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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第17-1條 …終止時,應於異動情形發生後七日內辦理漁船船員手冊之異動登記。漁業人在境內僱傭之外國籍船員於服務漁船變更時,原僱傭、新僱傭之漁業人應於異動情形發生後七日內為其辦理外國籍船員證之異動登記。
  2. 行政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第23條 …一級話務員、二級話務員。漁航部門、輪機部門低職級幹部船員,經漁業人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得代理高一職級幹部船員職務。但二等船副得代理一等船副;三等船長得代理二等船長;一等管輪得代理一等輪機長。其代理期間累計…
  3. 行政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第24條 …出港前應清點船上膳食、飲用水及藥品是否足量;如有不足,應通報漁業人補充。三、查核船員應攜帶有效之漁船船員手冊、外國籍船員證或幹部船員執業證書,並確認船員之體格檢查是否合格。四、監督指揮全體船員綜理航行及漁撈作業,如漁船合…
  4. 行政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第32-2條 漁業人應提供觀察員相當於幹部船員之生活照顧、醫療,並指示船長與船員應配合及協助觀察員執行任務所需之相關事項。
  5.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3條 活魚運搬船限運搬與該船漁業人簽訂共同合作運搬同意書之養殖漁民自行生產或中轉場集運之養殖活魚。前項活魚運搬船運搬石斑魚至大陸或香港地區,其養殖場或中轉場,應以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合格名單者為限。
  6.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4條 …岸或停靠海上箱網養殖地點。有第一項但書規定情形時,活魚運搬船漁業人及漁業從業人應遵守中央主管機關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實施應變處置或措施。前項應變處置或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7.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5條 漁業人或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漁船作為活魚運搬船:一、最近三年內涉及偷渡或走私案件,經主管機關依本法處分。二、有本法第七條之一第四款至第七款情事之一。三、僱用大陸船員。四、經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三條第二…
  8.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漁船作為活魚運搬船之漁業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籌辦許可,經審查通過後,發給籌辦許可文件:一、特定漁業執照影本。二、漁船總噸位未滿二十者,檢附小船執照影本;二十以上者,檢附船舶檢查紀錄簿及船舶檢查…
  9.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7條 …搬船應備妥至少一套船位回報器備品。船位回報器識別碼有異動時,漁業人應以書面方式通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
  10.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 漁業人應於籌辦許可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作業許可,經審查通過後,發給作業許可文件:一、漁船全側面、船艏及船艉正面彩色相片各一張,該照片需具清晰之統一編號、船名及駕駛室外觀已張貼或髹漆養殖活魚運搬船字樣之明顯標…
  11.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9條 活魚運搬船作業許可期間屆滿前,漁業人得檢附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文件,向主管機關重新申請作業許可。
  12.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10條 活魚運搬船漁業人應於每航次出港前,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於農業部漁業署資訊系統(以下簡稱資訊系統)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規定填報及上傳文件,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列印裝卸清單,於進出漁港時,由海岸巡防機關檢查。二、依第十…
  13.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2條 …驗合格報告;報告應註明資訊及檢驗項目同附件二。八、活魚運搬船漁業人或中轉場負責人於運搬日前十四日內養殖活魚藥物殘留檢驗合格報告日期,並上傳檢驗合格報告;報告應註明資訊及檢驗項目同附件二。九、運搬養殖活魚來源屬中轉場所集運…
  14.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13條 …的為國內上市或前條運搬養殖活魚至大陸或香港地區者,活魚運搬船漁業人與養殖漁民或中轉場負責人,應就運搬養殖活魚共同封緘各自留樣,並自活魚運搬船出港日起凍存三個月,以供主管機關檢驗,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出港前,活魚運搬船漁…
  15.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14條 活魚運搬船所運搬養殖活魚經檢驗不合格者,暫不受理活魚運搬船漁業人申請裝卸清單,俟釐清不合格案件之養殖活魚來源後,始得恢復受理。主管機關為釐清前項不合格案件之案情,得於必要時進行調查,活魚運搬船漁業人、中轉場負責人及養殖漁…
  16.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5條 活魚運搬船出港後,漁業人應於資訊系統上傳其與養殖漁民或中轉場負責人簽訂之共同合作運搬養殖活魚紀錄表(附件三)並辦理核銷作業,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始得申請下航次裝卸清單。活魚運搬船屬第十一條第八款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目的…
