦理認證範圍內部分驗證業務所需之能力,且未依前條第一項規定通知認證機…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4條 認證機構與驗證機構簽訂之認證契約,及經營認證業務所為之下列紀錄,應保存五年:一、第三條第二項各款文件擬訂、修正及廢止之紀錄。二、依各項評鑑程序辦理驗證機構評鑑之紀錄。三、依評鑑結果所為認證決定之紀錄。四、評鑑人力之遴選、…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5條 認證機構應就其經營之認證業務,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以書面向中央主管機關提送前一年度之執行成果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得組成查核小組,對認證機構及其認證之驗證機構實施查核。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6條 認證機構應將其認證之驗證機構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認證範圍、得辦理驗證業務之地區與國家、認證有效期間及其他處置事項等資訊,揭露於認證機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