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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40條 …求監獄提供之;其經濟狀況欠佳之認定基準及提供之品項、數量,由監督機關定之。受刑人因急需日常生活必需品者,得請求監獄提供之,監獄得於其原因消滅時,指定原物、作價或其他方式返還之。非一次性使用之日常生活必需品,如提供予不同受…
  2. 行政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第50條 受刑人與監督機關間,因依本法第一百十條規定提起申訴時,除依該條所定準用相關規定外,其申訴審議資料不得含與申訴事項無關之罪名、刑期、犯次或之前違規紀錄等資料;且監督機關申訴審議小組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申訴人主張之拘束。
  3.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2條 …指監獄實際收容人數逾核定容額百分之二十。三、機動調整移監:指監督機關為紓解監獄嚴重超額狀態,將嚴重超額監獄收容之受刑人移送至其他監獄收容。四、家屬:指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與受刑人有永久共同生…
  4.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3條 各監獄收容受刑人類別、容額、指揮執行基準,由監督機關報請法務部核定。監督機關應審酌前項各監獄核定容額、收容類別、舍房配置情形、收容現況、收容人數增減趨勢及相關情事,核定相關監獄移出及移入人數,辦理機動調整移監作業。監督機…
  5.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4條 …或授權訂定之處遇計畫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為強化處遇之提供,監督機關得指定監獄,提供特定處遇。
  6.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7條 …請移監者,應檢具移監名冊、受刑人基本資料及足資證明文件,送請監督機關審查。前項移監審查,監督機關應審酌監獄核定容額、收容類別、舍房配置情形、收容現況、受刑人之戶籍地、接見情形、移監紀錄及刑期等情形,綜合判斷。前二項審查,…
  7.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9條 …格,按月檢具受刑人名籍資料、移監合格名冊及相關證明文件,陳報監督機關審查。監獄接獲受刑人以外之人送交第一項之相關文件後,應即轉交受刑人,並記明接獲及轉交之時間。
  8.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10條 監獄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陳報之移監案件,監督機關經審查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得核准移送指定之監獄:一、受刑人符合指定之監獄收容標準。二、指定之監獄收容人數未逾核定容額。三、本監與指定之監獄非屬同一直轄市、縣(市)。…
  9.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11條 監獄應於接獲監督機關機動調整移監或核准移監通知一個月內完成移監作業,並將移監名冊報請監督機關備查。但有正當理由認無法完成者,得報請監督機關延長之。
  10.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12條 受刑人移監作業由移出監獄負責。但有正當理由者,得報請監督機關決定之。監獄辦理受刑人移監作業時應注意戒護安全,對於移監日期之天候、路況等應詳加掌握,移監路程除有正當且必要理由外,不得停靠於監獄以外之其他處所。
  11.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15條 …置:一、經醫師評估健康狀況已有顯著改善者,得檢具診斷證明報請監督機關核准,由移出監獄接回。二、不能或無法為適當之醫治者,得依本法第六十二條移送病監或依本法第六十三條保外醫治。移出監獄應將前二項情形陳報監督機關。
  12. 行政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第17條 …十七條第二項各款移監之受刑人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報請監督機關核准移返之:一、不符移監事由或資格條件。二、移監事由消滅。三、其他特殊情事,以移返移出監獄為適當。移入監獄接收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款移監之受刑人後,…
  13. 行政羈押法 第2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法務部。看守所之監督機關為法務部矯正署。監督機關應派員視察看守所,每季至少一次。少年法院法官得隨時訪視其命羈押之少年被告。
  14. 行政羈押法 第4條 …守所因對被告依法執行職務,而附隨有單獨監禁之狀態時,應定期報監督機關備查,並由醫事人員持續評估被告身心狀況。經醫事人員認為不適宜繼續單獨監禁者,應停止之。
  15. 行政羈押法 第5條 …立之外部視察小組,置委員三人至七人,任期二年,均為無給職,由監督機關陳報法務部核定後遴聘之。前項委員應就法律、醫學、公共衛生、心理、犯罪防治或人權領域之專家學者遴選之。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視察小組應就看守所…
  16. 行政羈押法 第17條 …為之,並立即報告看守所長官。看守所應將第一項措施之決定定期報監督機關備查。看守所施以隔離保護後,除應以書面告知被告外,應通知其家屬或最近親屬,並安排醫事人員持續評估其身心狀況。醫事人員認為不適宜繼續隔離保護者,應停止之。…
  17. 行政羈押法 第18條 …所長官核准之。看守所應定期將第二項、第四項措施實施情形,陳報監督機關備查。被告有第二項、第四項情形者,看守所應儘速安排醫事人員評估其身心狀況,並提供適當之協助。如認有必要終止或變更措施,應即報告看守所長官,看守所長官應為…
  18. 行政羈押法 第23條 …算羈押日數。被告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視之必要者,經報請監督機關核准後,準用前項之規定。被告返家探視條件、對象、次數、期間、費用、實施方式、核准程序、審查基準、核准後之變更或取消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19. 行政羈押法 第24條 看守所得准被告依其志願參加作業。監督機關得商洽勞動部協助各看守所發展作業項目,提升作業效能。作業應斟酌衛生、生活輔導、經濟效益與被告之健康、知識、技能及出所後之生計定之。看守所應按作業性質分設各種工場或其他特定場所;其作…
  20. 行政羈押法 第27條 …工、承攬或其他作業為之。前項作業之開辦計畫及相關契約,應報經監督機關核准。
  21. 行政羈押法 第40條 …公益社會人士為志工,協助生活輔導工作。前項志工,由看守所報請監督機關核定後延聘之。
  22. 行政羈押法 第51條 …施行治療者,看守所應即與治療機構協調戒送及戒護之作業,並陳報監督機關。接受隔離治療之被告視為在所羈押。
  23. 行政羈押法 第87條 …訴事件,應設申訴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置委員九人,經監督機關核定後,由所長指派之代表三人及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六人組成之,並由所長指定之委員為主席。其中任一性別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24. 行政羈押法 第91條 …,由審議小組決議之。不服審議小組之駁回決定者,得於五日內提請監督機關覆決,監督機關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置。申訴人不服監督機關所為覆決決定,僅得於對實體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時一併聲明不服。審議小組委員有第一項情…
  25. 行政羈押法 第101條 …。六、年、月、日。前項決定書應送達申訴人及委任代理人,並副知監督機關及為裁定羈押之法院或檢察官。監督機關收受前項決定書後,應詳閱其內容,如認看守所之原處分或管理措施有缺失情事者,應督促其改善。申訴決定書附記提起行政訴訟期…
  26. 行政羈押法 第111條 …處理完畢,亦應通知之。第一項情形,看守所應檢附相關資料,陳報監督機關。
  27.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監督機關及看守所,就執行本法事項,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28.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5條 依本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監督機關應就相關法令規定,並因應各看守所場域狀況等因素,逐步訂定合理調整之指引。
  29.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6條 …體依本法第六條規定請求參觀時,應以書面為之。前項書面格式,由監督機關定之。看守所應事先審慎規劃參觀動線,不宜行經禁止接見通信被告者之收容處所,並避免侵害被告之隱私或其他權益。看守所於民眾或媒體參觀前,應告知並請其遵守下列…
  30. 行政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條規定請求採訪,應以書面申請,經看守所同意後為之。書面格式由監督機關定之。境外媒體請求採訪或採訪內容於境外報導時,應經看守所陳報監督機關核准後為之。經法院裁定禁止接見之被告及少年被告,不得接受採訪。媒體採訪涉及看守所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