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主管機關」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1,052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 / 36 頁
  1.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37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應依轄區內醫院之緊急醫療設備及專長,指定急救責任醫院。非急救責任醫院,不得使用急救責任醫院名稱。
  2.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38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辦理醫院緊急醫療處理能力分級評定;醫院應依評定等級提供醫療服務,不得無故拖延。前項分級標準,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緊急醫療之種類定之。
  3.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39條 …導救護人員執行緊急救護工作。四、緊急醫療救護訓練。五、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提供緊急醫療救護資訊。六、其他經衛生主管機關指派之緊急救護相關業務。前項第五款緊急醫療救護資訊項目、通報方式、時間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
  4.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41條 …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一、違反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第十五條授權所定辦法有關救護車裝備標準及用途之規定。二、違反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第十六條第四項授權所定辦法有關救護車設置、營運管理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
  5.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42條 …當處置而逕予轉診。三、醫院違反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未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定之緊急醫療處理能力分級提供緊急醫療服務。
  6.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50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廢止救護車設置許可時,應通知公路監理機關吊銷其車輛牌照。
  7.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52條 …鍰、救護車及民間救護車機構設置許可之廢止,由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為之。
  8.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55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受理救護車設置登記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立許可,應收取審查費、登記費及證照費;其收費標準,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9.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56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均衡緊急醫療資源、提升緊急醫療業務品質及效率,對於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應採取獎勵措施。前項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之認定、獎勵措施之項目、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10.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57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消防主管機關定之。
  11.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辦理轄區內醫療機構緊急醫療業務督導考核,應每年至少辦理一次。
  12.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給救護車牌照時,應將核准車號通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本法第十六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所定之救護車設置機關,應填具申請書,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登記;變更登記時,亦同。
  13.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護車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者,由警察機關取締後,移送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處理。警察機關依前項取締時,準用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之格式,並載明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之事由。
  14. 行政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條第一項規定所施行之定期消毒,每月應至少一次,並留存紀錄以供衛生主管機關查核。醫院收治本法第十九條第三項所定一定傳染病或疑似一定傳染病之病人,經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報告該管主管機關並經其證實後,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將結果及應採…
  15. 行政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之職能治療師或職能治療生考試及格證書,並繳納證書費,送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
  16. 行政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能治療生證書滅失或遺失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補發。職能治療師或職能治療生證書損壞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連同原證書,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17. 行政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書,檢附下列書件,並繳納開業執照費,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一、職能治療師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二、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三、職能治療所平面配置圖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
  18. 行政職能治療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執行檢查及資料蒐集時,其檢查及資料蒐集人員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
  19. 行政醫事放射師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技術師或醫用放射線技術士考試及格證書,並繳納證書費,送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
  20. 行政醫事放射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事放射士證書滅失或遺失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補發。醫事放射師或醫事放射士證書損壞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連同原證書,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21. 行政醫事放射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行業務證明文件。五、其他依規定應檢具之文件。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對於前項之申請,經派員履勘後,核與規定相符者,發給開業執照。
  22. 行政醫事放射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執行檢查及資料蒐集時,其檢查及資料蒐集人員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認身分之標誌。
  23. 行政醫事檢驗師法施行細則 第2條 …之醫事檢驗師或醫事檢驗生考試及格證書,並繳納證書費,送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
  24. 行政醫事檢驗師法施行細則 第3條 …事檢驗生證書滅失或遺失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補發。醫事檢驗師或醫事檢驗生證書損壞者,應填具申請書,並繳納證書費,連同原證書,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換發。
  25. 行政醫事檢驗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檢附下列書件,並繳納開業執照費,向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一、醫事檢驗師或醫事檢驗生證書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二、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三、醫事檢驗所平面配置圖及建築物合…
  26. 行政醫事檢驗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衛生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執行檢查及資料蒐集時,其檢查及資料蒐集人員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或顯示足資辨別之標誌。
  27. 行政醫學院或醫院法醫部門設置辦法 第4條 設置法醫部門,應檢具下列文件,送請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一、法醫部門配置簡圖。二、法醫師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法醫師證書影本。三、其他配置於法醫部門之人員(含醫事人員、技術及行政人員)人數及其姓名、法醫師或醫事人員證書影本…
  28.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第2條 衛生主管機關、警察機關人員對於講習對象之人格及隱私應予保障,不得洩漏。
  29.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第7條 …機關查獲第四條所列之對象時,應協助通知該對象於時限內參加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依本辦法辦理之講習。講習對象於接獲通知後,應依指定日期攜帶通知單及身分證明文件,前往講習場所報到。
  30.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第9條 辦理本講習所需經費,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