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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 5 頁-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7條 …濃度超過每公升二千毫克或濁度超過二千濁度單位(NTU),致廢水處理設施無法正常操作,得採取緊急應變措施,直接排放。自來水廠應將前項緊急應變措施,納入水措計畫核准文件或許可證(文件),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沉澱池及污泥濃縮…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條 …;其紀錄應保存三年,以備查閱。前項油脂截留設施,應依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辦理。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4條 …管理計畫前,應進行現場勘察。洗腎診所之廢(污)水得以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其廢(污)水管理計畫應記載事項,規定如下:一、基本資料。二、用水來源與用水量、廢(污)水及污泥產生、處理及排放資料。三、放流口。四、同意廢止已取…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6條 …(二)核准餘裕量內委託者及其委託廢(污)水量。(三)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汰舊換新,且其規格條件及功能皆與原核准計畫相符。(四)僅變更廢(污)水處理設施單元之附屬機具設施。(五)厭氧沼氣收集袋或貯存槽。三、變更前條第三項…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9條 …二、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後新增製程單元及廢(污)水處理設施。三、經主管機關查獲有繞流排放之情事涉及應進行工程改善。四、違反本法相關規定,經主管機關裁處停工(業)或於限期改善期間內自報停工(業)、其申請復工(業…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7條 …廢水管理方式辦理。二、污水未與事業廢水合併處理者,依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方式辦理,並應設置放流口。前項第二款之放流口應依第五十三條規定辦理。
-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100條 …採行進流水質水量緩衝調勻因應措施,維持進流處理水質在廢(污)水處理設施正常處理功能範圍內。
- 行政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排放廢(污)水緊急應變辦法 第3條 …一,屬嚴重危害人體健康、農漁業生產或飲用水之虞:一、廢(污)水處理設施故障、操作異常或意外事故發生且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排放廢(污)水含有害健康物質者。(二)廢(污)水未經處理逕行排放,致影響水體正常用途者。(三)排放…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17條 …道系統者,應附該有關主管機構之同意文件。自行規劃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者,應併案進行評估、分析及影響預測。開發行為產生之廢(污)水排放至河川、海洋、湖泊、水庫或灌溉、灌排系統者,應評估對該水體水質、水域生態之影響,並納入…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45條 土石採取(含堆積土石)、探礦、採礦之開發,其廢(污)水處理設施與廢棄物處理設施,應於計畫實施或引進污染源前,完成試運轉。開發單位應分析開發土石採取(含堆積土石)、探礦、採礦所產生裸露地面與土石渣、礦渣或堆積物之穩定性,訂…
-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義務所得利益核算及推估辦法 第7條 …務所需相關設備(施)操作維護及管理費用之支出,如維持廢(污)水處理設施正常操作、監(檢)測及申報、污泥處理等工作之相關支出,如電費、燃料費、藥品費、材料費、污泥清除處理費、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廢(污)水委託處理費、設備更新…
-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2條 …三、前二款以外之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適用附表三。四、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適用附表四。五、違反本法第三十條水污染管制區內禁止行為者,適用附表五。六、違反本法第十一條第四項所定辦法,逾期九十日仍未繳納水污染防治費者適用附表六。…
- 行政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5條 …裁處之。社區、其他指定地區或場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自本次違反之日起,往前回溯一年內無違反相同條款者,以該法定罰鍰額下限裁處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有規避、妨礙或拒絕查證時,…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指於工廠製造組裝後,運至建築物工地接管安裝,處理生活污水之設施。前項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處理方式屬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訂定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者,其處理功能及設計規格等,…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3條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審定登記後,始得上市。前項審定登記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辦理。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4條 依前條規定提出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申請者(以下簡稱申請者)應繳納審查費,並以一廠牌、一型號、一設施,為單一申請案件。前項申請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表。二、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經政府機關核准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5條 中央主管機關受理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分第一階段設計技術書面審查及第二階段抗壓、滲漏及功能測試審查。前項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依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規定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設計者,免進行第二階段功…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經第一階段設計技術書面審查核准,應即設置實體設施,依核准之測試期限進行第二階段抗壓、滲漏及功能測試。未能於期限內完成測試者,得於期限屆滿前七日內申請展延。但展延以一次為限,且最長不…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0條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文件有效期限為三年。期滿仍繼續使用者,應自期滿六個月前起算四個月之期間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展延。每次展延,不得超過三年。前項申請,應檢具下列文件:一、申請表。二、原審定登記文件影本…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1條 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製造者,應於設施主體明顯處及自動控制箱(盤)上標示廠牌、型號、生產序號及審定登記字號,並檢附安裝、操作維護及使用手冊、品質服務保證書、出廠證明。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2條 申請者取得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審定登記後,應按月記錄型號、審定登記字號、製造數量、銷售數量、生產序號、使用者及安裝地點,並保存三年,供主管機關查驗。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3條 …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製造或設置場所,執行下列查驗工作:一、於審定期間,查驗其實體設施設置規格、功能測試情形及其相關紀錄。二、於製造期間,查驗其產品之品保品管情形、製造規…
- 行政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15條 本辦法施行前,依預鑄式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審核作業要點取得認可登記文件者,得繼續使用至有效期限屆滿為止,並得申請展延,展延之有效期限不得超過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展延期滿應重新申請審定登記。但設計水量低於每日二‧…
-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8條 二以上之事業共同設置廢(污)水處理設施共同處理廢(污)水,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共同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其應設置之級別及員額,依下列規定之一認定:一、廢(污)水產生量以共同設置事業許可核准之廢…
- 行政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22條 …列業務:一、協助釐定廢(污)水收集、處理及改善,訂定廢(污)水處理設施故障之應變計畫及緊急措施。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申請、檢測申報:(一)協助辦理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或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
-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9條 …後,送至掩埋場外處理者,其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得不設置滲出水處理設施。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後新設之衛生掩埋場,其底層及周圍應以透水係數低於10-7公分/秒,並與廢棄物或其滲出水具相容性,厚度六十公…
- 行政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20條 …處理法、熱處理法或洗淨處理法處理;採水洗淨處理者,須有妥善廢水處理設施。十五、屬有害事業廢棄物之石綿及其製品:經潤濕處理,再以厚度萬分之六十公分以上之塑膠袋雙層盛裝,開口綁緊後袋口反折再綑綁一次後,置於堅固之容器中,或採…
-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2條 …發生局部積水現象且應設有收集地面廢水專用之管渠,將廢水納入廢水處理設施。六、廠內製造作業區與行政作業區須明確劃分;各作業場所應明確區分,並應有防止相互污染之隔離設施。七、環境用藥貯存場所應加以明確標示。貯存環境用藥原體者…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10條 …自河川之土石,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下,設有廢(污)水處理設施,且放流口經水庫管理機關(構)確認距離水庫蓄水範圍邊界一公里以上,並經當地主管機關同意,不在此限。(三)位於山坡地、國家風景區或臺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13條 …設計出水量二十萬噸以上。淨水處理廠或工業給水處理廠屬簡易之淨水處理設施,位於前項第三款第一目至第五目區位之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第一項第一款抽水、引水工程或第二款海水淡化廠興建或擴增處理量,屬…