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水」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4 / 4 頁-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9條 興辦人辦理之水利建造物檢查分類如下:一、定期檢查:蓄水及引水建造物例行性平時檢查或防水及洩水建造物之防汛期前檢查。二、不定期檢查:指水利建造物遭受一定值以上之地震、洪水、豪雨或其他事故後立即辦理之特別檢查。前項第二款所稱…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12條 蓄水建造物應建立之安全資料如下:一、氣象、水文、地震及洪水演算資料。二、區域地質及重要結構物基礎地質。三、蓄水範圍及集水區概況。四、主要設施平面布置及相關設計圖。五、主要設施設計分析資料。六、主要設施施工與品質檢驗紀錄。…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13條 …容:一、受災區域範圍、疏散路線與地點。二、緊急通知程序。三、蓄水建造物搶修搶險之人力、材料及機具動員計畫。四、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應辦事項或其他必要事項。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19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為水庫者,應辦理安全評估;其他蓄水及引水建造物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安全評估必要並公告者,亦同。前項經公告為水庫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依其規模及災害潛勢分為三級,其分級方式於技術規範另定之。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20條 應辦理安全評估之蓄水及引水建造物,安全評估範圍及細目如下:一、水文及水理檢討。二、地質及地震檢討。三、主體結構及其基礎。四、排洪設施及其基礎。五、取、出水設施及其基礎。六、操作運轉與警報系統。七、建造物或蓄水範圍周邊。八…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21條 應辦理安全評估之蓄水及引水建造物,安全評估分類如下:一、使用前安全複核:興辦人於建造物完工使用前或蓄水前,對其工程設計、試驗、施工與檢驗紀錄及施工期間監測紀錄所作全盤複核。二、初次評估:開始使用達五年,或首次蓄滿水所辦理…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22條 應辦理安全評估之蓄水及引水建造物,安全評估報告內容如下:一、結論及改善事項。二、興辦及評估工作辦理經過。三、建造物設施概況。四、安全資料之整理及補充。五、現場檢查與評估。六、水文分析與排洪安全評估。七、地質與地震檢討評估…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23條 …物興辦人應於每年四月底前將該年定期檢查結果彙報主管機關備查。蓄水及引水建造物興辦人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前一年辦理之定期檢查結果,彙報主管機關備查。不定期檢查結果應於事件發生後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但有特殊情況經敘明理由報主…
- 行政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 第25條 …用前安全複核報告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安全風險可承受,始得使用或蓄水。水庫、應辦理安全評估之蓄水建造物,興辦人提報複核報告時,應一併提出水位提升計畫,包括蓄水之準備工作、分階段執行方式及緊急應變措施等。興辦人因部分完工之建造…
-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6條 蓄水池與水塔應為水密性構造物,且應設置適當之人孔、通氣管及溢排水設備;池(塔)底並應設坡度為五十分之一以上之洩水坡。蓄水池容量應為設計用水量十分之二以上;其與水塔容量合計應為設計用水量十分之四以上至二日用水量以下,並需符…
-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7條 用戶裝置之蓄水池、水塔及其他各種設備之最高水位,應與受水管保留五公分以上間隙,避免回吸所致之污染。
-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13條 …平方公分一公斤。水壓未達前項規定者,應備自動控制之壓力水箱、蓄水池或加壓設施。
- 行政自來水用戶用水設備標準 第15條 蓄水池、消防蓄水池或游泳池等之供水,應採跌水式;其進水管之出口,應高出溢水面一管徑以上,且不得小於五十公厘。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6-1條 …淨水處理設備相關工程。四、容量在二千立方公尺以上之高架水塔、蓄水池、配水池、清水池、平壓設施及其他自來水專用構造物。五、每日處理廢水量五百立方公尺以上之相關廢水處理工程。六、每日處理廢水量五百立方公尺以上之廢水處理構造物…
- 行政自來水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消防用水,指下列用水:一、火警時消防用水。二、消防機關之消防蓄水池用水。三、消防機關列管檢查之直轄市、縣(市)政府籌建或整修之消防蓄水池用水。四、平時消防演習、試車及檢查救火栓用水。本法第六十七條所稱市政公共用水,指公共…
- 行政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毗鄰地區禁限建辦法 第3條 …列行為:一、建築物之建造。二、障礙物之堆置。三、土石方工程或蓄水圍堤之開挖。四、廣告物之設置。五、其他足以妨礙交通建設興建及營運安全之行為。前項行為經主管機關認定於採取必要措施後,得予以許可者,不在此限。
- 行政公路兩側公私有建築物與廣告物禁建限建辦法 第5條 高速公路兩側禁建範圍內,除禁建外,並不得為土石方工程或蓄水圍堤等足以影響路基安全之設施。
- 行政屠宰場設置標準 第5條 …、廢棄物堆置場所等污染源保持至少十五公尺以上之距離。屠宰場之蓄水池應為密閉性構造物,其設置地點應距污穢場所、化糞池三公尺以上。(二)屠宰場應充足供應攝氏八十三度以上之滅菌用熱水,在熱水使用地點應裝置溫度計,並在熱水管路與…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廢(污)水處理設施,且放流口經水庫管理機關(構)確認距離水庫蓄水範圍邊界一公里以上,並經當地主管機關同意,不在此限。(三)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定公告之一般保護區,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12條 蓄水工程之開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一、蓄水工程興建,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位於國家公園。(二)位於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三)位於重要濕地。(四)位於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核…
-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 第5條 …眾捷運系統、港灣及機場之開發。三、土石採取及探礦、採礦。四、蓄水、供水、防洪排水工程之開發。五、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六、遊樂、風景區、高爾夫球場及運動場地之開發。七、文教、醫療建設之開發。八、新市區建設及高樓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