  17.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17條 活魚運搬船漁業人及漁業從業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僱用大陸船員。二、運搬非活體型態之魚貨或第二條第一款所定養殖活魚以外之水產動植物。三、運搬未簽訂共同合作運搬同意書養殖漁民或中轉場負責人之養殖活魚。四、運搬石斑魚至大陸或香…
  18.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18條 活魚運搬船漁業人自行終止活魚運搬業務,或作業許可期間屆滿後,不繼續從事活魚運搬業務時,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完成漁船改造後,始得重新申請換發原特定漁業執照。前項總噸位未滿一百之漁船經改造後超過一百者,應回復至總噸位未…
  19.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20條 活魚運搬船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八款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廢止其作業許可:一、違反第十條規定,未於每航次出港前申請許可即出港作業,或未接受海岸巡防機關檢查。二…
  20.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21條 活魚運搬船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本法第十條規定處分,並得廢止其作業許可:一、違反第四條第四項規定,活魚運搬船自大陸或香港地區回航時裝載物品,或未直接航行至原出港之漁港進港或接受海岸巡防機關檢查,或航行中靠…
  21.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22條 活魚運搬船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未遵守第四條第五項規定之應變處置或措施者,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八款規定,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本法第十條規定處分。
  22. 行政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 第23條 活魚運搬船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廢止其作業許可:一、從事走私或偷渡,經主管機關依本法撤銷,或收回漁業證照、幹部船員執業證書或漁船船員手冊三個月以上。二、違反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僱用大陸船員。
  23. 行政漁業人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漁業人之漁船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作業之海域範圍,含有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高風險海域者,該漁業人得僱用私人海事保全公司提供之私人武裝保全人員。前項漁業人應於僱用七日前逐船填具報備書(格式如附件),並檢附下列文件,報請漁船所屬…
  24. 行政漁業人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辦法 第5條 …員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砲、彈藥、刀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漁業人並應於發生使用後立即通報漁船所屬漁業團體轉知中央主管機關。
  25. 行政漁業人僱用私人武裝保全人員辦法 第6條 …保全人員及其持有或使用之槍砲、彈藥、刀械有異動或解僱離船時,漁業人應於異動或解僱後七日內,製作異動清冊(包含異動人員、登(離)船時間、登(離)船港口、槍砲、彈藥、刀械異動狀況等)報請漁船所屬漁業團體轉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26. 行政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第4條 依法領有漁業證照之漁業人,於國內購買漁業動力用油作漁業使用,依法免徵貨物稅、營業稅,並依本標準所定用油量享有優惠油價補貼款。但專營娛樂漁業漁船之漁業人,不得享有補貼款。前項免徵之貨物稅、營業稅,其稅額之計算,依相關稅法規…
  27. 行政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第5條 漁船、舢舨、漁筏之漁業人均應向農業部申請裝設航程紀錄器(以下簡稱紀錄器)。但下列各款漁船、舢舨、漁筏,得免裝設紀錄器:一、領有遠洋漁業作業許可之漁船(以下簡稱遠洋漁船)。但漁獲運搬船,不包括在內。二、未滿十二公尺之漁筏。…
  28. 行政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舢舨、漁筏首次購買甲種、乙種或丙種漁船油,以加滿油槽為限。漁業人購買甲種、乙種或丙種漁船油之試車油,應敘明理由,並檢附證明文件,由試車所在地漁會轉請船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試車油量;其試車油量,以該漁船、舢…
  29. 行政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第7條 …次甲種、乙種或丙種漁船油用油量;其經查明不可勾稽係非可歸責於漁業人者,應於下次加油時,補足其漁業動力用油量達平均作業時數之百分之百。但遠洋漁船,以最後五次中最高三次之購油平均作業時數之百分之百核計。有前項所定紀錄器無作業…
  30. 行政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漁船、舢舨、漁筏使用汽油免徵貨物稅及優惠油價補貼之用油量,依漁業人各該年度出海日數及時數,按附表四所列級距核算之;其每公秉優惠油價補貼金額及貨物稅核退金額,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至行政院公告補貼終止之日止,以各該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