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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管理辦法 第6條 …已知之債權人、受遺贈人及大陸地區繼承人,並向法院聲請解任遺產管理人職務。
  2.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繼承被繼承人在臺灣地區之遺產管理辦法 第14條 …遺贈物、移交遺產予大陸地區繼承人及賸餘遺產收歸國有,終結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後,應向法院陳報處理遺產之狀況並提出有關文件。
  3. 行政學校財團法人公益監察人指派辦法 第7條 公益監察人應為學校法人與所設學校之最大利益,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依本法與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行使職權,並保持超然獨立地位及公正態度,對於行使職權所獲取或知悉之資訊,除向法人主管機關報告外,應予保密不得外洩。學校法人董事長、董…
  4. 行政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 第12條 …法令規定。班舍建築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置防火管理人。補習班招收未滿六歲幼兒者,其班舍不得設置於四樓以上。但採一對一個別教學或有家長陪同學習者,不在此限。前項補習班樓層之設置,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
  5. 行政學術機構運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辦法 第7條 …總量達分級運作量者,學術機構應依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置專業技術管理人員。學術機構運作前項物質,區分數運作管理單位者,其單一物質運作總量應分別計算之。
  6.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7條 …符合消防安全規定,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指派防火管理人。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得依法申請使用公立學校之閒置空間,或經學校財團法人依法同意租、借私立學校之空餘空間;並不受前項第三款建築物使用組別之限…
  7.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爭議處理辦法 第21條 …記載下列事項:一、當事人姓名、住所或居所。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二、有法定代理人或調處代理人者,其姓名、住所或居所。三、調處事由。四、調處成立之…
  8. 行政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第12條 …限。發行機構依前項但書申請核准,應先取得賽事辦理場所所有人或管理人同意,並檢具同意書,敘明賽事名稱、舉辦場所所在地地址及銷售期間,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依第一項但書規定核准時,應副知賽事辦理場所所有人或管理人及直轄市、縣(…
  9. 行政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第21條 …於請求書記載下列事項:一、應受送達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代表人、管理人之姓名、名稱、國籍或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料。二、應受送達人之住所、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得以收受送達之處所。請求方無法特定收受送達之處所時,得同時表明…
  10. 行政行政執行法 第13條 …載明義務人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居所,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居所;義務發生之原因及日期;應納金額。
  11. 行政行政執行法 第24條 …理人或清算人;合夥之執行業務合夥人。三、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四、公司或其他法人之負責人。五、義務人死亡者,其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遺囑執行人。
  12.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第18條 …數人所組成,具一定之組織、名稱、目的、事務所,而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對外代表團體及為法律行為者。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機要人員,指依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或其他法規進用之機要人員。
  13.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其為法人或其他設有代表人、管理人之團體者,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二、被申請迴避公職人員之姓名及其服務機關團體。三、應迴避之事…
  14. 行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第26條 …非營利之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者,應載明其名稱、統一編號、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及公職人員、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所列人員於該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擔任之職務;其為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者,其服務機…
  15. 行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第8條 本款所稱建築管理人員,指辦理建照管理、施工管理、營建管理、使用管理、違建查報及處理等業務人員。
  16. 行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第11條 本款所稱金融監督及管理人員,指辦理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之監督、管理及檢查等業務之人員。
  17. 行政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第12條 本款所稱公產管理人員,指各級政府機關依法辦理公有財產取得、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為業務職掌之人員;依特別法管理可供證券投資之基金者,亦同;但不含因執行公務需用財產之保管人員。
  18. 行政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第12條 受刑人作業時,應遵守該作業場所之規範,服從場舍管理人員及作業指導人員之指示。
  19. 行政監獄受刑人與眷屬同住辦法 第5條 …辦理登記。二、宿舍內設備應妥為保管,離開宿舍時,並應負責點交管理人員,如有損壞或短少,應照價賠償。三、出入宿舍,應遵守啟閉時間。四、受刑人應按照作息時間工作休息。五、宿舍內,不得有賭博、飲酒或其他不正當之行為。六、居住人…
  20. 行政扣留石油價購辦法 第5條 …交公庫;於被扣留石油應發還時,應將其價金發還所有人、持有人、管理人或其他應得之人。
  21.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5條 各類礦場其礦場安全管理人員之資格,應分別取得。但已取得其中一種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經主管機關他種類礦場安全技術訓練合格者,得擔任該他種類礦場安全管理人員。
  22.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6條 礦業權者遴用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履歷表、學歷證件或經核定之資格證件,報主管機關核定。礦場安全管理人員離職或異動時,礦業權者應即遴用具備規定資格人員接替,並報主管機關核定。
  23.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8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如需兼任(或兼代)其他礦場安全管理職務時,應報主管機關核定。
  24.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9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應參加主管機關舉辦之安全訓練。
  25.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10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得由主管機關給予獎勵:一、對礦場安全改進提供興革方案,經採納實施,有良好績效者。二、發明、編撰或編製礦場安全教材教具、改進教育訓練方式或主動推行礦場安全教育訓練有具體績效者。三、對礦場安全…
  26.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11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主管機關應視情節輕重處一次或二次警告:一、未依規定辦理有關礦場安全應行改善事項,情節較重者。二、有關礦場安全事項記載不實,影響礦場安全業務者。三、對礦場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敷衍塞責者。四、對礦…
  27.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12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主管機關應令礦業權者變更之:一、未依規定辦理有關礦場安全應行改善事項,情節重大者。二、對礦場安全措施失當,引起重大災害者。三、對礦場災害之搶救、處理失當,致損害生命、財產者。四、對礦場安全…
  28.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13條 受前條處分未滿一年者,不得擔任礦場安全管理人員。
  29. 行政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及任免管理辦法 第14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之獎懲,應由礦業權者或礦場安全監督員擬具獎懲報告表,報請主管機關核辦。
  30.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規劃興建經營管理辦法 第37條 …排入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區域內之廢棄物,其構造物使用人或管理人應於出口處設置欄柵攔集並清除,或由公民營事業逕行清除,其費用由構造物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